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關於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的監督管理
凡是省級政府能明確一個主管部門(金融辦或相關機構)負責對小額貸款公司的監督管理,並願意承擔小額貸款公司風險處置責任的,方可在本省(區、市)的縣域范圍內開展組建小額貸款公司試點。
小額貸款公司應建立發起人承諾制度,公司股東應與小額貸款公司簽訂承諾書,承諾自覺遵守公司章程,參與管理並承擔風險。
小額貸款公司應按照《公司法》要求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結構,明確股東、董事、監事和經理之間的權責關系,制定穩健有效的議事規則、決策程序和內審制度,提高公司治理的有效性。小額貸款公司應建立健全貸款管理制度,明確貸前調查、貸時審查和貸後檢查業務流程和操作規范,切實加強貸款管理。小額貸款公司應加強內部控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企業財務會計制度,真實記錄和全面反映其業務活動和財務活動。
小額貸款公司應按照有關規定,建立審慎規范的資產分類制度和撥備制度,准確進行資產分類,充分計提呆賬准備金,確保資產損失准備充足率始終保持在100%以上,全面覆蓋風險。
小額貸款公司應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按要求向公司股東、主管部門、向其提供融資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有關捐贈機構披露經中介機構審計的財務報表和年度業務經營情況、融資情況、重大事項等信息,必要時應向社會披露。
小額貸款公司應接受社會監督,不得進行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資。從事非法集資活動的,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由省級人民政府負責處置。對於跨省份非法集資活動的處置,需要由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協調的,可由省級人民政府請求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協調處置。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由當地主管部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實施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國人民銀行對小額貸款公司的利率、資金流向進行跟蹤監測,並將小額貸款公司納入信貸徵信系統。小額貸款公司應定期向信貸徵信系統提供借款人、貸款金額、貸款擔保和貸款償還等業務信息。
2. 跪求小額貸款公司管理制度
信貸管理基本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信貸管理,規范信貸行為,防範信貸風險,提高信貸資產質量,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公司的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是全公司信貸業務經營和管理必須遵循的基本准則,是制定各類信貸管理制度和辦法的基本依據。
第三條 本制度所指信貸業務是公司對客戶提供各類信用的總稱。包括貸款、貼現、承兌、信用證等資產和或有資產業務。
第四條 本制度所指信貸人員是公司參與信貸業務經營和管理的人員。
第五條 本制度所指信貸部門是指有權辦理和經營信貸業務的部門。
第六條 貸款的發放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貸款規定。堅持 「三農」為本,農業、農村、農民優先;審慎經營,擇優扶持;審貸分離、分級審批和安全性、流動性、效益性統一的原則。公司依法辦理信貸業務,不受任何單位和個人強制干預。
第二章 基本制度
第七條 實行信貸准入管理制度。信貸准入管理包括准入對象、准入條件、准入過程和准入許可權的管理。
(一)嚴格准入對象。公司信貸准入對象主要包括:
1、「三農」客戶。指一般農戶、農村專業大戶、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其他涉農企業。
2、一般客戶。指轄區內的自然人、法人和機構客戶。
3、重點客戶。指信用等級高,償債能力強,無不良記錄,發展前景好,綜合效益佳的中小客戶。
4、個人消費客戶。包括住房、商用房、汽車、助學等消費需求客戶。
5、重點項目。指對公司具有較大貢獻度,列入政府發展計劃的重點項目。
6、優勢區域。指經濟發達,信用環境好,地方政府重視,支持農信社發展的區域。
7、優勢行業。指具有壟斷優勢的系統行業、具有比較優勢的支柱產業和具有後發優勢的高新技術產業等。
「三農」客戶實行貸款優先、利率優惠。
(二)嚴格准入條件。公司辦理信貸業務堅持「有條件、保安全、創效益」原則。
1、基本條件:
(1)《貸款通則》規定的條件。
(2)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發展前景看好。
(3)具備評信條件的客戶,信用等級在A級以上,無不良信用記錄。
(4)用途合規合法。
(5)第一還款來源充足,擔保合法、有效、足值,還款計劃切實具體。
(6)公司規定的其他條件。
2、除以上基本條件外,對不同類型客戶,還須符合相應的准入條件。
(1)公司類客戶:已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法人治理結構完善;資產負債比率一般不得超過70%,凈資產收益率原則上不得低於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經營性現金凈流量為正值;或有資產業務存入規定比例保證金。
(2)機構類客戶:實行獨立經濟核算,財務管理規范,經費自給率50%以上,收支有盈餘,還款來源落實可靠。以上兩類客戶申請項目貸款的,項目資本金比率不得低於30%,建設資金來源落實可靠。
(3)自然人客戶:有合法身份、固定住所、正當職業、穩定收入和良好信用。
(三)嚴格准入過程:公司辦理信貸業務的准入過程要按照客戶申請與受理、調查與分析、審查與評估、評級與授信、貸審與審批五個環節進行,不得逆程序、少程序操作。
(四)嚴格准入許可權。公司辦理信貸業務要堅持「分級審批、分級管理」原則,嚴格按照許可權辦理。
第八條 實行客戶授信管理制度。客戶授信是公司根據客戶資金需求情況、信用程度和償還能力,核定客戶最高綜合授信額度,統一控制客戶融資風險總量的管理制度。對具備條件的客戶申請信貸業務堅持「先評級、後授信、再用信」的原則。
第九條 實行審貸分離制度。審貸分離是指在辦理信貸業務過程中,將調查、審查、審批(咨詢)各環節的工作職責進行分離,由不同部門或崗位承擔,實行各環節相互制約、相互監督的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