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貸款人不還款是不是要擔保人的家人一塊承擔還款
貸款人不還款擔保人需要承擔,擔保人家人無需承擔。貸款人不還,擔保人償還:擔保,分為一般保證和連帶保證。根據我國《擔保法》的相關規定: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1、如果在擔保時寫明如果借款人不能償還,負責擔保,那麼就是一般保證,法律上對一般保證是這樣規定的,當借款人在法律上不能償還(申請執行後,不能執行),才可以執行保證人的財產
2、如果在擔保人沒有寫任何以上內容,那麼就是連帶保證,債權人可以向借款人要錢,也可以向保證人要錢。連帶保證的責任比較重。
第十七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第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十九條 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條 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享有債務人的抗辯權。債務人放棄對債務的抗辯權的,保證人仍有權抗辯。
抗辯權是指債權人行使債權時,債務人根據法定事由,對抗債權人行使請求權的權利。
第三節 保證責任
第二十一條 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第二十二條 保證期間,債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人在原保證擔保的范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第二十三條 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四條 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第二十五條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合同無效或者超出授權范圍的部分無效,債權人和企業法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債權人無過錯的,由企業法人承擔民事責任。
B. 我一個親戚要我媽做貸款擔保人!擔保人承擔的責任
擔保人承擔的責任會在銀行貸款合同書裡面寫的清楚的,根據你貸款種類,貸款金額,貸款時間等不同而不同,總之就是承擔一部分風險,比如別人貸一萬,合同說你要擔保承擔20%,那麼如果那人不換貸款,那貸款的20%的本金及利率由你來承擔。
C. 貸款擔保人必須是親屬關系嗎
1、貸款擔保人不僅限於親屬關系的。可以找親屬來做擔保人的,比如父母、兄妹、親朋好友等等。
2、如果親屬不願意給你擔保,也可以找好朋友或者同事幫忙做擔保,實在不行還能找專門的擔保公司。
3、但是,夫妻之間是不可以互相作為保證人的,並且不能同時給同一個人做擔保。
D. 去銀行辦貸款需要擔保人可以是自己的親人嗎
可以,只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即可。做擔保人很簡單,只要債權人認可你能做擔保人就行了,你只需要在相關合同、協議上簽字認可就行。一般情況下列人員作為擔保人較容易被認可:公家公務員,大中型國企在職人員,有資金實力的個人等。請參考以下法律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七條 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
第八條 國家機關不得為保證人,但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
第九條 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為保證人。
E. 給親戚做擔保人
如上訴述:你不僅是擔保人,還是十萬元借款人,也就是說,如果你親戚無力償還借款的話,所有的錢你都要還,擔保人就是起這個作用的!如果你親戚還了二十萬,那十萬元賴賬不還了,那麼,十萬元借款人就是你了!如果,最好的選擇:你親戚全部償還貸款了,那麼,恭喜你終於解脫了!
以後,擔保要慎重選擇。
如果我答復准確,情及時採納喲!祝你好運!
F. 擔保人家人承擔責任嗎
1、擔保人對於其擔保行為承擔法律責任。擔保人死亡,擔保人的遺產仍可以執行。
2、擔保人的家人,通常和此擔保無關,也無法律責任。
G. 銀行貸款,擔保人能是直系親屬
「擔保人不能為貸款人的直系親屬」,也就是說擔保人不能為信用社的直系親屬。哈哈。
你說的「貸款人」應該是「借款人」對吧。提供資金一方(信用社)應該是「貸款人」,需求資金一方(你)是「借款人」。
我現在就正面回答你的問題:
沒有這個條文,但有的銀行拒絕夫妻擔保(保證)或家庭成員擔保(保證),主要是為了規避貸款風險。直系親屬是可以擔保(保證)的。你可以去另一家銀行試試。再說了,你不說是直系親屬,銀行怎麼會知道呢。
你可以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重點理解第七條
第二章 保證
第一節 保證和保證人
第六條 本法所稱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第七條 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
第八條 國家機關不得為保證人,但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
第九條 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為保證人。
第十條 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職能部門不得為保證人。
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有法人書面授權的,可以在授權范圍內提供保證。
第十一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令銀行等金融機構或者企業為他人提供保證;銀行等金融機構或者企業對強令其為他人提供保證的行為,有權拒絕。
第十二條 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應當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份額,承擔保證責任。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債權人可以要求任何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保證人都負有擔保全部債權實現的義務。已經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有權向債務人追償,或者要求承擔連帶責任的其他保證人清償其應當承擔的份額。
H. 直系親屬可以做擔保人嗎
可以,只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即可。做擔保人很簡單,只要債權人認可你能做擔保人就行了,你只需要在相關合同、協議上簽字認可就行。一般情況下列人員作為擔保人較容易被認可:公家公務員,大中型國企在職人員,有資金實力的個人等。請參考以下法律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七條 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
第八條 國家機關不得為保證人,但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
第九條 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為保證人。
(8)貸款擔保人親人擴展閱讀:
擔保人具有法律規定的資格,即滿足所需條件:
(一)與本案無牽連;
(二)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三)在當地有常住戶口和固定住所;
(四)有能力履行擔保義務。
(五)沒有明顯的違約記錄。而且擔保人與債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保證合同。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頒布的《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個人住房置業擔保貸款對象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且須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目前,指針對市區及開發區、保稅區范圍內城市正式房口)
(2)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議;
(4)在貸款銀行開立儲蓄存款帳戶(或交納住房公積金存款),存款余額占購買住房所須金額的比例不低於30%,並以此作為購買首期付款;
(5)擔保公司同意作為借款人償還貸款本息並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人,有擔保公司認可的資產作為抵押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