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替人擔保銀行貸款黑名單,老婆貸款買車會有影響嗎
比如說你替別人擔保,然後他沒還錢。你以後就不能貸款了
❷ 老婆為別人貸款做擔保,老公是否存在連帶責任
因為夫妻的財產是共有的,夫妻一方承擔的經濟責任也就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責任,由此,老婆對外擔保實際上是用夫妻雙方的共有財產對外擔保,擔保如出現經濟責任,老公當然也有連帶責任。
❸ 妻子能給丈夫做銀行貸款擔保人嗎
哪些人不能成為貸款擔保人
1、夫妻雙方不能為他人擔保;
2、貸款地以外戶籍的人士不能為他人擔保;
3、自己生活無法自擬,無收入來源者,不具備替他人還本付息能力的人不能為別人擔保;
4、離休人員不成為擔保人;
5、其他原因審核不通過的。
❹ 妻子能給丈夫做銀行貸款擔保人嗎
可以作為擔保人。
擔保人在法律上指保證人。我國《擔保法》規定,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和定金為擔保方式。根據《擔保法》規定,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向銀行借款,自己是債務人,要求妻子為該債務提供擔保,妻子是保證人。夫妻關系的身份不影響妻子作為保證人。
《擔保法》第7條規定:「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第8條、第9條分別規定:「國家機關不得為保證人,但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為保證人。」
所以,只要是具備獨立民事行為能力和清償能力的公民在法律上均允許作為保證人。
配偶一方以保證人身份簽字,該借款是夫妻共同債務。
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夫妻債務司法解釋》)第1條規定:「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因此,共同簽字或者事後追認僅是該條款列出的能夠認定是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兩種具體形式,現實情形紛繁復雜,法條不可能在有限的篇幅內窮盡列舉,譬如還有委託簽字、授意借款等形式,都可以認定為具有共同借款意思。
如果配偶在另一方出具的借條上簽字,但並沒有以「見證人」、「在場人」、「證明人」等身份作出明確排斥共同負擔的表意,相反其明確以「保證人」身份簽字的行為,既表示其知曉借款事宜,又表達了其在一定條件下具有共同承擔的意思表示。因此認定是夫妻共同債務。
❺ 我老婆願意幫她朋友擔保貸款,也願意都她有私生子的男人擔保貸款,為什麼不願意幫我擔保貸款,如果我要貸
這都不算事,想想如果你老婆擔保的人都還不了債就該由你老婆還,你們領證了還有連帶責任
❻ 丈夫瞞著妻子替別人擔保幾百萬的貸款,妻子該怎麼辦急急急!!!!
你自己的權益是可以得到保護的,因為你丈夫在做擔保人的時候你必須知情,這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你當時確實不知情,也沒有出具任何聲明或在任何合同上簽過字,大可不必擔心,打官司時可以找律師辯護。起碼你自己這份算是保住了
❼ 妻子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給別人擔保貸款,
婚後的積累的家庭財產是家庭成員的共有財產。
丈夫是家庭財產的所有權人之一,妻子在一方所有權人不知情的情況下發生的所有債務,屬於妻子的個人行為,丈夫沒有承擔這種債務的法律責任和義務。
❽ 老婆在銀行給別人做過擔保人貸款未還情,我還可以在給朋友做擔保嗎
應該沒問題,首先你老婆給你做擔保人但是對方在還款,並不是說你老婆給別人擔保對方卻沒有還款,如果沒還那麼對你給別人做擔保肯定有一定影響的,在還就沒問題
❾ 我和妻子正在鬧離婚,前天我妻子忽然說要替別人當貸款擔保人,要我的身份證及結婚證
當然不需要夫妻雙方共同擔保了
擔保可以一人擔保,也可以兩人擔保
但是你只要簽了這些文件,離婚以後,假如債務人不履行債務,你就要承擔一半的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