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公司拖欠貨款,現在債務人把經辦人作為第二被告給起訴了,請問經辦人有沒有法律責任
只要能夠證明貨款是公司拖欠的,或者公司明確認可貨款是公司拖欠的,第二被告只是經辦人,那麼,第二被告就沒有責任。
這類案件很少是判決經辦人承擔責任的,有的法院連立案時都不會受理的。除非公司不認可,又沒有任何證據證明是公司欠款。
② 關於企業辦理貸款卡經辦人的法律責任
所謂經辦人,是事件的直接負責人。證人:知道案件情況並提供證言的人。顯然兩者的權利義務是不一樣的,經辦人權利義務要超過證人的權利義務。
經辦人:辦理某事的直接責任人,審核人是經辦人的上級,用於審核經辦人的工作,對其確認。經辦人是部門中事件的提出者及處理者,經辦做完的事要上面主管查核。這都是政府部門業務流程的俗稱,它只是業務流程中的一個階段名稱和辦理人名稱。
法律上的證明人應是指保證人。保證人是對某項事務作出保證行為的人。比如債務事項的擔保方面,保證人是指具有代為清償票據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是非票據債務人,對於出票人、背書人、承兌人作成保證行為的人。保證人與被保證人承擔同樣的責任。國家機關、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和職能部門不得為保證人,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③ 公司抵押貸款,個人連帶責任
銀行可以向股東乙的配偶進行追償,因為在貸款時簽訂的個人連帶擔保責任合同是在婚姻續存之間,也就是說,這是夫妻的共同債務,要承擔的。
④ 向銀行貸款無法歸還經辦人有責任嗎
還不是很理解,你是說你本人作為公司向銀行貸款的經辦人,但是現在公司無法償還,然後你有沒有責任?
企業向銀行貸款需要報送一些材料,包括財務報表,如果你是會計人員,財務報表作假的話那是涉嫌騙貸罪的。不過銀行一般不會追究這個,一是企業現在的報表一般都是假的,這都已經成貫例了;二是銀行不會來糾結這個問題,因為無助於解決不良貸款,而且還會涉及他們自身審查不嚴的問題。
企業貸款如果逾期了,銀行首先申請對企業資產進行保全,不過既然企業都還不了貸款了,基本上肯定是資不抵債了,這條措施沒啥用。
另一個就是拍賣抵押物或是向保證人追償,這個具體要看當初貸款的時候使用的是什麼方式,是房地產抵押還是一般的保證人進行保證。
企業貸款一般都會要求企業的法人代表夫妻雙方在辦理的時候簽保函,所以法人代表夫妻雙方肯定是逃不掉的,除非進行資產轉移。如果股東也簽了保函,那股東也會被追償。一般股東是不會去簽保函的,沒這么傻的人。有限責任公司或是股份有限公司股東不會被追償,但如果是普通合夥企業那合夥人也是要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
所以說還要看你公司性質及你是不是公司股東。如果只是個公司出納或是辦事員,那你是肯定沒責任的,當初借款時蓋的是公章,簽名也是法人代表簽的,跟你沒關系,即便是你代理簽名的話銀行肯定也要求你們出具過代理函的,不關你的事,就放寬心吧。
⑤ 公司貸款還不上 經辦人有責任嗎
企業向銀行貸款是法人行為,一般不會涉及工作人員的個人責任,除非經辦人在辦貸款過程中有欺詐行為。
⑥ 我為經辦人要不要承擔什麼責任
如果你徵得公司老闆同意,是以公司的名義抵押貸款的,你做為經辦人不需要承擔責任。
⑦ 公司的銀行信用貸款還不上公司經辦人員有什麼責任
公司行為和經辦人沒有關系,除非能證明經辦人在辦理貸款過程中有侵犯公司利益的行為
⑧ 做為出納,幫公司跑銀行貸款的業務,經辦人都是我簽字,如果公司還不了貸,我要負責任嗎
這種行為屬於職務代理其特徵如下;
1.代理行為是能夠引起民事法律後果的民事法律行為。
2.代理人一般應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從事代理行為。
3.代理人在代理許可權范圍內獨立為意思表示。
4.代理行為的法律後果直接歸屬於被代理人。
只要和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且辦理貸款業務屬於職務內行為,一切法律後果都由公司承擔,無須擔心。
沒簽訂勞動合同有勞動事實也可以,收放好工資單考勤卡之類的以作將來證明和公司確實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如果離開公司後債權人主張債權可能會傳喚當事人作為證人出席法庭。可以按照事實如實講述和公司的關系即可。
⑨ 公司借款經辦人有義務為公司承擔責任嗎有什麼法律規定
公司借款經辦人是公司行為,不應該有經辦人
負責的。
所以你可以不用理會,要錢可以找公司高層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