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什麼是政府擔保貸款
政府擔保貸款注意事項:
1、建立良好的關系
(1)要講究信譽。在與銀行的交往中,要使銀行對貸款的安全性絕對放心。
首先,要注意抓好資金的日常管理。因為銀行在對進行考察時往往是從資金的使用、周轉和財務核算等方面入手。
其次,應經常主動地向銀行匯報公司的經營情況,使銀行在與經常性的溝通中,加強對的信任度。
最後,還應苦練內功,真正提高的經營管理水平,用實際行動建立良好的信譽。
(2)要有耐心。在爭取貸款時要有耐心,充分理解和體諒銀行的難處,避免一時沖動傷和氣,以致得不償失。
(3)要主動、熱情地配合銀行開展各項工作。如積極配合銀行開展各種調查,認真填寫和報送財務報表;貸款到期主動按時履行還款或展期手續,以取得銀行對中小的信任等。
2、寫好投資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投資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對於爭取項目貸款的規模大小,以及銀行貸款的優先支持,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中小在撰寫報告時,要注意解決好以下幾個問題:(1)報告的項目要符合國家的有關政策,重點論證在技術上的先進性、經濟上的合理性以及實際上的可行性等問題。(2)要把重大問題講清楚,對有關問題做出有力的論證。如在論證產品銷路時,必須對市場對該產品的需求、當前社會的生產能力及將來的趨勢等做出分析和論證。(3)把經濟效益作為可行性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突出項目的特點
不同的項目都有各自內在的特性,根據這些特性,銀行貸款也有相應的要求。
選擇合適的貸款時機要注意既有利於保證中小所需要資金及時到位,又便於銀行調劑安排信貸資金調度信貸規模。一般來說,中小如要申請較大金額的貸款,不宜安排在年末和每季季末。
3、爭取中小擔保
機構的支持中小由於自身資金少,經營規模小,很難提供銀行需要的抵押、質押物,同時也難以取得第三方的信用擔保,因而要取得銀行的貸款非常困難。投融資專家張雪奎老師認為,這些固然是不利條件,但如果能和各方面搞好關系,融資工作提前做到位,得到中小擔保機構這些專門機構的支持,向商業銀行貸款就有容易得多。
B. 貸款擔保調查報告一般怎麼寫比較合適
一、擔保人資格調查。擔保人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及相關法規的要求。主要調查保證人是否有合法擔保資格、抵(質)押物是否合法真實存在,抵押人、出質人對抵(質)押物是否擁有財產處分權;抵押人、出質人以共有財產設定抵(質)押時,是否取得全體共有人同意抵押、質押的聲明書,是否能辦理合法有效登記手續等。(二)擔保能力的調查。調查擔保人的生產經營規模、資金實力、內部組織機構、股本構成、產品的市場競爭能力和發展前景,分析擔保人的財務狀況;審查貸款卡及其他相關信息,調查其擔保能力是否符合相關規定。抵(質)押物須由評估機構評估的,調查評估機構是否合法、評估依據是否真實;調查抵(質)押物的變現能力,測算抵(質)押率,作為確定貸款額度的參考依據;最高額抵(質)押的,在每筆貸款發放前應審核是否存在抵(質)押物被有權機構查封的情形,確保即將發放的貸款仍屬最高額抵(質)押的范圍。(三)擔保人與申請人的關系調查。主要調查擔保人與申請人的關聯關系以及與申請人、擔保人存在較多利益關系的第三方的關聯關系,側重分析其有無代償性的資金來源,防止通過互保、循環擔保方式削弱擔保的有效性。(四)調查擔保人提供資料的真實、合法性。主要調查貸款擔保手續是否合法。擔保人為公司客戶的,是否依照公司章程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提供同意擔保決議;擔保人簽章、法定代表人(被授權人)、董事會董事或股東會股東及財產共有人的簽字是否真實、有效;驗證抵(質)物所有權證書的真實性。。
C. 工程擔保現狀和發展趨勢
鑒於我國目前工程擔保公司剛剛起步、實力不足的現實狀況,工程擔保制度在開始階段可以主要考慮採用銀行保函的擔保形式。除繼續發揮銀行的作用外,還應當積極培育其他具備條件的機構擔當擔保人,以形成有一定競爭的擔保人市場。
據前瞻發布的《中國工程擔保行業發展模式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分析認為,實施工程擔保作用巨大。但我國的建設工程擔保、保險業務剛剛起步,品種單調,交易雙方積極性不高,業務量很小,地區覆蓋面低,擔保、保險市場競爭態勢沒有形成,擔保、保險市場發育很不成熟。
國內的保險公司對工程風險管理方面的理論研究與實踐操作還有待於深化,開發的險種十分欠缺,而且保單形式單一,缺乏靈活性,不能適應市場和工程建設的要求。
D. 案例分析:關於擔保貸款
1、李三作為擔保人,應當承擔擔保責任:如果是連帶保證,在李一到期不還款時,銀行就有權要求李三還款;如果是一般保證,銀行應在起訴李一還款無果後,才能要求李三還款。
2、第一次法院判決中是否有判決李一還款、李三承擔連帶責任的表示?
(1)如果第一次的判決中有讓李三連帶還款的表述、或者是李一不履行法院判決後銀又起訴了李三並有判決的話,法院現在劃扣李三的存款給銀行就沒有錯誤;
(2)如果第一次的判決中並沒有涉及讓李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問題:現在法院在銀行沒有起訴李三、並有法院判決確定讓李三承擔連帶還款責任的情況下,直接劃保李三的存款,屬於違法。李三可以向法院提出執行異議。
3、「李三應如何索回自己被法院劃轉的存款」:很有可能是要不回了,因為銀行一般設定的是連帶保證、在起訴李一時很可能也起訴了李三:如果法院的判決中確定讓李三承擔連帶還款責任,這錢李三是肯定要不回了。
但,李三可以在這一萬被劃扣後二年內,向李四索要這錢。
E. 我國擔保貸款存在的風險及對策
一、潛在風險
(一)對保證人保證資格、實力、手續審查不嚴,從而使保證流於形式,造成貸款風險。一是忽視對保證人主體資格的審查,未按《擔保法》有關規定,把不能作為保證人的如鄉鎮資產經營公司辦公室、村民委員會等行政職能部門或未經授權的企業分支機構充當保證人。由於保證人主體資格不合法,形成無效保證。二是忽視對保證人是否具有代為清償能力,即保證人是否具有經濟實力的審查,由於保證人沒有經濟保證能力,從而形成擔而不保。
(二)機械類動產抵押貸款存在「兩高一小」,從而使貸款存在潛在風險。所謂「兩高一小」,即指抵押物評估價值高,貸款抵押率確定高,抵押物實際抵償價值小。一是機械類動產作為貸款抵押物時,由於借款人不能提供購買時原始價值發票,作為動產抵押物價值依據,而信用社沒有較專業或懂行的評估人員,一般由抵押人委託注冊的評估部門進行評估。由於評估部門按照評估價值的金額大小收取評估費用,造成人為地對抵押物的高估,評估價值遠遠脫離市場價值。二是在確定貸款抵押率時,未按信貸管理工作的要求,對抵押物進行選擇性設定,並區別專用設備與通用設備,甚至把棋具也一並作為抵押物,抵押率過高確定在評估價值的70%以上,且年復一年長期周轉連續抵押,未隨著折舊做到逐年壓縮,造成抵押貸款潛在風險。三是未把借款者的私人房產同時抵押,使有限責任公司貸款企業,在其經營發生風險導致企業關停後,由於承擔的只是有限責任,信用社通過法律程序處理機械類動產抵押物還貸,由於在操作中存在「兩高」現象,造成對動產拍賣或處理中抵償價值小,貸款損失大。
(三)交通類動產抵押貸款存在保險脫保,未逐年壓縮抵押貸款額度,造成貸款風險。對交通類動產抵押貸款,一般都要求對抵押物辦理強制保險手續,並約定信用社為第一受益人,但由於保險到期前未及時督促抵押人辦理續保手續,存在脫保現象,增加了信貸潛在風險。二是交通類動產其價值受國家產業政策影響較大,且其折舊年限短、速度快,由於未採取逐年壓縮的信貸策略,產生抵押貸款額度未隨抵押物價值的減少而降低,造成貸款風險。三是抵押人到外地非法出售抵押物逃債,使信用社貸款失去抵押物,加大了貸款風險。
(四)不動產抵押貸款存在操作不當、調查失實、農村房產抵償處理難,而使抵押貸款產生風險。一是對劃撥土地使用權作貸款抵押物的,未按有關法律規定扣除40%的土地出讓金後計算抵押物的價值,增加貸款風險。二是對房產抵押貸款其房產的共有人情況調查失實,出現辦理貸款時無共有人,而在依法處理房產時共有人「復活」現象,使抵押貸款埋下風險隱患。三是僅憑借款人帶來的第三人房產證書和私章,辦理房產抵押貸款手續,在貸款依法訴訟時,由於抵押人否認抵押事宜,法院判決抵押無效而造成貸款損失。四是農村房產抵償處理難,由於農村情況的特殊性和受「有錢不買疙瘩產」的思想影響,信用社依法抵償的農村房產處理難度較大,造成貸款風險。
(五)以存單等權利質押貸款時,存在質押人未簽名,未辦理核押手續,使質押貸款存在貸款風險。一是在辦理第三人質押存單貸款手續時,僅憑借款人帶來的第三人私章和存單辦理,沒有對質押人加以核實並當場簽字,在貸款不能按期歸還處理質押存單時,質押人否認存單質押事宜,使質押貸款合同喪失法律保障。二是對質押的存單,未向簽發行社辦理質物核押登記止付手續,結果被提前掛失支取,使質押存單成為廢紙,造成質押貸款風險。
二、防範建議
(一)重新完善擔保手續,減少存量貸款風險。首先要摸清家底。信用社要組織力量對存量擔保貸款進行一次全面調查,根據借款人行業、貸款方式、貸款手續情況,對存量貸款的風險程度進行如實認定,以真實地反映現有信貸資產的風險狀況,為制定切實可行的存量風險貸款化解措施打下基礎。其次要積極採取措施,加以完善和補辦。根據認定的貸款風險,按照先易後難,制定化解落實計劃逐步進行完善。對擔保操作手續不規范的貸款,要限期做好補辦工作;對保證人主體資格不合法、無經濟保證實力的存量貸款,要採取積極的措施,收回或置換成有效資產抵押方式;對動產抵押率偏高、抵押物不足值的貸款,要採取壓縮或逐步增加其它擔保的方式,進行有效落實和化解。對存量動產風險貸款的化解,可根據實際情況適度提高城區商品房地和質押貸款的抵(質)押率,以減少動產抵押貸款額度。再次要落實存量風險貸款責任,加大考核力度。對存量風險貸款,要逐戶逐筆把化解責任落實到人,聯社要加大對信用社、信貸責任人的存量風險貸款化解進度和質量的檢查考核,實行任務完成的好壞與個人收入直接掛鉤的激勵機制,從而充分調動信貸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將存量貸款風險降到最低限度。
(二)規范貸款操作,堵住新增貸款風險。首先要完善擔保貸款管理辦法。聯社要根據信用社實際情況,修訂和完善擔保貸款管理制度,從而堵塞擔保貸款管理中出現的漏洞,進一步增強風險防範能力,在制度上確保貸款資產安全。其次要嚴格執行擔保貸款管理制度,規范日常貸款業務操作。信用社要加強對擔保貸款的合法性、抵押物價值的足值性、質押物的真實性和擔保手續的有效性的審查,從而使發生的每筆貸款業務合法合規。對保證貸款要嚴格審查保證人有無保證資格和保證能力,《董事會同意保證意見書》的簽訂,要按照《公司法》的有關規定,簽名達到法定董事人數,確保保證人簽章的真實性;對機械類動產抵押貸款要根據動產凈值並結合市場現值,區別專用設備和通用設備,對抵押物進行選擇性抵押,通用設備抵押率控制在50%以下,專用設備抵押控制在30%以下;對交通類動產抵押貸款要及時督促抵押人辦理保險續保手續,約定信用社為第一受益人,並要結合抵押物的折舊情況和報廢年限採取逐年壓縮;對房產抵押貸款要嚴格審查房屋產權歸屬和共有人情況;對質押貸款要辦妥質押物核押手續,確保質押人簽章真實並確認質押事宜。
(三)落實有效防範措施,規避有限責任公司貸款潛在風險。按照現行《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在信貸管理實踐中,有限責任公司在經營發生風險導致企業關停倒閉後,由於承擔的只是有限責任,從而使我們無法追索企業法定代表人貸款責任,出現企業虧損,法定代表人致富,貸款無法落實的情況。據調查有限責任公司貸款已佔全部貸款的50%以上,因此應有效規避有限責任公司貸款潛在風險,盡最大限度減少貸款風險損失。可採取的措施有:(1)實行雙重擔保制度。對有限責任公司發放的全部貸款或部分風險貸款,在辦理有效抵押保證手續的基礎上,另行再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股東個人對貸款進行全額保證或部分保證,從而變有限責任為無限責任。(2)置換借款人主體。對有限責任公司發放貸款,以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股東為借款人主體,即把公司貸款置換為自然人貸款,通過置換借款人主體,從而變有限責任為無限責任,延伸貸款追索。(3)落實私房抵押。對有限責任公司發放貸款,首先要落實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股東的私房作為貸款抵押,然後再考慮其它貸款方式,從而增強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股東的經營責任,有效減少信用社債權少受損失。
(四)加強培訓教育,實行競聘上崗。信用社信貸工作做得好壞,關鍵取決於信貸員的工作責任和各方面素質。因此這是降低和防範擔保貸款風險的最有效的途徑。一方面信用社要提高信貸員的政治思想素質,加強信貸員的職業道德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以及風險意識教育,使信貸員真正有危機感、責任感、使命感,提高信貸員執行規章制度的自覺性。另一方面,聯社要加強信貸員的業務培訓和輔導,重點是讓信貸員熟悉《擔保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熟練掌握貸款規范化操作程序,並運用到貸款管理的實踐中去,從而提高信貸管理工作水平。再一方面,對信貸員崗位實行競聘制度。在堅持持證上崗,定期考核等管理的基礎上,實行競聘上崗,從而迫使信貸員勤動腦筋,多想辦法,竭盡所能把工作做好,努力降低貸款風險。營造一種外有壓力,內有動力,充滿生機活力的信貸員管理機制。
F. 擔保公司的現狀,未來發展
據前瞻產業研究院《2014-2018年中國擔保行業市場前瞻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 前瞻》數據顯示,2008年僅為4200家,而到了2011年末,我國擔保機構數量已經超越了8400家,增幅高達1倍。在機構數量快速增加的背景下,我國擔保行業存在的問題也在逐步暴露出來,行業存在嚴重的無序經營,一些擔保公司打著「擔保」的名義卻從事著民間借貸的行為,甚至部分擔保公司還涉及一些風投或直投業務,高風險業務無疑給擔保行業帶來了嚴重的威脅。
諸多擔保業內人士看來,大批機構啟動退出程序,意味著為時兩年的擔保業調整和洗牌已經進入尾聲。廣東銀通融資擔保有限公司總經理馮澤聯表示,經過了兩年的調整,擔保行業的政策逐漸明朗化,一些不滿足現在監管要求,或者無法繼續和銀行開展合作,已經萌生退意。他認為,能留下的擔保機構具有一定功底的,擺在這些企業面前的問題不是該不該留下來,而是如何生存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