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銀行貸款證是三年的,一年後還錢還需要擔保人簽字嗎
您好,要看合同協議的,建議您聯系經辦行詳細核實。
2. 擔保三年,三年後借款人與銀行合商付利息,又過三年擔保人還有責任嗎
你好,簽了三年擔保,如果後續你沒有參加借款人與銀行借款擔保,哪他三年後,簽的任何借款協議都與你無關。你沒有任何責任。
3. 農業銀行貸款擔保說是一年變成三年這樣可以起訴嗎
原先簽字是一年的,要變成三年,需要擔保人同意並再次簽字的,沒經過你同意就更改是違法的,你可以不認可的,如果和你說是擔保一年,簽訂合同時寫的是三年你又簽字了,就是以合同上寫的為准
4. 給人銀行貸款做擔保一般期限多長
實際生活中,借款一般會要求找擔保人進行擔保保證,此時會簽訂擔保合同,擔保合同中一般會對擔保人的擔保期限作出相關的約定,所謂保證期間就是指保證合同當事人的約定或依法律推定在主債務履行期屆滿後,保證人能夠容許債權人主張權利的最長期限。在保證期間中,債權人應當向債務人提起訴訟或仲裁(在一般保證中)或向保證人(在連帶保證中)主張權利。逾此期限,債權人未提起上述主張的,保證人則不承擔保證責任。可見,保證期間構成債權人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擔保權利消滅的法律後果。關於擔保期限,民間借貸擔保人的期限是: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由此可見,作為擔保人應當承擔對債務的連帶責任,你有權向擔保人主張你的權利。但若超過六個月,債權人未提起上述主張的,保證人則不承擔保證責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二十五條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二十六條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5. 農商銀行貸款證是三年期限但保人就得擔保三年嗎
是的,准確的說是貸款擔保人要擔保到借款人還完此次貸款為止。
6. 我帶別人擔保銀行貸款 農村信用社 超過3年了 我還有擔保責任嗎
1、不論是否超過擔保期限,起訴都是合法的。
2、擔保人如認為已經超過擔保期限,不再承擔擔保責任,可以向法院提出答辯,反駁、否定原告要求其承擔擔保責任的訴訟請求。
3、是否承擔擔保責任,按下列情況確定:一般責任保證中,保證期限為約定的保證期限內或者未約定保證期限的,自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在上述期限內,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責任消滅。連帶責任保證中,保證期限為約定的保證期限內或者未約定保證期限的,自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在上述期限內,債權人未對保證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責任消滅。
《擔保法》
第二十五條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7. 銀行貸款證是三年的,一年後還錢還需要擔保人簽字嗎如果繼續續貸擔保人可以不在擔保
你最好當面確認一下。不然出了問題還是會找你的。
這個擔保不擔保是你說了算的,不想擔保就不要做了。
8. 給別人聯名擔保兩年 第三年沒簽字銀行給他貸款了 我們還要承擔責任嗎
既然叫聯名擔保,你沒簽字這個擔保就不成立。第三年銀行給他貸款了,如果他人沒有按期還款,你們也不需要承擔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