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貸款人逾期不還款,擔保人該承擔什麼責任
貸款人逾期不還款擔保人承擔的責任,主要看擔保的是一般責任還是連帶責任,兩者在合同中的保證不同,所承擔的責任也不盡相同。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十七條規定,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得行使前款規定的權利:
(一)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序的;
(三)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前款規定的權利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十六條規定,連帶責任保證有以下幾方面特點:
1、連帶責任保證是由保證人與主債權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和法律推定的保證方式。作為保證方式的一種,當事人應當在保證合同中明確約定連帶責任保證方式。但我國《擔保法》規定,如果保證人與保證權人對連帶責任保證和一般保證沒有作出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推定為連帶責任保證。
2、由保證人與主債務人對主合同債務承擔連帶責任。這意味著保證人與主債務人對主合同債務均負有全部清償的責任。
3、主債務人在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在連帶責任保證的情況下,一旦主債務人到期不履行主合同債務,債權人既可以要求主債務人清償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1)借款人銀行貸款到期不還擔保人擴展閱讀:
一般擔保和連帶責任擔保的區別:
第一,承擔責任的具體作法不同。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只是在主債務人不履行時,有代為履行的義務,即補充性;而連帶責任保證中的保證人與主債務人為連帶責任人,債權人在保證范圍內,既可以向債務人求償,也可以向保證人求償,無論債權人選擇誰,債務人和保證人都無權拒絕。
第二,連帶責任保證中保證人與主債務人的權利義務及其責任承擔問題適用於連帶責任的法律規定;而一般保證中保證人與主債務人之間不存在連帶債務問題,只是在保證人向債權人履行債務後,保證人對主債務人有求償權。
第三,一般保證中的保證人享有先訴抗辯權,而連帶責任保證中的債務人沒有先訴抗辯權,即不能以債權人是否催告主債務人作為是否履行保證義務的抗辯理由。
第四,連帶責任保證是由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約定,無規定或約定的,按連帶責任保證承擔;而一般保證則只是由當事人約定。
第五,連帶責任保證的擔保力度較強,對債權人很有利,而保證人的負擔相對較重;而一般保證的擔保力度相對較弱,保證人的負擔也就相對較輕。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擔保人承擔的責任
2. 貸款人欠銀行貸款不還,擔保人怎麼辦
擔保人要承擔連帶責任予以償還。擔保人對於代替被擔保人償還的貸款數額有向被擔保人追償的權利。同時,要看在借款合同里對擔保人的擔保責任是否約定了連帶責任。就是說有無專門的條款或文字對擔保責任作了明確的約定。
如果約定了,只要借款人不能按期償還貸款,則貸款人即可要求擔保人連帶償還,如果沒有約定,則應由借款人首先償還貸款,包括用其所有資產進行償還,直至無力償還為止,才有擔保人代為償還。
3. 從銀行貸款,若貸款人還不上貸款,擔保人要承擔什麼責任
假設貸款人為A,擔保人為B
1、保證分為一般保證、連帶保證:
(1)你們約定為連帶的是連帶保證(對於連帶保證,只要借款人到期還不上貸款,銀行就既可以讓借款人還、也可以不找借款人而直接讓你償還)
(2)如果你們約定「借款人不能履行償還貸款時,由保證人承擔」之類意思的,是一般保證(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借款人和銀行之間的糾紛未經審判或仲裁,並就借款人的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償還貸款前,你可以拒絕銀行承擔保證責任、要你還款的要求)
(3)如果你們之間關於保證方式是連帶還是一般保證沒有約定或是約定不明:法律規定應承擔連帶責任。
2、「銀行會不會轉向B追錢」:銀行當然會向B追錢。因為:A和銀行之間的貸款糾紛已經法院判決審理、且A已無力償還,不管是一般保證還是連帶保證,B都要承擔保證人的責任了。
3、「B無能力還上這筆錢,也會被抓嗎?會被判幾年?B最少得還上多少錢才不會被判刑呢?這種情況法律時效是多長時間呢? 」
(1)B即使一分錢都還不了也不會被抓、更不會被判刑的:因為B並沒有觸犯刑法。但是:如果銀行起訴B要求償還貸款、且法院判決由B償還,但B在有能力償還的情況下、故意不償還:嚴重的B會構成「找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2)但B要負責償還全部貸款本金和利息,不是「至少償還多少」的問題。
(3)關於時效:犯罪有追訴時效(經過一定的時效期間就不再追究刑事責任),但B在只是未還錢但沒有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情況下,因沒有觸犯刑法,不會被判刑、也就不存在所謂的時效問題了。B如確實沒有償還能力:法院會裁定中止執行、待B一旦有財產時恢復執行--也就是說:B何時有財產都可以執行。除非B確實沒有個人財產、又沒有經濟來源、同時又喪失了勞動能力的情況:此時法院會裁定終結執行,也就是說B不用還了,與你所說的「時效過了」意思相同,但絕不等於時效已過。
反正如果你替別人擔保了貸款,那你要承擔連帶責任.一般來說,你一是要聯系貸款人.如果貸款人找不到的話.二是在貸款人無法償還貸款的情況下,你要替貸款人償還貸款.如果不還,銀行有權利起訴,你會被列為第二被告人.
4. 銀行貸款債務人逾期不還,作為擔保人要承擔什麼責任
5. 幫別人擔保貸款,如果貸款人到期拒不還款,擔保人該怎麼辦
幫別人擔保貸款,如果貸款人到期拒不還款,擔保人該承擔還款責任。
① 被擔保人欠款不還,需承擔還款責任;
② 被擔保人逾期還款,或欠款不還後,除承擔還款責任,還同時記錄進入擔保人信用記錄;
③ 在擔保期間申請貸款,銀行會綜合衡量其還款能力,需考慮償還擔保部分,貸款通過幾率較小;
④ 擔保期間,貸款審核通過,但貸款利息會比正常利息上浮10%~20%。
6. 貸款人有正常收入,貸款到期不還,銀行追究擔保人的責任嗎
銀行在追究責任的時候不會管借款人是否有正常收入,只管在執行時借款人是否有能力償還。如果借款人在執行時沒有足夠的資金償還,擔保人就要承擔擔保責任。
7. 銀行貸款到期還不上擔保人和借款人的責任承擔
擔保人連帶責任根據貸款擔保第一節第六條法律規定:本法所稱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第十二條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應當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份額
8. 貸款人逾期不還銀行貸款擔保人擔保人該怎麼辦
擔保的方式有兩種:
一:一般保證,指保證人僅對債務人不履行債務負補充責任的保證。《擔保法》第十七條規定: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國此,一般保證是保證人享有先訴抗辯權的保證方式。
二:連帶責任保證。指保證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與債務人負連帶責任的保證。《擔保法》第十八條規定: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可見,連帶責任保證保證人的責任重於一般保證保證人的責任。一般保證人只在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才承擔保證責任,而連帶責任保證不倫債務人能否履行債務,只要債務人未履行債務,就有義務承擔保證責任,保證人並不享有先訴抗辯權。
建議:你可以與你的朋友在合同里寫明是一般保證,這樣子在你朋友的母親不能履行時,你還能提取先訴抗辯權。
9. 銀行借款人不還錢擔保人怎麼辦
擔保人要看它是一般擔保還是共同擔保,其次,它是否在擔保人的擔保期內 還有債務人是否提供了物質擔保的問題。 即保證人應在保證期內承擔相應的保證責任,並優先啟動債務人提供的擔保。擔保人不需要償還所有債務。
如果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時未能履行債務,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或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19條規定,如果雙方未就擔保方式達成一致或協議不明確,應根據連帶責任擔保承擔擔保責任,因此,作為擔保人或保證人,當貸款人未能履行還款責任時,貸款人向保證人追償並沒有錯。貸方起訴擔保人與貸方起訴貸方沒有什麼錯。 銀行同時將擔保人列入黑名單的措施也是完全正確的。
10. 銀行貸款到期一年了,沒還,銀行起訴,我是擔保人會受到什麼責任
一般情況下,銀行的貸款一般簽的擔保責任都是連帶擔保責任,所謂的連帶擔保責任的話就是銀行可以去起訴借款也可以去起訴這個擔保人啊!正常的情況下,如果借款人不足以或者沒有能力可以償還貸款的時候才會去接著起訴擔保人,但是這個連帶責任的話就是可以同時起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