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助學貸款沒有共同借款人或者擔保人應該怎麼辦
現在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其實每當我們去銀行裡面貸款的時候,別人都是需要我們提供一個。共同借款人或者是擔保人的,尤其是對於大學生去辦理助學貸款的時候,所以有些人就會產生這樣的疑惑,就是助學貸款沒有共同借款人或者是擔保人應該怎麼辦呢?對這個問題的回答,在我個人看來,這時候我們只需要提供共同借款人或者是擔保人的相關信息就可以,或者是可以讓自己的親屬來簽字就可以,下面我們具體來了解一下。
所以我們在平時的生活中,也應該要更多的去關注這方面的問題,對於每一個人而言,了解這方面的問題對我們都是有一定的好處的,而且在貸款的時候,我們也一定要提供個人正確的信息,等發現個人信息出現錯誤的時候,一定要及時的糾正過來。因為這些信息都是需要上傳的,如果今後發現錯誤的話,那個是很難更改過來的。以上就是我總結的一些對一些問題的相關認識,希望這些能夠對大家有一定的幫助。
『貳』 生源地助學貸款需要共同借款人一起去嗎
共同借款人需到場簽字。簽合同的時候,一定要有共同借款人一起才能辦理貸款的。
生源地助學貸款需要的材料:
(一)貸款證明材料
入學的新生及已經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內高校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籍在校生,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格認定工作已先期由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完成,通過預申請的審核的學生,須由畢業中學或高校出具開通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省市證明材料。
已經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外高校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籍在校生,須由所在高校出具貸款證明。
(二)身份證明材料
1.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監護人也可以軍人證或武警證為有效證件);
2.錄取通知書或學生證。新生憑錄取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在校生憑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生源地助學貸款申請:
借款人向其家庭戶籍所在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縣級資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請,填寫貸款申請表,同時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戶口簿(本)原件及復印件;
2.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學籍證明。新生憑高校錄取通知書及其復印件;在讀生憑《學生證》及其借款學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人生源地證明》。
『叄』 生源地助學貸款共同借款人具體條件
一、生源地助學貸款共同借款人需要符合以下條件
1、共同借款人原則上應為借款學生父母。
如借款學生父母由於殘疾、患病等特殊情況喪失勞動能力或民事行為能力的,可由借款學生其他直系親屬作為共同借款人;如借款學生為孤兒,共同借款人則為其他法定監護人、或自願與借款學生共同承擔還款責任的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共同借款人戶籍與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均在本縣(市、區)。
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學生父母時,年齡原則上在25~60周歲之間;已獲得開發銀行貸款的借款學生原則上不能作為其他借款學生的共同借款人。
二、另外,還有一種特殊情況就是學生是孤兒或者沒有法定監護人。在這樣的情況下,同學可以請其他近親來作為共同借款人。近親作生源地助學貸款共同借款人要符合下列條件:
1、年齡必須在20-60周歲之間,辦理過程中共同借款人年齡超過60周歲,需要更換他人;
2、獲得生源地助學貸款的人原則上不可以作為他人的共同借款人;
3、共同借款人要盡量具備一定的還款能力。
三、生源地助學貸款變更共同借款人流程:
1、學生與新共同借款人一起到當地的縣級資助中心,提交變更申請;
2、等待有關工作人員對新共同借款人的身份進行核實,確認是否符合要求;
3、如果新共同借款人符合要求,雙方重新簽訂生源地助學貸款合同即可。
(3)共同貸款人為借款學生擔保人擴展閱讀: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指國家開發銀行等金融機構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簡稱學生)發放的,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學生入學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機構申請辦理的,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支付在校學習期間所需的學費、住宿費的助學貸款。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為信用貸款,不需要擔保和抵押,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
『肆』 助學貸款中,兩個借款學生可以用同一個共同借款人嗎
可以。但是已獲得開發銀行貸款的借款學生原則上不能作為其他借款學生的共同借款人。
共同借款人條件:
與借款學生的關系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原則上為借款學生的父母;
2、如果借款學生父母由於殘疾、患病等特殊情況喪失勞動能力或民事行為能力的,可由借款學生其他近親屬作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學生為孤兒,共同借款人則為其他法定監護人,或是自願與借款學生共同承擔還款責任的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共同借款人戶籍條件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共同借款人戶籍均在本縣(市、區)
共同借款人年齡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學生父母時,其年齡原則上在25周歲以上,60周歲以下;
共同借款人其他條件:
未結清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助學貸款(或高校助學貸款)的借款學生不能作為其他借款學生的共同借款人。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一)、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應具備的條件
1、貸款人具備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2、已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含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
學校名單以教育部公布的為准)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在讀學生。
3、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在本縣(市、區)。
4、家庭經濟困難,符合下列特徵之一,並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1)農村貧困戶和城鎮低保戶(證明材料:城鄉低保證、領取低保金的存摺或鄉鎮民政所、街道居委會出具的貧困證明材料)。
(2)孤兒及殘疾人家庭(證明材料:孤兒證、殘疾證或鄉鎮民政所、街道居委會的證明)。
(3)遭受天災人禍,造成重大損失,無力負擔學生費用(證明材料:鄉鎮民政所、街道居委會的證明)。
(4)家庭成員患有重大疾病(證明材料: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
(5)家庭主要收入創造者因故喪失勞動能力(證明材料:鄉鎮民政所、街道居委會的證明)。
(6)無穩定收入的單親家庭(證明材料:鄉鎮民政所、街道居委會的證明)。
(7)父母雙方或一方失業的家庭(證明材料:鄉鎮民政所、街道居委會的證明)。
(8)上一年度家庭現金總收入低於8000 元人民幣(證明材料:鄉鎮民政所、街道居委會的證明)。
(二)、貸款額度、期限及利率
每人/每年不低於1000元,不高於8000元;申請金額不能超過學費和住宿費總額。
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14年。利率執行央行規定的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在校期間利息由財政全額貼息,畢業後利息由借款人自行承擔。
(三)、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應提交的材料
1、大學新生申請貸款,提交下列材料:
(1)《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交U盤拷貝的電子表,紙質原件2份)。
(2)借款人戶口簿及有效身份證(出示原件,交復印件2份)。
(3)借款人錄取通知書(出示原件,交復印件2份)。
(4)家庭經濟困難證明材料(交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5)借款學生在當地郵政儲蓄所辦理的銀行卡折(出示原件核對,交復印件2份)。
2、在校大學生首次申請貸款,提交下列材料:
(1)借款人戶口簿及有效身份證(出示原件,交復印件2份)。
(2)共同借款人戶口簿及有效身份證(出示原件,交復印件2份)。
(3)《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交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p#副標題#e#
(4)家庭經濟困難證明材料(交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5)借款學生在當地郵政儲蓄的銀行卡折(出示原件核對,交復印件2份)。
(6)借款學生出示學生證,交復印件2份。
3、在校大學生非首次(08年、09年辦理過貸款,2010年申請續簽貸款合同的)申請貸款,提交下列材料:
(1)《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交U盤拷貝的電子件,紙質原件2份)。
(2)借款人戶口簿及有效身份證(出示原件,交復印件2份)。
(3)共同借款人戶口簿及有效身份證(出示原件,交復印件2份)。
(4)借款學生出示學生證,交復印件1份。
(四)、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合同簽訂注意事項
提交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及相關材料後,經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核確認符合貸款條件的。
應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貸款合同的簽訂並完善相關手續。簽訂合同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1、共同借款人應為借款人的父母,父母均外出打工的,可由父母委託其近親屬為共同借款人,但需要出具委託授權書(樣表見附件,提交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學生父母要及早郵寄委託授權書)。
2、《申請表》所填共同借款人與簽訂合同的共同借款人,必須是同一人。
3、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應同時到場簽訂貸款合同。
續簽合同的在校大學生,借款人與共同借款人因故不能同時到場的,其中一方可以委託另一方代為辦理,但需提交委託授權書(樣表見附件,提交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4、申請續簽合同的,現申請表中的共同借款人需與原合同中的共同借款人為同一人,如果共同借款人發生變化,需按新申請貸款的程序辦理並提交新申請貸款所需的材料。
5、貸款合同生效條件。
所簽貸款合同只有在縣資助中心收到學生所在高校寄回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回執單》後,貸款合同才正式生效。
合同簽訂後一個月內沒有收到「回執」,合同自動失效。回執單上一定要准確填寫學校開戶銀行的名稱、行號及帳號。實到具體處室,安排專兼職工作人員具體負責。
註:在山東、福建等地開始實行網上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五)、借款主體及還款責任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指國家開發銀行等金融機構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簡稱「學生」)發放的、在學生入學前戶籍所在縣(市、區)辦理的助學貸款。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為信用貸款,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
『伍』 更改共同貸款人的學生什麼時候可以去簽合同呀
不需要的。助學貸款的借款金額是一次核定,合同是一次簽訂的,你只需每期去辦理相關借款手續即可,不需擔保人另行簽字。
『陸』 大學生助學貸款姐姐可以作為擔保人嗎
一般來說,申請助學貸款不要擔保人,但由於同學們沒有還款來源和還款能力,則需要共同借款人也就是擔保人,如果需要你姐姐出面,那麼姐姐需要滿足以下情形:
1、借款學生父母或者法定監護人,戶籍必須與借款學生本人入學前的戶籍一致;
2、借款學生父母由於殘疾、患病等特殊情況喪失勞動能力或民事行為能力的,可以由借款學生其他直系親屬作為共同借款人;
3、如果借款學生是孤兒,共同借款人則會由其他法定監護人、或自願與借款學生共同承擔還款責任的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非父母時,年齡必須在25到60周歲之間;
5、如果共同借款人之前也申請過助學貸款而且還未還清的情況,不能作為其他借款學生的共同借款人~
『柒』 共同借款人和擔保人的區別是什麼
擔保人與共同借款人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共同借款人,對債權人來說,負連帶責任,即是債權人可以向任何一個人主張全部的債權,而任何一方均不能以他們之間內部對債務的分配協議對抗債權人的主張。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里的第三人即擔保人,包括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
擔保人有一般擔保人和連帶擔保人兩種:一、一般保證是指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如果是一般擔保,只有在債權人向法院告訴了,證明債務人無法償還債務的時候,方可以要求擔保人償還債務。二、連帶責任保證是指當事人約定由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一種保證方式。保證期間是指保證責任的存續期間,連帶保證責任也不例外。如果在保證期間內,債權人依法向連帶責任保證人請求承擔保證責任,保證人不得拒絕。 一般擔保與連帶擔保之間的區別就在於一般擔保要求債權人啟動法律程序向債務人主張不能滿足後,方可以向擔保人主張。
以上是我對這個問題的回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謝謝。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八十七條
債權人或者債務人一方人數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當事人的約定,享有連帶權利的每個債權人,都有權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負有連帶義務的每個債務人,都負有清償全部債務的義務,履行了義務的人,有權要求其他負有連帶義務的人償付他應當承擔的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