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為什麼貸款不直接在銀行貸,而在擔保公司貸
保障性高一些的!一般情況下銀行的要求相對來說要高些的!提醒:在你成功辦理貸款之前就以各種理由向你收取費用的機構肯定是不可信的!貸款還是要到正規的放貸機構或者是銀行進行申請辦理貸款是比較可靠的!
是不是可以貸款成功主要還是要看你個人的資質條件是不是滿足銀行貸款的要求才是可以的~
一般主要有2種方式:
如果你在沒有工作的情況下申請貸款的方法有2種:一是利用你親人朋友的名義貸款;或者用你的房產做抵押貸款獲取貸款;
如果你有穩定的工作和收入的話,那麼你可以申請個人信用貸款(無抵押無擔保)。
一般這種貸款申請要求你有穩定的工作和收入,信用狀況良好,每月工資打卡(或者你的銀行賬戶每月有存款存入)即可,可以貸到你的月收入的5-10倍,如果是公務員性質的工作可以貸更多。
❷ 不管是發達還是欠發達地區,為何正規的銀行都不願意給窮人貸款
你說你什麼擔保都沒有,銀行憑什麼給你貸款,以後你賠錢了,人沒了銀行找誰去,貸款也是一種生意,銀行也不是為了扶貧啊,就像辦理信用卡一樣,沒有公司,沒有房貸、車貸,沒有還款能力人家憑什麼給你一個信用卡,最起碼你得有能抵押的東西吧,這錢是真金白銀的讓你花了,你還不上,要錢沒有,要命一條,要不你起訴我,銀行可閑了,給你貸款,給你辦信用卡,就是為了起訴你。
在我看來既然跟銀行貸款就是做生意,那就要保障自己的生意不虧本,你說貸款給窮人,虧本的風險就有可能達到百分之八十,富人虧本的風險只有百分之一,如果你是生意人,你願意跟誰做生意呢?將心比心,銀行貸款還是要比其他貸款有保障,如果特別需要錢,建議從銀行貸款,不要走其他貸款方式。
❸ 銀行內部人員向銀行貸款,我作為擔保,現在這個銀行內部人員說什麼都不還款,那麼銀行是不是直接處置我的
如果給貸款人做擔保人,意味著同意承擔債務償還連帶責任,也就是當貸款人不按照合同還貸或者沒有能力按照合同還貸時,銀行有權向擔保人追討未還款項。
擔保人: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里的第三人即擔保人,包括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這里的債權人既是主債的債權人。這里的-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稱為保證債務,也有人稱保證責任。
擔保人具有法律規定的資格,即滿足所需條件:
(一)與本案無牽連;
(二)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三)在當地有常住戶口和固定住所;
(四)有能力履行擔保義務。
(五)沒有明顯的違約記錄。
❹ 我們在公司在銀行貸款但找不到擔保公司,現在只能讓我朋友的公司來做擔保,但是銀行方面不願意做這樣的業
因為當前經濟下行,而且前幾年很多公司之間都互保,聯保,很多企業包括一些經營良好的企業本身沒問題,但是背後說不定就有好幾圈的擔保,會被拖累。
現在銀行也在規避這方面風險,而且年底到了,風險更需控制
像你們公司還是應該找擔保公司
❺ 銀行為什麼不願意貸款給小微企業
利益太低而風險太大,這是銀行不願意給小微企業貸款的主要原因。
而對於小微企業,缺乏足夠的懲罰措施或者挽救措施,於是,壞賬就形成了。
做個不恰當比方,一家大公司,某個負責人出了問題,其他人可以很快彌補上去,哪怕比不上之前的負責人,但是至少不至於完全無法運轉。
而一家小微企業,可能就是一個老闆幾個員工,老闆一旦出問題,整個企業直接完蛋了。
所以,銀行不願意貸款給小微企業,也是有道理的。
❻ 銀行為什麼不給我貸款
一般來說,個人貸款需要滿足的基本條件如下:
1、年滿18歲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並擁有有效的居住證明及身份證明;
2、有穩定的合法收入及證明,有還款付息的能力;
3、當所貸業務有對首付的要求時,有付全首付的能力;
4、如較大額度的個人貸款,需要滿足銀行要求的抵押物的條件;
5、如辦理信用貸款,需要有良好的信譽;
6、滿足銀行要求的其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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❼ 我有一個朋友向銀行貸款,要我做擔保人,幫還是不幫
替別人擔保貸款,但是借款人卻匆忙跑路,擔保人只能被動扛起背黑鍋,甚至會不幸成為「失信被執行人」。借款人一般選擇的擔保人都是親朋好友,如果借款人借錢之後按時還款,自然雙方合作愉快;一旦出現上述借款人借款失蹤的情況,擔保人就成了替罪的羔羊,原本的親人之愛、朋友之交卻瞬間變成「相愛相殺」對簿公堂的戲碼。
中國人一直都是比較好面子的,而且絕大部分擔保人對於擔保需要承擔的責任是模糊的,也就是說他們根本不知道替人作保需要承擔什麼責任以及借款人不還款會產生什麼後果,礙於往日的交情和面子,就會順水推舟給他人做了擔保。所以今天就給大家講解下,擔保人的職責和後果。
一、擔保責任分類
擔保人分一般擔保和連帶擔保兩種,擔保方式不同,承擔的責任不同。一般擔保: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
二、擔保人可能遇到的風險
在未同意作擔保人前,我們需清楚可能發生的後果:
1、可能被控告。在借款人無力償還借貸或借款人因逃避債務而提供假資料或無法聯系或借款人死亡但其借貸未還清時,銀行或金融公司可能會控告擔保人。
2、可能被宣判破產。如果債務超逾3萬元人民幣,擔保人可能被宣判破產。
3、多人共同進行擔保仍有風險。因為債務不一定由多名擔保人平均承擔,銀行也不需要選擇向較富裕的擔保人追債,貸方有權選擇向所有或其中應擔保人追債。
4、死亡也不一定能免除擔保。如果擔保方式屬於聯保而涉及多項擔保,擔保人死後,其遺產仍得用以償還債務;如果只是一項聯保,其遺產無需用於償債。
說了那麼多,那麼擔保人究竟能不能當呢?對此我的建議是:三思而後行,能不做就不做,千萬不要碰這趟渾水。如果遇到迫不得已的情況,一定要先審查主合同的效力;再去考察借款人的信用狀況和經濟能力,確定借款人的清償能力,減少做替罪羊的幾率;再明確擔保內容,比如借款的金額和用途以及擔保的方式和保證期限等問題;最後還需在允許的情況下盡可能讓借款人提供反擔保證明。
最後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個人信息,尤其是身份證、戶口本等重要證件,如果發生身份證丟失,及時進行補辦,在復印件的上一定要表明復印的用途。定期通過威信周全數據,來查看是否存在異常信息,發現問題後要及時向銀行機構投訴並反饋,這樣才能更好的維護自身權益。
❽ 為什麼現在銀行做不了抵押貸款,有擔保人都不行,請問大神那個金融機
三九金服呀,還款年限可以比較久,能夠幫你做銀行貸款。不過要是深圳地區的才能做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