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作為借款擔保人,應該履行什麼法律義務
趙紅燕律師解答:您好,首先,一般銀行做擔保貸款,都會根據貸款申請額度對該筆貸款的擔保人資產做詳細的評估,只有保證人的資產價值評估大於擔保的該筆貸款申請額度,且沒有不良的徵信記錄你才能獲得擔保資格。一般做保證人,銀行信貸會要求出示房產證、行車證、存款流水等資產證明,還包括所在公司人力部或財務部提供收入證明等材料並留復印件作為附件放進信貸檔案送到主管信貸審批部門進行審批。貸款擔保需要簽訂擔保合同。擔保合同一般有兩種:一種是專門格式的保證合同,一種是主合同中含有保證條款。根據法律規定: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也就是說,無論是哪種形式的保證,一旦被保證人債務人發生經濟恐慌,保證人都要承擔替被保證人償還債務的風險。另外,作為銀行貸款擔保人,還需注意以下幾點:1、由於一般保證的保證人承擔單方性、無償性的法律責任,故對保證人盡了義務而債權人怠於行使權利,應該免除保證人一定范圍內的保證責任。2、保證存續的基礎是保證人對債務人的信任,因而一旦發生債務人變動時,保證人一般不再為該債務承擔保證責任,如果貸款合同發生變更,又未獲得保證人書面同意時,保證人也不應為此承擔責任。3、在商業銀行與借款人的貸款活動中,常常有協議以新貸還舊貸的情況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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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工商銀行職工幫他人擔保貸款將負什麼責任
銀行職工給別人擔保貸款違反了銀行員工行為准則,有可能被開除。其次如果貸款人無力歸還貸款,擔保人承擔連帶責任,就是由擔保人還貸。
3. 給人貸款擔保被起訴,需承擔哪些責任
1、關於你的擔保責任問題。首先要看你所簽訂的擔保合同是屬於一般保證還是連帶保證(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根據擔保法的相關規定,保證分為一般保證和連帶保證,所謂一般保證是指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所謂連帶責任保證是指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2、關於你所謂「需要承擔哪些責任」問題,也就是你的擔保范圍問題。根據擔保法的規定,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你應當能夠據此判斷你的擔保范圍,即你「需要承擔哪些責任」。 3、你還要考慮關於是否超過保證期限的問題。根據擔保法的規定,如果已經超過保證期限,擔保責任依法免除。根據擔保法的相關規定,一般保證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法律規定的(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連帶保證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法律規定的(連帶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4、關於共同擔保人「公司擔保」問題,要具體分析你與該公司在擔保合同中的具體約定的各自責任比例,可能存在依法分擔的情形,另外,郵政貸款業務員未認真審查公司資質的義務,送禮才通過審查(可能存在違規、違法放貸,甚至構成犯罪),也存在相對減輕、免除(相關義務人員如果構成犯罪)你責任承擔的可能性。 本案所涉法律關系相對比較復雜,為了充分保護你的合法權利,建議你委託律師代理訴訟。
4. 公務員給別人擔保貸款,貸款人到期沒還,公務員要負擔什麼責任
擔保人和被擔保人對擔保債務承擔連帶償還責任,若貸款人到期沒還款,則擔保人具有連帶責任。
以下是擔保貸款的相關介紹:
擔保貸款是以第三人為借款人提供相應的擔保為條件發放的貸款。擔保可以是人的擔保或物的擔保。人的擔保,是指有償還能力的經濟實體出具擔保文件,當借款人不能履約歸還貸款本息時,由擔保人承擔償還貸款本息的責任。
物的擔保,是以特定的實物或某種權利作為擔保,一旦借款人不能履約,銀行可通過行使對該擔保物的權利來保證債權不受損失。
保證人為自然人的,必須有固定經濟來源,具有足夠代償能力,並且在貸款銀行存有一定數額的保證金;保證人與債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保證合同。保證人發生變更的,必須按照規定辦理變更擔保手續,未經貸款人認可,原保證合同不得撤銷。
擔保貸款就是根據借款合同或借款人約定用借款人的財產或第三人財產為貸款保障,並在必要時由第三人承擔連帶還款責任的一種貸款。
以上資料參考網路——擔保貸款
5. 幫人擔保貸款有什麼責任,風險
首先我們需要知道,幫別人擔保貸款需要承擔一般擔保責任和連帶責任,不僅要作為擔保人的聯系人,協助督促貸款人按期還款,就是萬一貸款人不能按期還款,也可能被債權人起訴,代替貸款人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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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我們需要知道,幫別人貸款的話,自己的信用記錄中是會增加一個項目的,就是別人的貸款記錄會影響到自己的信用記錄。當然如果他人能夠按時還款,沒有任何拖欠的話,擔保人的信譽是不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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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我們要看擔保額是不是自己能夠承擔,如果是三萬五萬的擔保i,即使別人不還款,自己也能幫他還的,那麼就沒有問題,如果自己的還款能力在10萬之內,動輒幫他人擔保100萬的貸款,那麼風險是十分大的,容易傾家盪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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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需要分析,自己與貸款人的關系,如果知根知底,十分了解他的消費習慣。例如沒有信用卡,沒有不良記錄,花錢不十分大手大腳,屬於比較靠譜的那種,而且貸款屬於日常貸款,像住房貸款,不涉及投資貸款,那麼是可以商量的。至於投資貸款,小編認為風險很大,可以不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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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小編再次提醒下,貸款有風險,擔保也有風險。如果非是自己的親戚和好朋友,建議不要擔保。
6. 作為借款擔保人,應該履行什麼法律義務
1、 要看擔保人是承擔的一般擔保還是連帶擔保,如果擔保合同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如為連帶擔保則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2、還有就是注意是否超出保證期間。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相關知識
《擔保證》第七條規定:「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於問題的意見(試行)」中第106條規定:「保證人應當是具有代償能力的公民、企業法人以及其他經濟組織。保證人即使不具備完全代償能力,仍應以自己的財產承擔保證責任。
國家機關不能擔任保證人。」從上述規定可以看出,保證人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公民個人,還可以是其他經濟組織,范圍比較廣泛,但一個共同的特徵是:保證人必須具有「代為清償能力」,即當債務人到期不能履行債務時,保證人必須以屬於自己獨立支配的財產代為履行或承擔責任。因此,不具有代償能力的法人、公民或其他經濟組織不能作為保證人。
7. 貸款擔保人有什麼責任和義務
擔保人承擔還款責任,因為是你擔保的,所以如果你朋友沒有錢來償還就只能是你替他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