⑴ 抵押房產怎麼變更權利人
房產抵押的,不經過銀行的同意是過不了戶的。
最好是對方把錢給你提前還貸,對方自己再貸款
⑵ 如何更改按揭中房屋的房產權屬人
更換房屋的房產權,可以通過按揭中房屋過戶方式實現。
按揭中房屋過戶流程如下:
1.買賣雙方簽訂貸款合同,並約定誰來還款,稅費繳納方(一般賣方的貸款由買方的首付來還);
2.買賣雙方到銀行簽訂貸款合同;
3.銀行貸款審核通過後辦理結清貸款;
4.結清貸款後在注銷他權;
5.注銷他權後辦理過戶手續;
6.過戶手續辦理完畢後把產權證交到銀行;
7.銀行放款;
8.交易結束。
⑶ 關於房產按揭主貸人變更問題
是誰簽的合同,房子就是誰的,現在這套房子,是你們倆共有的。如果現在要變更名字,你是按揭買的話,把貸款還清後,再辦理除名手續。
要麼你們跟銀行商量,把你前妻欠的一部分債務,先償還掉。有可能銀行答應,出去你前妻的名字。因為現在你們倆都是銀行的債務人,銀行是債權人,單方面,把債務全部承擔在你這,銀行也未必同意。
再有個辦法,就是賣房。
⑷ 房貸變更抵押人問題
房產過戶無論做什麼交易,轉名也好、交易也好、贈與也好,都要在房貸還清後才能辦理。房貸未還清前房管局不會受理辦理的,必須先提前還款之後才能辦理過戶更名手續。
原因很簡單,因為你的貸款沒有還清之前,你的房產的產權不歸你自己所有,是你跟欠款銀行共有的。
1房產貸款清償之前是不能變更產權登記的。
2隻能等房子貸款還請後通過買賣或者贈與的方式過戶。
3當然如果為避免日後不確定的家庭糾紛,可以以家庭協議的方式將原委及日後過戶的約定擬訂個協議然後各方簽字,如沒有糾紛等到可以變更的時候再按照相關手續變更。
⑸ 房產證抵押了能變更產權人嗎
1. 身份證名字更改的情況下:先向登記部門申請辦理該《房地產證》的注銷抵押登記,然後再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辦理變更登記時須提交當地派出所出具的兩個身份證姓名同為一人的證明。
2. 如果沒有繳稅情況下:先去開發商那裡咨詢一下 最好能找開發商改合同直接改成你母親的名字 這樣能直接辦理你母親的房產證 如果你的房子契稅已經交了改不了合同或者房產證已經拿到了 這樣就要去你那的房管局辦理房產過戶了 提醒你一下 過戶一定要按正常的買賣過戶 不要以贈與等其他方式。
3.房產屬於家庭共有財產的情況下,所以不是房產證上面的所有權人是誰就是誰的,還要看是否登記的有其他共有人。有些房產證上面註明的有共有人,有些證上沒有寫,但是房管局底冊上面登記的有。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對於婚姻存續期間的取得的財產應當夫妻共有的原則,因此即便房產沒有登記其他共有人,其配偶一般也要作為共有人,在處分房產時,需要所有權人和共有人共同做出意思表示才可以。
根據《繼承法》第三條第二款「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所以,上述兩處房產如果沒有其他共有人的話,就是你父母兩人共有。你母親去世,其所佔的50%份額作為遺產由其第一順序繼承人(即你目前健在的外公、外婆、父親、兄弟姐妹)繼承。如果要將該房產過戶到你的名下,需要除你之外的第一順序繼承人到公證處辦理《放棄繼承權聲明書》公證,放棄各自對於該房產的繼承權,你父親以及其他共有人(如果有共有人的話)到公證處辦理《房產贈與書》公證。由於除你之外的其他繼承人放棄繼承權,再加上你父親以及其他共有人將其擁有的房產份額贈與於你,那麼你就擁有了上述兩處房產的100%的所有權。你需持放棄繼承權公證書和房產贈與公證書到房管局辦理房產過戶手續就一起OK了。
辦理公證是需要交納相應的公證費的,這個是有標準的,一般是按收益額的2%收取。
打字不易,如滿意,望採納。
⑹ 貸款房產未還清貸款,怎樣變更到其中一個人名下
原則是可以辦理,需要銀行同意和授權,以及出具相應證明手續,才可以辦理,
《房屋登記辦法》:
第三十四條
抵押期間,抵押人轉讓抵押房屋的所有權,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除提供本辦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材料外,還應當提交抵押權人的身份證明、抵押權人同意抵押房屋轉讓的書面文件、他項權利證書。
⑺ 抵押期間是否能變更抵押人
不能變更抵押人的。
房產抵押貸款流程:
1、借款人在銀行開立活期存款帳戶;
2、准備貸款要求的資料;
3、面簽銀行;
4、銀行報卷和審批;
5、銀行審批通過後,通知借款人審批結果,並與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
6、到建委做抵押登記;
7、建委出它項權利證;
8、視情況辦理保險、公證等手續;
9、銀行將貸款直接劃撥到合同約定的帳戶中;
10、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的規定還本付息。
申請房貸款的資料:
1.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證、戶口簿;
2.婚姻狀況證明,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證、已離婚的需出具法院民事調解書或離婚證(註明離異後未再婚);
3.已婚需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證、戶口簿及結婚證;
4.借款人的收入證明(連續半年的工資收入證明或納稅憑證當地);
5.房產的產權證;
6.擔保人(需要提供身份證、戶口本、結(未)婚證等)。
⑻ 房屋貸款加名字,銀行抵押手續變更有沒有什麼要求
一、走正常流程,在銀行同意的情況下:
夫妻雙方需要到銀行辦理抵押手續變更,通過銀行審批之後,再到當地房管部門重新辦理過戶,一般在7個工作日後就能領到新的房產證,之後還要再次到銀行辦理抵押。
二、銀行不同意又沒法還清貸款的情況下
1、曲線加名
找按揭公司墊資贖契,即借錢還清貸款,然後辦理加名手續,加名後再將房屋進行純抵押貸款重新進行按揭。
據了解,目前純抵押貸款年限最長為10年,有的銀行只能做三到五年,並且還需要買家提供貸款的用途,如是用於經營、或者用於大宗消費(提供發票)等。此外,贖契重新做抵押貸款的時間越長,費用也越高。
2、辦理贈與公證
在房貸未還清的情況下也可以去公證處辦理「贈與公證」,不過需要注意的是這種公證不是婚前財產公證,主要解決的是夫妻財產歸屬的約定,僅在夫妻雙方具有法律效力,對不知情的第三方不具有約束力。
根據《物權法》第十四條,房產認定以產權登記為准,登記後也有對外公示的作用。若只做夫妻財產約定,沒有進行產權變更登記,對外公示該房產仍為一人,因此,房產者一方可以私自將房產進行變賣。如果發生這種情況,另一方可以拿著經過公證的夫妻財產約定,向法院起訴配偶賠償。
也有法律界人士建議,在婚前房產婚後共同還貸,卻不能加名的情況下,另一方可以保留公共還貸的憑證或銀行轉賬記錄,以保障自己的權益。
3、公證處做財產公證
去公證處做財產公證,簽個協議,需要兩人協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