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夫妻一方貸款另一方只是履行簽字,離婚後該怎麼辦
按照你的描述,另一方只是履行簽字,那至少是雙方共同債務,離婚後,雙方需要共同承擔
Ⅱ 夫妻中的一方私自為他人做了貸款擔保,離婚後責任在雙方嗎
一、夫妻沒有離婚時,有一方私自為他人擔保貸款,離婚後另一方沒有責任承擔後果。
結婚時決定的一切現實存在感都不會成為離婚後的責任感,這也是婚姻世界的一種距離感,沒有關系的兩個人已經互不相欠,不需要承擔雙方存在的經濟債務了。
比如有一方私自擔保了他人貸款,已經沒有商議就辦理了貸款,這也是信任他人給予的存在感,當離婚時,另一方已經沒有任何連帶責任。
其實不離婚,也沒有任何另一方的責任,只有擔保貸款有了風險時,會有夫妻之間存在的家庭責任,沒有了婚姻作為現實責任,承擔風險的只有擔保者。
離婚了,一切關系內責任已經不存在,風險也不會有了,只有一人與那貸款人有責任之間的共識明天。
Ⅲ 如果夫妻雙方有一方幫別人擔保貸款了,現在兩人離婚,是不是與另一方沒有關系了
只是擔保人,並不是債務人,離婚之後與另一方就沒有關系。
Ⅳ 夫妻雙方都給別人做貸款擔保人,如果離婚怎麼辦
你好,未經債權人同意,不管債務人是不是有還款能力,擔保人是不能撤銷或者更換的,
Ⅳ 離婚前一方擔保的貸款,離婚後是否由擔保方一人承擔責任
如果說離婚時候,對於債權債務有明確的約定,那麼離婚後另一方的擔保和貸款可以和你無關;
但是,如果離婚時候沒有約定,甚至約定模糊,那麼婚姻關系中的債權債務是要共同承擔的。
你現在的情況,最好先找律師詳細咨詢,然後盡可能緩和地和對方協商,把這些問題書面明確下來,以免給自己帶來麻煩!祝你好運!
Ⅵ 夫妻已離婚 一方貸款 另一方能不能擔保
可以啊,你們現在是獨立的自然人。
Ⅶ 夫妻雙方都給別人做貸款擔保人,如果離婚怎麼辦
離婚了,這個也是要做擔保的,就是說離婚了,以後但是額,兩個人雖然離婚了,但是他雙方還都是擔保人,以後有了責任還是要兩個人來承擔的。因為他不是以家庭為單位來承保的。
Ⅷ 夫妻一方貸款另一方只是履行簽字,離婚後該怎麼辦
簽字就是承擔法律責任
婚姻法司法解釋 夫妻共同債務
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解釋:【夫妻共同債務】
第41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所以只要你簽了字就是確認你對債務的認可,你並非不知情,該債務應由夫妻共同承擔。
除非你沒有簽字,並可以拿出充足證據證明該債務你並不知情。
Ⅸ 一個人因貸款擔保被起訴夫妻還能辦離婚嗎
可以的,婚姻自由是婚姻法規定的,婚姻法禁止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二條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護婦女、兒童和老人的合法權益。
實行計劃生育。
第三條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第三十三條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Ⅹ 貸款人跑了夫妻有一方是給他擔保的,那另一方需要負責任嗎但是夫妻
需要負責任。另一方需要替貸款人償還。
第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一條 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第三十一條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