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房產抵押給銀行,但該房產承租給他人經營,現在要求向租房人簽告知書。如果不簽可以嗎
不告知也不損失什麼,但是還是按銀行的要求辦吧,對承租人也不影響。真誠待人,自己也安心。
B. 出租房子抵押貸款 承租人不同意怎麼辦
人家主要是擔心在你抵押期間,缺乏償還能力沒法還清貸款,銀行收屋後是否會繼續把房子租給他,因為你們簽的租賃合同是5年,所以肯定存在這個問題。
建議和房客好好協商一下,這不是什麼大問題,實在不行簽個補充協議,重新約定若出現上述問題的違約罰則即可。
C. 業主把房子抵押給銀行,我承租下來,如果業主還不了銀行貸款我的租賃權還有嗎
沒有,房東如果持續一段時間不還房貸那麼銀行會按照規定收回房子的所有權,然後房子歸銀行了,銀行不讓你住你就得搬走。
通常情況下,房東如果房子還在抵押狀態租房者需要簽訂一個知曉房主房產再抵押狀態的說明。
D. 我租了一間店面,房東要用房向銀行抵押貸款,房東要求租房者簽放棄租賃承諾書,簽了會不會損害我的利益
對你不利,這是房東推脫責任的手段。
你們的租賃合同有雙方提出終止租賃合同須賠償對方損失的條款吧,如果你提出終止了,哪怕你不用賠償房東損失,你也損失房東本來要給你的賠償了。
總之就是要堅持:是房東的原因造成你無法承租的,房東要賠償。
如果沒有違約賠償的條款,也許沒有什麼影響。
E. 已租賃的房屋用來抵押,銀行有權力要求承租人簽訂需行使抵押權時放棄租賃權的承諾書嗎
若簽訂的話,是有效力的。不過銀行也無權強制要求在抵押設立前已經簽定租賃合同的承租人簽署該協議。
F. 抵押人將已出租的房屋抵押,卻沒有通知承租人,租賃合同的效力如何
如果原承租合同是有效合同並在有效期內,則該合同繼續有效.
縱橫法律網 朱一平律師
G. 房屋抵押貸款承租方簽不簽承諾書的影響
如果簽了這個承諾書,以後你們想買下這套房屋就沒有優先購買權。如果不簽,就享有優先購買權。還有一種情況就是看房屋合同的簽約時間和低壓時間的排序,合法有效的租賃權發生在抵押權之前,此時抵押的設立不影響承租人的權利,租賃合同在有效期內對抵押物的受讓人繼續有效,即抵押不破除租賃《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65條規定:「抵押人將已出租的財產抵押的,抵押權實現後,租賃合同在有效期內對抵押物的受讓人繼續有效」。因此對於租賃設定在先的,抵押權的實現並影響承租人的權利,承租人不但享有知情權還依法享有優先購買權。
第二種情況,租賃合同簽訂在登記備案的抵押合同之後,此時租賃合同對抵押物受讓人不具有約束力,即設立抵押權的房屋仍可以出租,但由於抵押權在先,實現抵押權時,承租人沒有優先購買權,買受人也可以不再履行原租賃合同。前引最高人民法院解釋第66條規定:「抵押人將已抵押的財產出租的,抵押權實現後,租賃合同對受讓人不具有約束力;抵押人將已抵押的財產出租時,如果抵押人未書面告知承租人該財產已抵押的,抵押人對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抵押人已書面告知承租人該財產已抵押的,抵押權實現造成承租人的損失,由承租人自已承擔。」
H. 房東抵押借款,讓簽放棄租賃優先權承諾書,房東不想提前解除合約,簽是否有影響可以拒簽嗎
可以拒簽。你的租賃協議在錢,房東抵押借款在後。如果房東最後還不上錢,你簽了放棄協議,放款公司可以拍賣抵押的房產。如果你不簽,你可以繼續租到合同期滿。
I. 出租後的房子抵押了我可以不續簽要求解除承租關系嗎
租房子,與房子是否抵押無關,所以不能解除原租賃合同,如果合同到期可以不續簽這個和房東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