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分公司債務總公司已償還。能否向擔保人追償
問這個問題就是笑話,擔保人是在被擔保人無力償還債務時,擔保人有連帶責任。
你總公司作為分公司的主體,如果在分公司無力償還時,有義務替分公司償還債務,如果連總公司都無力承擔償還,那麼擔保人有連帶責任。現在你總公司償還了,你怎麼去找擔保人,貸款合同已經結束,而且客體是你分公司。就算能追償,說明白點,你該向分公司追償,分公司無力償還,那就找總公司,總公司無力償還時,再向擔保人追償,你這不是自己找自己麻煩嗎?難道是為了GDP的增加?
② 子公司可以為總公司貸款提供抵押或擔保嗎
全資子公司的最大股東就是母公司法人,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全資子公司是不能對母公司提供抵押或擔保的。這和自己給自己擔保沒有什麼區別。
③ 為什麼總公司不能為分公司提供保證擔保
是分公司還是子公司,分公司不是獨立法人。
應該不能獨立融資,母公司為子公司信用擔保是可以的。
④ 分公司以總公司為擔保貸款600萬,錢給了總公司,那麼作為分公司法人,總公司破產後應當承擔什麼責任
如果以分公司名義貸的款,不管是否掛名,都要承擔還款責任!
⑤ 借款合同中擔保人是分公司,現在借款人無法償還債務,我在起訴的時候把分公司和總公司都告了,請問這是依
問:借款合同中擔保人是分公司,現在借款人無法償還債務,我在起訴的時候把分公司和總公司都告了,請問這是依據的哪個法律的哪一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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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要弄清被擔保人是否存在新貸還舊貸的問題,以及你提供的擔保是什麼類型的擔保。查清後,一般來說擔保人當時所擔保的都是連帶責任,那麼,在被擔保人無能力還貸時,你有還貸的義務。 等你向擔保公司償還後,可向被擔保人進行追償。 若起訴借款人,也就是被擔保人勝訴後,可申請執行,但你提到借款人現有房產已有抵押,那麼,銀行的抵押權是優先於你的債權的,所以即使拍賣該房產,所拍賣的價款也優先償還銀行的抵押,若有剩餘,再償還你的債權。
⑥ 集團公司的總公司能為其控股的分公司擔保貸款嗎被集團公司控股的分公司做為借款人有什麼條件限制呢
集團公司可以為其控股分公司擔保貸款。
只要分公司融資條件允許,沒有什麼具體的條件限制。
⑦ 分公司能否為總公司提供擔保
分公司如果是獨立法人,就能否為總公司提供擔保。
⑧ 全資子公司向銀行貸款,由母公司做擔保。子公司和母公司都應該出什麼
公司法上並未明確禁止子公司為母公司提供擔保,因而子公司在履行法律規定的相應決議程序後是可以為其母公司提供擔保的。
《公司法》根據第16條第3款,控制股東必須迴避表決,故無法形成決議,因而實際上不能提供擔保。同時,根據《證監會、國資委關於規范上市公司與關聯方資金往來及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若干問題的通知》第2條,如果子公司是上市公司,則禁止擔保,即上市公司不得為控股股東提供擔保。
母公司可以完全控制全資子公司的財務和經營決策。但全資子公司是獨立的法人,擁有自己獨立的名稱、章程和組織機構,對外以自己的名義進行活動,在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債權債務由自己獨立承擔,能以自己名義對外承擔民事責任。
如果全資子公司違法經營,但經調查與母公司無關,那麼母公司無需承擔任何責任。全資子公司具有獨立的訴訟主體地位,可以獨立擔責。但是,如果母公司為全資子公司擔保的話,那麼就要負責任。
(8)分公司貸款總公司擔保擴展閱讀:
(1)當公司章程沒有明確規定公司的保證權利,法院則一般不承認這一權利。
(2)即使公司有明文規定的權力,但如果從公司的章程看,公司充當擔保人的許可權只是一項權力而不是公司成立的宗旨或公司的主要業務,則法院可能要求只有在與公司的主要業務有聯系的活動上,才允許公司作擔保人。
(3)即使公司有明文規定,而且不限於只有公司的主要業務有關的活動才能擔任擔保人。但法院仍可能要求公司必須從它所擔保的交易中獲得利益,才能充當擔保人。
(4)當一家子公司為母公司的債務提供擔保時,法律要求保護子公司內少數股東的利益。
(5)公司章程一般都對董事會向外界借款和提供擔保的權力有一定限制,非經股東大會批准一般不能向外界借款或作擔保人。
⑨ 分公司申請貸款需要總公司做擔保嗎
做不做擔保不是很肯定,但是如果分公司貸款,銀行需要總公司提供很多相關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