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在農村信用社做擔保人我還可以到農業銀行去貸款嗎
如果擔保的這筆貸款沒有不良記錄,還可以去貸款。
2. 在信用社幫別人擔保貸款,現在我要貸款,可是擔保的貸款逾期了,如果馬上幫他還清,我可以馬上貸款嗎
這凡事都是要走程序的,你幫他還清是要在貸款人由銀行確認後,沒有能力還款,須由共同借款人來償還貸款的,那你才可還清貸款,現在已經超期了,對你的信用會產生影響的,所以你著急用錢的話那還不能立即就貸款。
3. 農民給別人在農村信用社做了擔保,對自己以後買房貸款有影響嗎
按時還款,別有逾期就沒事,否則你會產生不良信用記錄。
4. 如果給別人在信用社作擔保,自己辦理住房貸款時還能貸款嗎
肯定會受影響
5. 我在農村信用社為別人做過擔保,我個人還能不能在中國銀行貸款急需答案!
能查出來,現在所有的數據共享,都是上了人民銀行的徵信系統,也不是一定貸不了款,中國銀行會合理評估你的經濟實力,給你一個授信,這個授信包括你的擔保。如果你擔保的超出了他們的授信額度,就不可能貸款了。一般情況下,依我的經驗,中行不願意貸
6. 我家幫別人在農村信用社做了擔保人,現在我自己想創業還能貸款嗎
可以,但是先前的擔保,會被銀行判斷為或有負債,在計算貸款額度的時候,銀行會考慮這部分負債.
7. 我幫別人做擔保會影響我以後的貸款嗎
如果您的朋友還款及時,並沒有出現異常情況導致銀行向您這個擔保人追貸的情況,是不會影響你貸款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十二條:
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應當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份額,承擔保證責任,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債權人可以要求任何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保證人都負有擔保全部債權實現的義務。
第十七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得行使前款規定的權利:
(一)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序的
(三)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前款規定的權利的。
第二十一條:
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第二十二條:
保證期間,債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人在原保證擔保的范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第二十七條:
保證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條規定就連續發生的債權作保證,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人可以隨時書面通知債權人終止保證合同,但保證人對於通知到債權人前所發生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八條:
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對物的擔保以外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
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免除保證責任。
第三十一條: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7)在信用社給別人做擔保了自己還能貸款嗎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二十三條:
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四條:
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第二十五條: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
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一)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
(二)主合同債權人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願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