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無力償還貸款,已被起訴擔保人怎麼辦,
這種情況的話如果你真的沒有償還的經濟能力了,只有由擔保人一個人承擔所有的貸款。但是你和擔保人同樣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⑵ 如果由貸款人提出,兩個擔保人,銀行只起訴一個擔保人,行嗎
同一債務有兩個擔保人以上的,貸款人(即債務人)無權要求銀行只向其中一個擔保人追償。如果沒有約定承擔份額,債權人可以要求任何一個人承擔全部責任。
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償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以保證人身份訂立保證合同後,又以自己沒有代償能力要求免除保證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貸款只起訴擔保人擴展閱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二十一條
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第二十二條
保證期間,債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人在原保證擔保的范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第二十三條
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四條
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第二十五條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
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⑶ 貸款人還不上款,是起訴貸款人和擔保還是只起訴擔保人
貸款人還不上款,起訴貸款人和擔保人任意一方均可, 亦可一起起訴。
起訴流程
一、當事人起訴,首先應提交起訴書,並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當事人是公民的,應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當事人是單位的,應寫明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起訴書正文應寫明請求事項和起訴事實、理由,尾部須署名或蓋公章。
二、根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原告向法院起訴應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證、戶口本、護照、港澳同胞回鄉證、結婚證等證據的原件和復印件;企業單位作為原告的應提交營業執照、商業登記證明等材料的復印件。
2、證明原告訴訟主張的證據。如合同、協議、債權文書(借條、欠條等)、收發貨憑證、往來信函等。
三、當事人向法院提交書證,應填寫一式兩份證據清單,詳細列明提交證據的名稱、頁數。證據經法院承辦人核對後,由承辦人在證據清單上 簽字蓋章,一份交當事人,一份備案。
四、立案庭在當事人履行必須的手續和交齊有關證據材料之後,在七天內,對符合立案條件的,辦理立案手續;對不符合立案條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當事人應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天內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如確有困難,可在預交期內向本院提出減、緩、免交的書面申請,逾期不交或者書面申請緩、減、免交未獲批准而仍不預交的,本院將裁定按自動撤訴處理。
六、立案手續後,案件由法院排期開庭,當事人應服從法院的各項工作安排,並於結案後到財務室結算訴訟費用,多退少補。
⑷ 只起訴債主,不起訴擔保人可以嗎
如果沒有明確為一般責任擔保,應當為連帶責任擔保,可以只起訴擔保人,但是擔保人或者法院可以追加欠款人為被告。
沒有寫明擔保期限的為債權到期之日起6個月,應當在6個月內盡快催款或起訴擔保人,超過6個月,擔保人就不承擔擔保責任
⑸ 急急!貸款人坐牢啦.法院起訴了擔保人,擔保人該怎麼辦
幫別人擔保貸款,銀行起訴法院來傳票。擔保人無償還能力怎麼辦?看了你的描述,如果是在正規銀行貸款,是不會出現你說的這種情況,現在就來說說。
一、申請貸款
在銀行申請貸款,銀行是要審核的,審核貸款人資料,首先銀行要進行雙人調查,調查貸款人基本情況,還款能力、抵押物等,綜合測評後,才會形成調查報告,貸與不貸,給出結論。
二、保證貸款
幫別人提供保證貸款,銀行審查是很嚴格的,一般人是無法提供保證的,保證能力是經過調查數據、收集材料進行測算,不是你說願意提供就能提供保證的,只有具備保證能力的人才能提供保證貸款。
三、訴訟
銀行對逾期貸款催收無果,提起訴訟,一般情況下,在訴訟的同時,會了解貸款人資產情況,一並保全。
四、無資產、無保證能力
題主所說無資產、無償還能力是不存在的,一是銀行貸款需要抵押,抵押資產不足或變現能力差時,銀行才會要求貸款人提供保證,你既然是保證人,當時肯定有穩定收入,保證人是要提供半年以上銀行流水,銀行根據流水測算保證能力,無保證能力銀行是不會同意你提供保證的,在銀行獲取貸款,不是你簡單的一句話,除非你夥同別人一起造假貸款資料,偽造證據,這樣是要負法律責任的,屬詐騙銀行貸款。
總之,題主說的這種情況,除非是你們經營企業倒閉,但也不會一無所有,最起碼還有抵押資產,就算像你所說的這樣,你們一無所有,你們的結局一是成為失信人,二是面臨牢獄之災。
根據該規定,可以看出,從民事訴訟程序上講,法院應當依法受理出借人對於擔保人的起訴。但是需要注意以下問題。
一、程序上
從程序上看,區分擔保人是否涉嫌犯罪。如果擔保人在犯罪中屬於共犯,則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此時,在刑事案件中,擔保人會被追繳或者要求退賠。比如筆者辦理的一起案件中,借款人和擔保人均涉嫌集資詐騙罪,故在此類案件中,民事程序上不再受理。
如果擔保人並不涉嫌犯罪,則根據前述規定,法院應當依法受理,此時給予出借人救濟的權利。
二、實體上
從實體上看,在法院受理之後,需要審理實體問題,即擔保合同效力問題。理論上分為有效和無效兩種情形。
如果擔保合同有效,擔保人依照約定和法律規定承擔擔保責任理所當然。但是,如果擔保合同無效,則如何處理?
根據《合同法》關於無效的後果規定,其實需要考慮造成合同無效後果的過錯,根據各方過錯分配責任。如果出借人在借款、擔保過程中存在過錯的,顯然也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從理論上講擔保合同存在有效的情形,但是在實踐中,擔保合同被認定有效與否也取決於借款合同的效力,畢竟擔保合同屬於借款合同的從合同,如果借款合同無效,則擔保合同也無效,此時根據過錯分配責任。
但是,借款合同並不會因為刑事犯罪而必然無效,所以,在此種情形下,擔保合同是否有效就需要單獨審理認定。如果擔保合同有效,則依照約定和法律規定承擔擔保責任。如果被認定無效,則同樣基於前面的論述,基於過錯原則區分過錯,分擔責任。
在集資詐騙罪中,集資參與人作為被害人要參與刑事訴訟,但同時,集資詐騙行為從客體上侵害了國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從對象上講侵害了集資參與人的財產,所以,在刑事訴訟中,刑事判決會做出追繳和責任退賠的判決,實現集資參與人的債權。
從事判決中雖然能夠追繳和責令退賠,但是在實體上並不一定能夠實現集資參與人的權利,所以,在存在擔保的情形下,集資參與人可以依據擔保條款或者擔保合同追究擔保人的擔保責任,通過民事訴訟實現集資參與人的權利。
至於擔保人承擔責任後是否可以追究借款人的責任的問題,其實就是按照本問論述的的基本原理,擔保人根據具體情況追究借款人的責任,此時,也要以審查合同效力為基礎,區分有效與否確定追究借款人責任的比例。
⑹ 民間借貸債主只起訴擔保人,不起訴主貸能不能要求主貸共同償還貸款
擔保人能要求借款人共同償還貸款,在借款人有能力償還的情況下,擔保人甚至不承擔責任。
1、了解借款人資產及收入情況並舉證;
2、與借款人協商如何償還的方案;
3、要求追加被告人。
補充:你說的情況一定是不合理的,擔保人的責任是第二順位的。
⑺ 貸款人起訴擔保人 可以嗎
貸款人還不起錢,放貸方就會找擔保人要錢,如果你的財產足夠抵扣所貸款項就會執行你的財產,銀行的首選肯定是執行你的財產,因為是你貸的款,你和你親戚之間的借款行為和銀行沒關系
起訴你也只能起訴你這個親戚借錢不還,起訴不了親戚的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