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朋友貸款買房,我做的擔保人,現在他的房子被法院查封了
你好,在執行階段,如果你朋友不還貸款,法院會先拍賣其提供的抵押物即他的房子,拍賣後的價款用於清償貸款。
如果你承擔的是連帶擔保,那麼債權人也可以要求你先承擔擔保責任,你在代替朋友清償貸款後,可以向朋友追償。
2. 擔保人房子會被執行走嗎
1、如果你是擔保人,承擔連帶或者一般擔保責任,借款人還不了款,法院會判決你先償還欠款的。如果法院已經判決,申請人也申請了強制執行,那麼,法院會強制執行的。如果被執行人只有一套房產,法院依法可以查封,限制你出售,但不能拍賣。
2、債務人和擔保人的唯一房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可以強制執行,需要債務人提供不低於當地人均居住水準的租房即可。只要是不還款銀行有權通過法院對其房子進行執行。《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中,規定對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
3. 我的房產證為別人擔保貨款,貸款人不還貸,我的房產會被法院強制執行嗎
這還要區別具體情況來看,您的抵押擔保是一般擔保,還是連帶責任擔保:
1、如果是一般擔保,那麼債權人要先向被擔保人索債,被擔保人不還款時,債權人要先向法院起訴被擔保人,在法院先執行被擔保人的財產之後,還不能完全償還債務時,法院才會執行您的擔保財產;
2、如果是連帶責任擔保,那麼債權人可以向您和被擔保人任意一方進行追償債務,不分先後順序,您在替被擔保人償還債務後,有權向被擔保人追償。
3、要提醒您的是,建議您先到房管部門查詢一下,您的房產證抵押擔保是否進行的抵押登記,如果沒有進行抵押登記,抵押擔保是無效的,您可以不用替被擔保人還債。
4. 我是擔保人,借款人現已經跑了,法院已經對我實施了強制執行,我名下有套按揭貸款的房子會受到影響嗎
對於還在貸款中的房子的問題,如果自身是在沒有其他的方式償還債務的話,在按揭的房子法院也會做相應的折算,進行拍賣或是折價償還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十六條 保證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證
(二)連帶責任保證。
第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十九條:
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4)貸款擔保人房產被執行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二十三條:
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四條:
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第二十五條: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
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一)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
(二)主合同債權人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願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
5. 擔保人的哪些財產會被執行
法院可以執行擔保人的任何財產(價值較低或者法律明確不允許執行的除外)。
擔保人有兩種情況,一種是物的擔保人,一種是人的擔保,即保證人。按下列方式承擔責任:
1、物的擔保的,即以特定財產作為擔保的情形,這種情況下,法院只能執行該特定的擔保物,不能執行擔保人的其他財產;
2、人的擔保的,即作保證人的情形,這種情況下,擔保人與債務人承擔同樣的責任,法院可以執行擔保人的任何財產(價值較低或者法律明確不允許執行的除外)。
根據擔保法第十八條之規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分別就同一債務對債權人承擔全部清償義務的,為連帶責任保證。因合同關系產生的債務,債務人到期不履行時,債權人既可要求債務人清償,也可要求保證人清償。
債務人和保證人對債權人履行債務並無順序和主次之分的限制。債權人可以不問債務人是否具有實際履行或賠償損失的能力。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加重了保證人的負擔,對債權人卻更加有利。就債務人的內部關系而言,各債務人可能依約定或依過錯按份承擔責任。
就債務人的外部關系而言,各債務人對同一債務不分先後均負有全部清償的義務,也就是說,債權人既可以向全體債務人主張債權,也可以向某一個或某幾個債務人主張債權,各債務人不得以其內部另有約定對抗債權人。
保證人與主債務人屬同一順序的債務人,在具體承擔實體責任時不分先後,誰有償付能力誰先予償付。在審判實踐中應當注意的是,如果主債務履行期限尚未屆滿,或主債務人具有履約能力並已開始實際履行時,債權人不能向保證人主張債權。
6. 擔保人名下財產是否會被法院查封
可能,債權人有權申請法院查封。
擔保,分為一般保證和連帶保證。
1、如果在擔保時寫明如果借款人不能償還,負責擔保,那麼就是一般保證, 法律上對一般保證是這樣規定的,當借款人在法律上不能償還(申請執行後,不能執行),才可以執行保證人的財產。
2、如果在擔保人沒有寫任何以上內容,那麼就是連帶保證,債權人可以向借款人要錢,也可以向保證人要錢。連帶保證的責任比較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十六條規定,保證的方式有:
(1)一般保證
(2)連帶責任保證。
第十八條規定,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十九條規定,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6)貸款擔保人房產被執行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二十一條規定,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第二十二條規定,保證期間,債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人在原保證擔保的范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第二十七條規定,保證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條規定就連續發生的債權作保證,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人可以隨時書面通知債權人終止保證合同,但保證人對於通知到債權人前所發生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八條規定,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對物的擔保以外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
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免除保證責任。
第三十一條規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7. 擔保人被執行,擔保人可以侵佔主貸房屋嗎
擔保人已經被執行的情況下,那麼當然不可以請在古代房屋了,在這種情況下擔保人承擔還款的責任和貸款人一樣,一旦還不上貸款,徵信也會不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