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給別人擔保是否影響自己貸款
只有貸款人不能如期償還的情況下才會讓擔保人來承擔償還。只要符合貸款條件的,且信用記錄良好的,是可以辦理個人貸款的。
擔保是指當事人根據法律規定或者雙方約定,為促使債務人履行債務實現債權人的權利的法律制度。擔保通常由當事人雙方訂立擔保合同。擔保活動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
(1)貸款買房的人還可以給別人擔保嗎擴展閱讀:
貸款(融資)擔保:
貸款擔保是擔保機構為放款人(金融機構)和借款人(主要是工商企業和自然人)提供的第三方保證。擔保機構保證在借款人沒有按借款合同約定的期限還本付息時,負責支付借款人應付而未付的本金和利息。貸款擔保合同在借款人收到所借款項時生效,借款人或擔保人償還本息後失效。
貸款擔保是信用擔保機構的主要業務,其目的主要是為了緩解企業融資難問題,分散銀行放貸、企業融資可能產生的風險,起到保證信用貸款安全、促進企業發展的作用。貸款擔保的主要形式:
1、流動資金貸款擔保。流動資金貸款是為解決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流動資金不足而發放的貸款。這種貸款的特點是貸款期限短(一年以內)、周轉性較強,融資成本較低,是客戶使用最為頻繁的貸款。為流動資金貸款進行的擔保稱為流動資金貸款擔保。
2、固定資產貸款擔保。企業購置機器設備、技術更新改造、購地建房、房地產開發、基本建設投資需要資金,向銀行申請貸款所提供的擔保。
3、銀行票據貼現擔保:是企業(持票人)在商業匯票未到期前,為了取得資金,貼付一定利息將票據權利轉讓給銀行為其提供的擔保。主要有銀行承兌匯票貼現擔保、商業承兌匯票貼現擔保等。
4、個人消費貸款擔保:是具有穩定的職業和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能力,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自然人用於購買消費品或用於教育、旅遊等個人消費需求時向銀行提出貸款為其提供的擔保。主要有個人住房按揭貸款擔保、汽車消費貸款擔保、個人住房裝修貸款擔保、大額耐用消費品貸款擔保、個人消費額度貸款擔保。
5、個人經營性貸款擔保:是個體工商戶或個人獨資企業因生產、經營周轉的需要向銀行貸款時為其提供的擔保。
6、下崗人員小額貸款擔保:專為解決由於申請額度小、從銀行獲得貸款有困難的下崗失業人員的資金需求。某些擔保公司運用自有資金委託銀行向其提供小額貸款。小額委託放款需提供足額反擔保。
綜合授信擔保:
綜合授信業務主要用於企業流動資金貸款需要,包括流動資金周轉貸款、銀行承兌匯票的承兌及貼現、商業匯票的擔保、國際結算業務項下融資等項目。企業可在批準的授信額度、期限和用途內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需要將各種貸款方式進行組合、循環使用。
保函業務:
付款保函,包括預付款保函、分期付款保函;
履約保函,包括投標保函、工程承包保函、工程維修保函、質量保函;債務保函,包括借款保函、租賃保函。
再擔保:
擔保公司對符合約定的商業性擔保機構、民間擔保機構及其它擔保機構提供個案業務再擔保服務。
再擔保方式主要採用固定比例再擔保、溢額再擔保和聯合再擔保三種。
固定比例再擔保是由擔保人和再擔保人約定,對在一定擔保責任限額內的業務,擔保人將全部同類擔保業務都按約定的同一比例向再擔保人進行再擔保,每項業務的擔保費和發生的損失,也按雙方約定的比例進行分配和分攤。
溢額再擔保是由擔保人將其超過預定限額的擔保責任向再擔保人進行再擔保,或由擔保人和再擔保人共同對被擔保人擔保,由再擔保人承擔超過擔保人預定限額的擔保責任,對每一項業務的擔保費和發生的損失也按雙方承擔的比例進行分配和分攤。
聯合再擔保是指對於數額較大的或超過擔保人規定擔保能力較多的單項擔保業務,經協商一致,可由省市擔保機構共同與被擔保人簽定委託保證協議,共同與銀行簽定保證合同,雙方按各自承擔責任的比例承擔相應的權利和義務。
參考資料:擔保-網路
❷ 已經用公積金貸款買房的人還能給別人做擔保人么
可以。
根據擔保法規定,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里的第三人即擔保人,包括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這里的債權人既是主債的債權人。這里的-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稱為保證債務,也有人稱保證責任。
❸ 給別人當擔保人,自己買房子受影響嗎
一、為別人購房做擔保人,是可能對以後的購房及個人徵信等方面產生影響的。
二、擔保人在借款人不還款時應承擔還款責任,作為擔保人再行借款時,銀行也會查詢被擔保人的信用記錄,被擔保人記錄嚴重不良就會受到影響。
三、銀行對擔保人的要求一般是必須是本市戶口,經濟基礎較好且收入穩定。作為擔保人在借款人不還款時應承擔還款責任,所以一旦同意為貸款人擔保就等於同意為其承擔償貸風險。
一般情況下你作為擔保人借款時,銀行也會查詢被擔保人的信用記錄,被擔保人記錄嚴重不良就會影響到擔保人的徵信。
四、根據保證方式的不同,我國《擔保法》將保證分為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前者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後,才需承擔保證責任。
而後者的保證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後沒有履行債務的,只要債權人要求保證人還債,其就必須在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由此可見,一般保證比連帶責任保證的風險小。
但《擔保法》也規定:「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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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一條 為促進資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債權的實現,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制定本法。
第二條 在借貸、買賣、貨物運輸、加工承攬等經濟活動中,債權人需要以擔保方式保障其債權實現的,可以依照本法規定設定擔保。
本法規定的擔保方式為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和定金。
第三條 擔保活動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四條 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時,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
反擔保適用本法擔保的規定。
第五條 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❹ 我本人貸款買房了,還能為其它人做貸款的擔保人嗎
不知你用的貸款是公積金還是普通的住房貸款!如果是公積金,你就不能再用本人的公積金為別人擔保了。但是其他的貸款形式仍然還可以為別人作擔保人。因為擔保人主要是有一定的固定收入、穩定的工作、良好的銀行信用記錄就行。擔保人本人是否有貸款,不影響擔保的成立。
❺ 給別人擔保後還能貸款買房嗎
有影響!銀行會將你給別人擔保金額,當作你的貸款金額來考核的,也就是說,你給別人擔保的金額,算作是你的負債,如果你的負債大於你的資產和收入了,那你就不能貸款了。
❻ 個人買房有貸款還能給他人買房做擔保
要是之前的貸款是用買的房子貸款的話,一般就不能用他買的房子做擔保,不過還要具體看他房屋的價值,他貸款了多少,還有他擔保了多少來確定的!不是你的一兩句話就能說清楚的。
❼ 我自己公積金貸款買房了,還能幫別人擔保公積金貸款嗎
在自己已經有住房公積金貸款後,是不能為其他人貸款進行擔保的。
根據法律規定,擔保人最直接的要求便是要擁有等價的賠付能力,因為當貸款人無法賠付時,債主便可以找擔保人要求賠付,而你的房子還抵押在銀行,產權並不歸你,因此無法用來擔保。
目前,你所有的資金除了生活保障外都已經用於償還房貸的債務上,並不具備給人擔保的能力,因此,你不具備擔保資格。
針對你的這種情況,你可以跟你的朋友說,你已經詢問過法律人員,你的房子屬於抵押債務,是被擔保項目,因此個人已經不再具備擔保的資格,不能再為他擔保。
(7)貸款買房的人還可以給別人擔保嗎擴展閱讀:
公積金,通常是指住房公積金,有時也指公司公積金。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自2017年7月1日起,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已全部可以通過「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台,」辦理。逐步實現實現「賬隨人走、錢隨賬走」。同時,大力推進異地貸款服務,滿足繳存職工跨地區購買住房的資金使用需求。
2016年2月18日,根據央行、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關於完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存款利率形成機制的通知》,2月21日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存款利率由現行按照歸集時間執行活期和三個月存款基準利率,調整為統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準利率執行。
❽ 本人買房按結貸款還能給別人當保人貸款嗎
如果自己按時還款的話就可以給別人當保人貸款。
擔保人滿足的條件如下: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年齡在18(含)--65周歲(含)之間;
2、具有合法有效的 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戶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及婚姻狀況證明;
3、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和還款意願;
4、具有穩定的收入來源和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以下幾類人不能成為貸款擔保人:
1、夫妻雙方不能為他人擔保;
2、貸款地以外戶籍的人士不能為他人擔保;
3、自己生活無法自擬,無收入來源者,不具備替他人還本付息能力的人不能為別人擔保;
4、離休人員不成為擔保人;
5、其他原因審核不通過的。
❾ 我自己買房貸的款,已經是貸款人,我還可以給別人做擔保人嗎
問:我自己買房貸的款,已經是貸款人,我還可以給別人做擔保人嗎
答:君同法律在線咨詢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