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承包農村土地能用貸款么
信用社貸款
一、農村信用小額貸款是指具有農村戶籍的農戶用種、養殖及其他銷費的貸款,當然買房也可以。
二、在當地信用社建有農戶經濟檔案。所謂農戶經濟檔案就是對當地農戶建位一個經濟上、家庭上、收入上情況的基本情況。進行評份授信後,採取信用的方式發放信用貸款,不需要抵押。
三、發放的貸款中要求提供擔保人的話,是農村信用社信貸員為了更好的防控風險,了解客戶,為了更好的方便收貸等原因。
如擔保人在外地或不在本地區,哪便不可以,當然不符合擔保的條件,從找一個人來擔保就行了。
四。貸款發放條件很多,最好去當地信用社去問問,
如借款人要單獨自戶,要身份證,結婚證(未婚證明等)證明婚姻情況。 貸款人要求自款人提供的其他資料。其實不用擔保也可以發放的。
㈡ 用承包來的山可以向銀行貸款么
你說的不清楚,內容有歧義。是400畝山已經承包了,打算用這承包來的山貸款呢,還是山還沒承包下來,貸款去承包?如果是前者,只要有林權證就可以向銀行申請貸款,應該貸得出來,至於有沒有100萬,這要銀行評估了才知道,到時候還不出來,你的林權證質押在銀行,銀行可以處理。但是如果是後者貸款承包山,這是肯定貸不了款的,這就跟貸款去投資或者貸款去開公司當注冊資金一樣
㈢ 山林證能在銀行抵押貸款嗎
要看具體哪個地區,當地銀行有沒有推出這類產品。山林證抵押需要能在當地林業部門登記,同時有成熟的轉讓市場和有資格的評估公司。只有當地基本具備了這些配套條件,銀行才可能推出相應的信貸產品。
㈣ 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抵押嗎
不可以。關於以土地承包經營權設定抵押的效力問題,我國《擔保法》、《物權法》都作了明確規定。
《擔保法》第37條第(二)項和《物權法》第184條第(二)項都明確規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得抵押。
因為這種以戶為生產經營單位的承包方式,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為保證社員基本生活條件,普遍存在、人人有份的權利,具有很強的社會保障性質和福利功能。以這種權利作抵押,一旦抵押權人的權利實現,抵押人就可能喪失起碼的生存條件,引發嚴重的社會問題。所以法律規定不能以此作抵押。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52條規定:「當事人以農作物和與其尚未分離的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的,土地使用權部分的抵押無效。」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15條也規定:「承包方以其土地承包經營權進行抵押或者抵押債務的,應當認定無效。」
但是,依照《擔保法》第34條第一款第五項、《農村土地承包法》第49條和《物權法》第180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以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經發包方同意,則可以抵押。因為這有利於促進對荒地的開發利用,且其經營周期較長。
(4)山林承包地可抵押貸款嗎擴展閱讀
《擔保法》第37條2項和《物權法》第184條2項都明確規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得抵押。這是因為以戶為生產經營單位的承包方式,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為保證社員基本生活條件,普遍存在、人人有份的權利,具有很強的社會保障性質和福利功能。
以這種權利作抵押,一旦抵押權人的權利實現,抵押人就可能喪失起碼的生存條件,引發嚴重的社會問題。所以法律規定不能以此作抵押。
㈤ 商業林地 可以用作抵押貸款嗎
可以
《吉林省林權抵押貸款實施意見》分類明確了可用於抵押和不可用於抵押的林權。可抵押林權包括: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的林木所有權和使用權及相應林地使用權;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的採伐跡地、火燒跡地的林地使用權;國家規定可以抵押的其他森林、林木所有權、使用權和林地使用權。抵押森林或林木資產的,其林地使用權須同時抵押,但不得改變林地的性質和用途。
合法持有《林權證》、從事林業經營的單位和個人都可以以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權作為抵押物申請貸款;金融機構則會根據林地評估價格的一定額度,向借款人提供貸款。
㈥ 國家對山林抵押貸款有什麼規定
、先與金融機構進行協商,達成貸款意向,一般林業放貸金融機構為農行或信用社;
2、然後找有林業評估資質的評估機構,進行抵押貸款評估;
3、拿到評估報告後,再將林權證、公司營業執照(或個人身份證)去放貸銀行辦理抵押申請和貸款申請;
4、銀行受理後,簽訂抵押合同和貸款合同;
5、到當地縣級林業系統辦理林權抵押登記,取得林權抵押證明或他項權證;
6、將林權證、抵押證明(或他項權證)交銀行,銀行放款。
㈦ 山林可以貸款嗎
1、先與金融機構進行協商,達成貸款意向,一般林業放貸金融機構為農行或信用社;
2、然後找有林業評估資質的評估機構,進行抵押貸款評估;
3、拿到評估報告後,再將林權證、公司營業執照(或個人身份證)去放貸銀行辦理抵押申請和貸款申請;
4、銀行受理後,簽訂抵押合同和貸款合同;
5、到當地縣級林業系統辦理林權抵押登記,取得林權抵押證明或他項權證;
6、將林權證、抵押證明(或他項權證)交銀行,銀行放款。
實際案例:「我用山林貸款了」
守住青山拿到錢
小山村沒想到自己送走了伐木工,卻迎來了高大上的金融機構。2015年5月6日,水塔村的村民代表擠在村會議室里召開了一次會議,參會的人除了村民代表,還有萬向信託、龍泉市林業局、住龍鎮政府和龍泉信用聯社的有關負責人。
那次會上,水塔村的村民們與萬向信託就公益林信託計劃,達成了共識。這意味著,水塔村的村民們每年領取一次的補償金,變成了收益權證。根據測算,在信託期限內,水塔村的村民每五年就能平均新增2.96萬元信託資產。合同顯示,本次信託期限為40年。
這是一個雙贏的結果。一方面,抱守著公益林無法開採的山民們,不但可以繼續享受每年發放的生態公益林補償金,還能把收益權憑證用來抵押貸款,未來還可能用於交易變現。
另一方面,按照相關政策,國家對生態公益林的補償金會逐步提高,信託機構也看好其中的前景。
如今,手中有收益權憑證的水塔村村民有了底氣。今年,龍泉市農村信用聯社專門為水塔村的村民提供了300萬元的貸款額度。
村民拿著收益權憑證去龍泉市農信聯社住龍信用社,半小時以內就能拿到貸款。「10萬元以下的貸款,我們直接就能審批發放。」住龍信用社主任金小紅說,「而且利息要比銀行低得多,只需4厘左右。」
(7)山林承包地可抵押貸款嗎擴展閱讀:
林權抵押貸款林業面積:
要經林業資產評估師評估後才知道,因為這與林地面積、立地條件、地理位置、林區路況、林地的肥力、地被物價值、當地的自然、社會經濟、社會人口等因素有關,同時要看各個地方的政策,抵押貸款能否辦理,能貸多少,這都要和各地的金融部門協商。
林權抵押貸款程序:
林權抵押需要做的基礎工作,包括森林資源資產調查、林權資產評估、權益審核、購買森林保險。資產評估政策依據財政部國家林業局關於《森林資源資產評估管理暫行規定》。其抵押貸款程序如下:
1.借款人提交新版《林權證》原件
2.借款人提交書面抵押申請(內容包括個人基本情況、林權情況、貸款額、金融資信證明等)
3.借款人是個人的,提交個人身份證復印件;是單位的提交法人身份證復印件和單位資質證明復印件
4.鄉鎮林業站在書面抵押申請上簽署初審意見
5.縣林業規劃調查設計隊現場評估,製作評估報告
6.提供金融部門的貸款協議
7.金融部門提供單位注冊復印件和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8.繳費,辦理他項權證
具體以各市縣出台的相關通知為准。
林權抵押貸款利率:
不超過基準利率的1.5倍。(參照相關信息,具體以當地政策為准)林權抵押貸款業務的創新之處在於,它打破了長期以來銀行貸款抵押以房地產為主的單一格局,引入了林地使用權和林木所有權這一新型抵押物,使「沉睡」的森林資源變成了可以抵押變現的資產。
貸款金額在30萬元以上(含30萬元)的林權抵押貸款項目:
具備專業評估能力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可以自行評估,也可以依照相關規定、通過森林資源調查和價格咨詢等方式進行評估。對於貸款金額在30萬元以下的林權抵押貸款項目,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參照當地市場價格自行評估,不得向借款人收取評估費。
㈧ 承包的林權是否可以辦理抵押貸款
可以 參考
山東省林權抵押貸款管理辦法(試行)
第五條 下列林權可用於抵押:
(一)用材林、經濟林等商品林的林木所有權、使用權及其林地使用權;
(二)一般公益林的林木所有權、使用權及其林地使用權;
(三)採伐跡地、火燒跡地,以及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的林地使用權;
(四)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劃的宜林地的使用權;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林權。
第六條 下列林權不得抵押:
(一)特殊保護地區的公益林
1.國防林、名勝古跡、革命紀念地和自然保護區的森林、林木和林地;
2.特殊用途林中的母樹林、實驗林、環境保護林、風景林。
(二)權屬不清或存在爭議的林權;
(三)國家規定不得抵押的其他林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