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關於國家助學貸款〕我媽以前做過我哥的助學貸款擔保人,但幾年了沒
擔保人不能是直系親屬,之前應該是共借人
❷ 別人申請助學貸款,我給他做擔保人。這樣我以後如果買首套房子,對我首套房貸的優惠會不會有影響呢
我認為最好不要擔保!因為你無法預測貸款人將來的償還能力和信譽,一旦他不能還款,就會連累帶您。您的首套房子也要貸款,看來不是大財主!但只要當他還不了款時,你能幫他還就不會影響銀行對您的優惠!問題的實質是「只要您的信譽好,銀行就不會不給您優惠」。
❸ 助學貸款擔保人的限制問題
不是這樣的~我寢室以前有2個人申請的助學貸款不需要什麼企業擔保~但是需要的家庭的貧困證明~並且每個學校的申請助學貸款的名額有限~家庭戶口地址銀行都會調查清楚~以便在以後你還不起貸款時會起訴你的~這家銀行明顯就是在亂說~甚至就是不想貸款~
❹ 請問助學貸款擔保人須承擔什麼責任
作為擔保人,你有責任還款
❺ 我申請了助學貸款,但是擔保人因其他原因進了黑名單,那麼下一次去弄貸款會有問
你都是黑名單了,簡稱的黑戶都辦理不了任何貸款了
❻ 大學生助學貸款姐姐可以作為擔保人嗎
一般來說,申請助學貸款不要擔保人,但由於同學們沒有還款來源和還款能力,則需要共同借款人也就是擔保人,如果需要你姐姐出面,那麼姐姐需要滿足以下情形:
1、借款學生父母或者法定監護人,戶籍必須與借款學生本人入學前的戶籍一致;
2、借款學生父母由於殘疾、患病等特殊情況喪失勞動能力或民事行為能力的,可以由借款學生其他直系親屬作為共同借款人;
3、如果借款學生是孤兒,共同借款人則會由其他法定監護人、或自願與借款學生共同承擔還款責任的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非父母時,年齡必須在25到60周歲之間;
5、如果共同借款人之前也申請過助學貸款而且還未還清的情況,不能作為其他借款學生的共同借款人~
❼ 給同學做貸款擔保人,需要承擔哪些風險呢
貸款擔保人風險很大,千萬不要隨便擔保,一旦貸款人還不起貸款,就要承擔連帶還款責任,歸還全部銀行貸款。
一個真實的案件。當事人只是一個農民,到城裡打工多年,有了一些積蓄,也買了房屋,生活越來越好。一天,一家企業招聘高管,薪資很高,他去面試,最終被聘用。企業老闆安排他擔任法定代表人,還代老闆持有股份,是大股東。他也沒有多想,就同意了。後來,在老闆的操作下,企業在多家銀行共計貸款8000多萬元,他和配偶都是連帶保證擔保人。沒過多久,老闆沒錢還銀行,跑路了,法院判決他們承擔連帶責任,拍賣了他們僅有的房屋,扣劃了他們多年的積蓄,一朝回到從前,還上了法院的黑名單,可以說還不如從前。這些債他們可能一輩子也還不清。
❽ 大學里的國家助學貸款是否需要擔保人
不需要擔保人。
申請條件
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本專科生(含高職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和研究生,具備以下條件可以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①家庭經濟困難;
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滿16周歲的需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
③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未成年人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須由其法定監護人書面同意);
④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
⑤學習努力,能夠正常完成學業。
申請材料
學生在新學年開學後通過學校向銀行提出貸款申請。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①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書;
②本人學生證和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未成年人提供法定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和書面同意申請貸款的證明);
③本人對家庭經濟困難情況的說明;
④學生家庭所在地有關部門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
(8)助學貸款擔保人有風險嗎擴展閱讀:
貸款學生有下列行為之一,銀行可以停止發放貸款並清償貸款本金:
1、未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的;
2、有違法亂紀行為,受校方行政處分或有關部門刑事處罰的;
3、中途退學、被校方開除或取消學籍的;
4、學習成績差,無法完成學業的;
5、出國留學或定居的;
6、被宣告失蹤、死亡、喪失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或勞動能力的。
根據《擔保法》:
第二十一條
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第二十二條
保證期間,債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人在原保證擔保的范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第二十三條
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四條
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第二十五條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
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第二十七條
保證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條規定就連續發生的債權作保證,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人可以隨時書面通知債權人終止保證合同,但保證人對於通知到債權人前所發生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
❾ 助學貸款是否要擔保
助學貸款不需要擔保。
一般來講,貧困家庭學生需通過就讀的學校向當地的銀行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學生在校期間原則上採取一次申請、銀行分期發放國家助學貸款辦法。
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需要提供材料:
1、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書;
2、本人學生證和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未成年人須提供法定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和書面同意申請貸款的證明);
3、本人對家庭經濟困難情況說明;
4、學生家庭所在地有關部門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學生本人對其提供證明材料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學校有關部門負責對學生提交的國家助學貸款申請進行資格審查,並核查學生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銀行負責最終審批學生的貸款申請。
據中國人民銀行有關人士介紹,助學貸款主要有兩類,分別是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助學貸款:
1、國家助學貸款
國家助學貸款是由政府主導、財政貼息,銀行、教育行政部門與高校共同操作的專門幫助高校貧困家庭學生的銀行貸款。借款學生不需要辦理貸款擔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諾按期還款,並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2、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指國家開發銀行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發放的、在學生入學前戶籍所在縣(市、區)辦理的助學貸款。貸款資金主要用於學生繳納在校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國家助學貸款的重要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