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我不認識的人,做貸款,用我的號碼做擔保人,我可以報警
可以,這種情況就算對方把貸款辦下來,日後產生後果,當事人都不需要負責任,因為這種形式的擔保本來就是無效的,不具備法律效應。
擔保貸款就是根據借款合同或借款人約定用借款人的財產或第三人財產為貸款保障,並在必要時由第三人承擔連帶還款責任的一種貸款。
擔保貸款是指借款人不能足額提供抵押(質押)時,應有貸款人認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
根據我國《擔保法》第三條規定 擔保活動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
❷ 我有一個朋友說要貸款需要留我的電話號碼,是擔保人的意思嗎
朋友貸款留你的電話號碼,不是讓你做擔保人,它只是一個貸款證明而已。正常來說,你是沒有任何風險的,不過為了安全起見,首先你要確定三樣東西。
一、打電話來的是什麼單位,如果銀行,一般它們會先介紹自己,並且開門見山,只是證明是否有這個人存在或者這個人是在那工作,你跟他的關系而已。如果私人貸款,那你就要小心回答,只要涉及到擔保或者好朋友這些敏感字眼,你就要小心說話,別隨便說好,以防被惡意錄音。
二、你要問清楚你的朋友到底是貸什麼款,跟打電話來的是否有出入。
三、掛電話前,你先補充一句,只是為朋友做個證明,不做任何承諾以及擔保。
❸ 小額貸款,只用姓名跟電話號碼就能設為擔保人嗎
如果到時候他還不了貸款,擔保人要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即承擔還款責任。
他拿了一張郵政儲蓄的證明
你在上面寫了願意為他做擔保
也蓋了單位的章
工資證明也給他了。這只是貸款擔保的前提條件,你還未在銀行貸款合同擔保人處簽字,這是擔保貸款的必經手續,所以他說的話是真的,還未貸到款。
❹ 有貸款的人是否可以做銀行擔保
可以,擔保與本人有無貸款沒有關系的,只要擔保人沒有信用違規記錄就行。
❺ 別人知道我的身份證號,電話號碼和名字,可以貸款或者讓我當擔保人嗎
知道你的身份證號,沒有用貸款和擔保人被是本人親自到場的,只要你不同意,不親自到場,她之也是沒有用的
❻ 父親貸款,銀行打電話來核實,電話擔保會有法律責任嗎
父親貸款。銀行打來電話核實。電話擔保,沒有什麼法律責任的。擔保的事需要簽合同。然後簽名蓋手印。這樣才是有法律責任的。
❼ 貸款聯系人和擔保人的問題,在線等.
擔保聯系刃就是別人貸款的時候,寫了你的聯系電話,萬一借款人電話打不通,就會找你,這個情況網貸比較多,你可以說不認識貸款人,你要是說認識了,以後還得給你打電話,麻煩的很,擔保人要簽字得,不簽字不算
❽ 有一個朋友貸款,電話打來說我是擔保人,而我不知情,是否需要負法律責任
你好!你要確定下當時自己是否說了或者有相關證明證明了你同意當擔保人,一般來說擔保人的風險很大的。你可以看看下文,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建議是去尋求律師幫助或者咨詢清楚!
在生活中,能夠作為債務擔保的人,不是出於親人就是出於朋友,而對 於那些替他人做債務擔保的人,對自己應承擔的法律風險又缺乏了解。一旦
債務人無法履行應盡的還款義務,擔保人不得不以自己的資產為朋友還債, 更有甚者,甚至會因擔保而傾家盪產。本報《城陽新聞》律師咨詢台提醒讀
者在擔保前,考慮一下自己是否有能力承擔擔保責任,承擔擔保責任是否對 家庭有重大影響,以防可能變賣財產為朋友還債的悲劇發生。
如不能如期還款,擔保人應擔責
按照我國現行法律規定,擔保責任分為一般擔保和連帶責任擔保,一般 擔保是指在債務人通過訴訟仍不能承擔債務時,擔保人應當承擔擔保責任;
連帶擔保責任是指,債權人可以直接要求債務人和擔保人任何一方承擔責任 ,不受債務人有無能力的限制。
假如張某借款10萬,吳某作為 朋友為張某提供擔保,借款到期後,張某沒有能力還貸,法院判決吳某承擔
連帶清償責任。最終吳某被迫賣房替張某償還本金及貸款利息、以及債權人 實現債權的費用共計12萬余元。
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後,其受到的損失應得到賠償,「無論是一般擔保 責任還是連帶擔保責任,擔保人在承擔擔保責任後,可以向債務人進行等額
的追償來彌補自己的損失。」
惡意串通侵吞擔保物,擔保人受保護
如當擔保人好意提供物保,而債務人和債權人卻惡意 竄通侵吞擔保物,此種情形下擔保的效力無效,擔保人的權益受法律保護。
「按照《擔保法》第30條的規定,「主合同債權人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 使擔保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擔保人不承擔擔保責任」這
種情況下,擔保合同無效,並且擔保人不需要承擔擔保責任。」
在一般情況下,擔保需要簽訂書面的保證合同,但是 在司法實踐中,擔保在沒有簽訂書面合同的情況下,仍然可能產生擔保的效
力,一般是指在主合同中包含擔保條款,或者合同的落款處有擔保人的簽字 納印等等,或者其他的擔保人認可的書面方式。
「當債務人到期不能清償債務,擔保人對自己的的責任范圍要了解,具 體的保證責任由法律確定。」肖升東律師表示,按照《擔保法》21條的規定,「保
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 、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 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按照上述法律規定,如果合同有約定的
依照約定確定保證責任范圍,合同沒有約定的可以按照法律規定來確定。
擔保期限問題要留心
保證期限屬於擔保法中較為復雜的一項法律制度,按照現行擔保法的規 定,擔保期限按照合同約定以及法律規定,主要如下:擔保期限有約定的按
照合同約定,沒有約定或約定的擔保期限不明的按照法律規定為6個月,如果表示要擔保至還本付息的,擔保期限為2年。擔保期限屆滿後擔保人將不再承擔擔保責任。在法定或約定的保證期間內
,如果債權人沒有主張保證責任,那麼擔保人可以免除保證責任。
如果主債權發生轉移,擔保人原來的擔保范圍內繼續 承擔擔保責任,但是擔保合同有約定,依照約定。如果主債務發生轉移,由
於擔保責任主要是基於一種信任關系,必須要經過擔保人的書面同意,擔保 人才承擔保證責任。擔保人所擔保的債務轉移,可能會對擔保人造成實際損
失,這種情況下未經擔保人的同意可以免除擔保人的擔保責任。
兩種情況下擔保人可以不承擔擔保責任
肖升東律師表示,按照擔保法的規定,有兩種情況擔保人可以不承擔擔 保責任:
(一)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擔保人提供保證的;
(二)主合同債權人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擔保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 情況下提供保證的。
擔保的初衷是為了保證債權人債權的順利實現,但是如果作為擔保關系 中的當事人不注意把握風險的規避,也可能會招致很多的麻煩。
擔保人需要注意的問題,歸納總結如下:
1、注意主合同的效力;
2、審查債務人的償債能力;
3、注意擔保的金額、擔保范圍,以及擔保方式;
4、主要擔保期限問題;
5、在允許的情況下盡量讓債務人提供反擔保。
來源:http://china.findlaw.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