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股份有限公司將公司財產給他人抵押貸款需經全體股東同意嗎
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出度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除以上事項外,可以持有表決權二分一以上通過即可。
對外進行擔保抵押的表決時否需經全體股東同意,要看公司章程是如何約定的。有約定按約定,沒有約定按二分之一以上表決通過即可。
② 公司股東可以為自己的企業擔保貸款嗎
企業貸款時股東必須簽訂連帶保證合同,也就是說企業貸款時股東必須簽字保證
③ 公司法人私自用公司公章給人擔保貸款未經其它股東同意,現在被擔保方
只要蓋章擔保,就要承擔擔保責任。
至於是否經過股東同意,屬於公司內部的管理問題,與債權人無關。
現在債務人跑了,只能由公司承擔償還責任了。
《擔保法》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一)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
(二)主合同債權人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
《擔保法》第六條本法所稱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④ 公司抵押貸款需要全部股東同意嗎
具體需要看你辦理的是什麼抵押貸款了,產品不同,貸款公司不同相關要求也就不一樣。
⑤ 股東同意法人以個人名義貸款,公司做擔保,還有另外擔保人,如果法人還不出,股東個人財產會有影響嗎
會有影響。保證的方式有連帶責任保證和一般保證,沒有明確約定具體擔保的方式,則視連帶責任保證。如果是連帶責任保證的,那麼債權人有權要求擔保人償還債務。
法律依據:《擔保法》
第十六條【保證的方式】保證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證;
(二)連帶責任保證。
第十八條【連帶責任保證】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十九條【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推定】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⑥ 有限責任公司以其法定代表人名義向銀行借款,全體股東擔保,符合法律規定嗎
公司可能已領取法人執照,但未領取營業執照,已具備公司資格;
這個就是自然人借款,與公司無關,即使款項用於公司。
其它股東擔保也是自然人提供擔保,與公司無關。
所以,此案行為是符合法律規定的。與公司法也沒有關系。
⑦ 公司抵押貸款需要全部股東同意嗎
一、抵押貸款依據貸款額度分別由股東會、董事會或者經理層決定,具體由公司章程決定,請視公司章程。
二、如果大股東利用控制權實際損害其他股東利益行為(包括如題所述),根據具體情況其他股東有權要求撤銷該行為或者要求大股東賠償,需視具體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