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司向銀行貸款,提供假財務報表,如果還不上款財務人員和經辦人是同意人的話,有風險么,要承擔什麼責任
常事兒,你多慮了。
如果按樓上所說騙貸的話,銀行有失職的責任——為何不考察企業?
因此,干吧!
❷ 公司要貸款需要財務報表,報表可以作假嗎
這年頭假的東西太多太多,了解股市的話 就知道神馬都可以造假。那是當然的啦
❸ 公司為向銀行貸款(有抵押)做假財務報表負什麼責任
這種事涉及兩個法律責任,一是如果銀行信貸人員參與並指使,主要追究銀行人員違法放貸刑事責任;二是銀行人員未參與,企業構成詐騙,系法人犯罪,主要追究企業法人代表責任,但會計也會受到一定處罰,金額巨大的理論上也要承擔法律責任。
❹ 老闆要申請貸款,讓我做虛假財務報表,我說那是騙貸要承擔法律責任的,我做會計也要承擔法律責任嗎
首先是對直屬上司追究責任,然後對會計,但是老闆如果有後台,一但有什麼問題,一定會把責任推給會計,但是做會計的沒有不做假賬的,給自己留個後路,自己一定要有底。
❺ 公司造假報表向銀行申請擔保貸款,會計應承擔的責任
可以說是屬於商業詐騙如果會計無簽字,應該是法人承擔責任,但如果銀行系統設定了財務負責人,財務負責人就應該要承擔一定責任.
❻ 提供虛假財務報表貸款 會計會是什麼後果嚴重
要看具體情況。
一.提供虛假貸款銀行放貸後假設公司不還錢,如果情節嚴重,就屬於騙取貸款罪。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特別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二.如果公司拖欠債務,銀行會通過法院追究公司的法律責任,會計提供虛假財務報表本身就違反了會計法;如果最後沒有導致銀行損失,事發後,要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予以通報,並承擔被罰款等責任。
三.參考法律:
1.騙取貸款罪是《刑法修正案(六)》新設罪名。刑法第175條規定的多種犯罪之一,「以欺騙手段取得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票據承兌、信用證、保函等,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特別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2.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於2010年5月出台的《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下稱《規定(二)》)第二十七條規定,凡以欺騙手段取得貸款等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或者以欺騙手段取得貸款等給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的,或者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准,但多次以欺騙手段取得貸款的,以及其他給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情形(以上簡稱「四種情形」),應予立案追訴。在此之前,公安部經偵局已率先於2009年作出了《關於騙取貸款罪和違法發放貸款罪立案追訴標准問題的批復》,其基本精神與上述規定也是一致的。不過應注意該解釋的溯及力問題。關於刑事司法解釋的時間效力,「兩高」《關於適用刑事司法解釋時間效力問題的規定》確立的是「無舊從新,有舊從舊兼從輕」的做法,且規定對於在司法解釋施行前已辦結的案件如果無錯誤就不再變動。
3.《公司法》第203條規定:「公司在依法向有關主管部門提供的財務會計報告等材料上作虛假記載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由有關主管部門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4.《會計法》第43條規定,編制虛假財務報表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予以通報,可對單位並處五千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三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如果是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屬於會計從業人員的還應吊銷其會計從業資格。
❼ 提供虛假財務報表給銀行貸款有責任嗎
如果公司不還錢,銀行會通過法院追究公司的法律責任,會計提供虛假財務報表本身就違反了會計法,你還是看看公司的還款能力。再做決定吧!
❽ 向銀行貸款300萬,提供虛假財務報表,會計承擔後果嚴重么
這種情況一旦出現違約,拆了東牆補不了西牆的時候就會出問題了,提供虛假的財務報表騙取銀行信用或貸款,是要以詐騙罪論處的,根據情節的輕重給予量刑。
❾ 公司用虛假的財務報表向銀行貸款,貸款還不上法人要負什麼責任
法人要承擔刑事責任。會計承擔提供虛假財務報表之責,要接受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