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替別人擔保貸款有什麼後果
為別人擔保會影響個人信用和個人資產負債率。當幫朋友做擔保時,朋友名下的貸款賬務,也會記錄到自己的個人信用記錄中去。若朋友發生了逾期或者欠款不還的情況,是會影響個人信用記錄的。
另外,幫朋友做擔保,朋友的債務也是自己債務。在朋友還清一切款項之前,無形中增加了資產負債率。若個人資產負債率過高,是無法取得貸款的。
因此,即便為他人做擔保,只要借款人信用記錄良好有較強的還款能力,也是可以找貸款機構申請貸款的。
㈡ 為人擔保貸款,數額9萬,已經四年多了,當事人不還,擔保人應該付什麼樣的責任如
在法律上,擔保分為保證、抵押、質押和留置。當然,你為他人擔保貸款可能提供的有保證和抵押。保證是指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保證分為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一般保證是指當債務人財產被法院強制執行後仍不能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承擔賠償責任;連帶責任保證是指當債務人到期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就必須承擔賠償責任。抵押是指擔保人用自己的不動產(比如自己的房屋)為債務人提供擔保,當債務人到期不還款時,擔保人承擔賠償責任。
針對你的問題,我認為:第一,你需要確認你提供的是保證擔保還是抵押擔保;第二,你擔保的時間是多久,這在擔保合同中有明確約定(一般擔保的時間為兩年),超過兩年,你可以不承擔責任。
㈢ 為別人擔保貸款
為別人擔保貸款,擔保合同生效之後即需要按照合同約定承擔擔保責任。
擔保分為一般擔保和連帶擔保。沒有約定擔保形式的,視為連帶擔保責任。
債權人可以選擇要求債務人、連帶擔保人承擔還款責任。
約定一般擔保的,在借款人不能履行還款義務時,債權人就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擔保法》
第十七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得行使前款規定的權利:
(一)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序的;
(三)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前款規定的權利的。
第十八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十九條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㈣ 給人銀行貸款做擔保一般期限多長
實際生活中,借款一般會要求找擔保人進行擔保保證,此時會簽訂擔保合同,擔保合同中一般會對擔保人的擔保期限作出相關的約定,所謂保證期間就是指保證合同當事人的約定或依法律推定在主債務履行期屆滿後,保證人能夠容許債權人主張權利的最長期限。在保證期間中,債權人應當向債務人提起訴訟或仲裁(在一般保證中)或向保證人(在連帶保證中)主張權利。逾此期限,債權人未提起上述主張的,保證人則不承擔保證責任。可見,保證期間構成債權人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擔保權利消滅的法律後果。關於擔保期限,民間借貸擔保人的期限是: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由此可見,作為擔保人應當承擔對債務的連帶責任,你有權向擔保人主張你的權利。但若超過六個月,債權人未提起上述主張的,保證人則不承擔保證責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二十五條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二十六條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㈤ 8年前幫人擔保貸款期限一年他至今未還銀行一直沒找我我還認為他還貸了現我想貸款才知道他沒還我該怎麼辦
你幫別人貸的款,自己還沒還你貸款,你才知道這個他沒還,這個怎麼辦?那這個貸款錢只有你還,因為你擔保他不還就得你還,這個是法律規定,所以輕易不要幫別人擔保
㈥ 我幫別人貸款擔保就簽過一次字,他已經逾期不還有九年了,為什麼我的徵信上還有記錄
我國法律規定,如果貸款人不償還貸款,銀行有權向擔保人追討貸款,只要這筆貸款不還,你的徵信上就有記錄,以後擔保一定要謹慎。
㈦ 給別人做擔保貸款會不會有什麼麻煩
首先,作為一個貸款擔保人,當借款人向貸款機構提出借款申請的時候,銀行會出於對貸款安全性的考慮,要求提供一個擔保人。當借款人不能按時還款時,擔保人必須要協助借款人將錢還清。這就需要擔保人必須要有足夠的還款能力。
然而,擔保分為連帶責任擔保和一般擔保兩種。其中,一般擔保是指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當借款人不能還款時,由擔保人承擔保證責任;連帶責任擔保是指雙方對擔保方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情況下,擔保人也要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擔保責任,連帶責任擔保方式比一般擔保的風險更大。
因此,幫別人做貸款擔保人需要慎重考慮之後再做決定,在幫別人做擔保之前要注意以下幾點:
1、要考察借款人的信用情況;
2、要對借款人資金的使用進行必要的監督;
3、在為他人做擔保之前要計算自己是否具有擔保的能力。
㈧ 我給別人擔保貸款,兩年期貸款人到期沒還,一直也沒人找,過了十年了
有可能有效,保證期間是自債務到期後兩年,但如果銀行向債務人追索過或債務人清償過債務,保證則開始適用訴訟時效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