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共同借款人和擔保人的區別是什麼
擔保人與共同借款人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共同借款人,對債權人來說,負連帶責任,即是債權人可以向任何一個人主張全部的債權,而任何一方均不能以他們之間內部對債務的分配協議對抗債權人的主張。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里的第三人即擔保人,包括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
擔保人有一般擔保人和連帶擔保人兩種:一、一般保證是指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如果是一般擔保,只有在債權人向法院告訴了,證明債務人無法償還債務的時候,方可以要求擔保人償還債務。二、連帶責任保證是指當事人約定由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一種保證方式。保證期間是指保證責任的存續期間,連帶保證責任也不例外。如果在保證期間內,債權人依法向連帶責任保證人請求承擔保證責任,保證人不得拒絕。 一般擔保與連帶擔保之間的區別就在於一般擔保要求債權人啟動法律程序向債務人主張不能滿足後,方可以向擔保人主張。
以上是我對這個問題的回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謝謝。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八十七條
債權人或者債務人一方人數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當事人的約定,享有連帶權利的每個債權人,都有權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負有連帶義務的每個債務人,都負有清償全部債務的義務,履行了義務的人,有權要求其他負有連帶義務的人償付他應當承擔的份額。
② 同時貸款的兩個人可以互相做擔保人麼
可以的。
擔保人具有法律規定的資格,即滿足所需條件:
(一)與本案無牽連;
(二)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三)在當地有常住戶口和固定住所;
(四)有能力履行擔保義務。
(五)沒有明顯的違約記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十六條 保證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證
(二)連帶責任保證。
第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十九條:
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2)共同擔保人共同貸款人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十二條:
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應當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份額,承擔保證責任,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債權人可以要求任何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保證人都負有擔保全部債權實現的義務。
第十七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得行使前款規定的權利:
(一)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序的
(三)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前款規定的權利的。
第二十一條:
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第二十二條:
保證期間,債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人在原保證擔保的范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第二十七條:
保證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條規定就連續發生的債權作保證,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人可以隨時書面通知債權人終止保證合同,但保證人對於通知到債權人前所發生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八條:
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對物的擔保以外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
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免除保證責任。
第三十一條: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③ 關於共同借款人和擔保人是同一個人,可以嗎有相關法律法規嗎謝謝
不能。
擔保人和共同借款人不能是同一個人。
擔保人是擔保債務履行的人,共同借款人是向他人借款,承擔債務的人。兩個人的法律地位是有沖突的,不是一個責任承擔方式,所以,擔保人和共同借款人不能是同一個人。
這樣的借款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但僅有共同借款人有效,擔保人沒有法律意義,該擔保條款無效。
④ 助學貸款共同擔保人可以擔保兩個人嗎
引言:相信每個准大一新生在收到通知書時裡面都會有一張助學貸款單,就是為了確保不會有人因貧失學而推出了只針對於大學生的一項優惠貸款。貸款時通常是需要一個共同擔保人,而共同擔保人可以擔保兩個人嗎?接下來和小編了解一下吧。
三、回報國家福利社會保障體系逐步完善,而大學生也一直都是國家所重點關心的對象群體,不僅僅是因祖國的明天落在了大學生的肩膀上,也因為這是祖國的責任。那麼青年學生們也不能辜負這么好的環境,在大學校園中厚積薄發,到了社會上更要爭做社會的中流砥柱和棟梁人才來回報祖國的栽培。
⑤ 請問做貸款擔保人和共同還款人的問題
你作為擔保人,是要付責任的,在你男友還不出貸款的情況下,所剩的債務要擔保人來承擔的。結婚前做你男友的擔保人還是要慎重的考慮下,婚前你男友買的房屬於婚前財產和你沒關系的。建議先領證吧,這樣對你有保障
⑥ 小額貸款找共同貸款人是什麼意思這個共同貸款人有什麼責任
一、共同貸款人與擔保人
假設有個人借錢買房,貸款的時候找了另外一個人作為共同貸款人,當買房的人沒有辦法還清貸款的時候,作為共同貸款人的人就必須要代其還清貸款。
我們來看看共同借款人和擔保人分別在責任承擔上是如何劃分的。
共同貸款人的責任是相同的,也就是說,當初借了錢出去的一方想要收回貸款的時候,他完全可以向借款人和共同貸款人中的任意一人要求還全部的貸款,所以當借錢的那個人沒錢還款,自然就會來找共同貸款人來要求還款了,貸款的任何一方均不能以他們之間內部對債務的分配協議對抗債權人的主張。
而擔保就有點不一樣了,擔保在申請的時候分為兩種形式:一般擔保和連帶擔保,如果辦理後協議里沒有明確說明的時候,為了保護債權人的利益,格式合同中都會規定擔保為連帶擔保。當你的合同里沒有明確說明你的擔保屬於一般擔保的時候,法律都是默認按照連帶擔保處理的。
按照法律規定,負連帶擔保責任的擔保人,如果被擔保人不能償還債務,債權人不用啟動法律程序,可以直接要求連帶擔保人承擔債務。這一點上和共同貸款人非常相似,也是因此會讓很多人混淆共同貸款人和擔保人的地方。而一般擔保才會在一般擔保要求債權人啟動法律程序向債務人主張不能滿足後,向擔保人主張。所以說,貸款的時候務必看清楚自己在貸款中的身份,才不會搞錯自己要承擔的責任。
二、共同貸款人責任
當借款人不還款的時候,權利人可以向借款人和共同貸款人中的任意一人要求還全部的貸款,所以當借錢的那個人沒錢還款,自然就會來找共同貸款人來要求還款,貸款的任何一方均不能以他們之間內部對債務的分配協議對抗債權人的主張。
三、共同貸款人的優勢
在買房申請按揭貸款的時候,共同貸款人也是能帶來不少優勢的。現在不少銀行在審批住房貸款的時候,都要求每個月的還貸額不能超過貸款人月收入的一半。通常情況下,如果只讓夫妻雙方中的一人承擔貸款的話,往往普通收入的家庭單人的收入很難滿足這一條件,而兩個人的話,就很容易達到要求了。並且,申請公積金貸款的時候,如果是夫妻共同申請的話還能提高貸款的額度。公積金貸款的好處想必是不用多解釋了,在公積金貸款上能拿到更多的錢,這種好事想必沒有人會不接受的。
⑦ 共同借款人和擔保人的區別
擔保人與共同借款人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共同借款人,對債權人來說,負連帶責任,即是債權人可以向任何一個人主張全部的債權,而任何一方均不能以他們之間內部對債務的分配協議對抗債權人的主張。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里的第三人即擔保人,包括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擔保人有一般擔保人和連帶擔保人兩種:一、一般保證是指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如果是一般擔保,只有在債權人向法院告訴了,證明債務人無法償還債務的時候,方可以要求擔保人償還債務。二、連帶責任保證是指當事人約定由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一種保證方式。保證期間是指保證責任的存續期間,連帶保證責任也不例外。如果在保證期間內,債權人依法向連帶責任保證人請求承擔保證責任,保證人不得拒絕。 一般擔保與連帶擔保之間的區別就在於一般擔保要求債權人啟動法律程序向債務人主張不能滿足後,方可以向擔保人主張。
⑧ 住房貸款共同還款人和擔保人的區別
共同還款人和擔保人有什麼區別:共同還款人和擔保人主要區別在於債務清償時的順序不一樣。共同借款人在債權債務義務上是同等的,共同還款人是第二還款來源,只有債務沒有權利,是主債務人之一,在第一債務人不能清償銀行債務時,銀行可直接向第二還款人追索債務。如果共同還款人也沒有能力清償能力了,在訴訟司法後,可追究借款擔保人的還款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