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以公司名義向銀行貸款,有擔保物,現在還不上了,法人私人財產有影響嗎
您問題中的法人估計是「法定代表人」的意思。那麼,如果出現以下情形,法定代表人的個人資產,在公司的財產不足以清償貸款的情況下,可能會被銀行申請查封,或判決後申請強制執行:
法定代表人作為股東未履行完畢注冊資本的實繳義務(個人部分,作為股東的實繳義務);
法定代表人作為擔保人在擔保文書中簽字,或以個人財產作為擔保的;
公司為自然人一人公司,且無法證明公司財產與個人財產相獨立的。
當然,實際情況中可能會有其他復雜的情形,無法一概而論,以上回答僅供參考。
2. 公司股東有權利用公司資產做抵押申請銀行貸款嗎
股東個人股權可以在銀行抵押貸款。但是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章程對投資或者擔保的總額及單項投資或者擔保的數額有限額規定的,不得超過規定的限額。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
3. 公司向銀行抵押貸款無法償還,公司法人和股東個人資產會不會被執行
抵押物是什麼抵押權實現的時候就用什麼,法人和股東的個人資產如果在合同中有約定也會被執行
4. 股東同意法人以個人名義貸款,公司做擔保,還有另外擔保人,如果法人還不出,股東個人財產會有影響嗎
會有影響。保證的方式有連帶責任保證和一般保證,沒有明確約定具體擔保的方式,則視連帶責任保證。如果是連帶責任保證的,那麼債權人有權要求擔保人償還債務。
法律依據:《擔保法》
第十六條【保證的方式】保證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證;
(二)連帶責任保證。
第十八條【連帶責任保證】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十九條【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推定】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5. 公司股東以公司財產做個人債務擔保需要什麼條件
公司法
第十六條 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章程對投資或者擔保的總額及單項投資或者擔保的數額有限額規定的,不得超過規定的限額。
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
前款規定的股東或者受前款規定的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加前款規定事項的表決。該項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
6. 企業貸款可以用股東的私人財產做抵押嗎可以貸到款嗎
1.盡量不要,這樣在以後的債務糾紛中很難區分股東財產和公司財產。
2.企業貸款是法人行為,就應該讓公司以自己的財產作抵押。
3.可以貸到,股東作擔保人。但是如果不能在約定時限內還清,對擔保人的影響會比較大。
7. 我是公司股東.同時在公司貸款時做為擔保一方.
公司作為借款人無法按期還款時你個人必須承擔連帶償還責任,銀行可以向你直接追訴,不過只會以你個人財產執行。
個人財產不等於夫妻共同財產或家庭共同財產,具體范圍及分割參看民法通則。
8. 公司抵押貸款,個人連帶責任
銀行可以向股東乙的配偶進行追償,因為在貸款時簽訂的個人連帶擔保責任合同是在婚姻續存之間,也就是說,這是夫妻的共同債務,要承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