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房屋先賣後抵押是否犯罪
顯然構成(貸款)詐騙罪
一、房屋出賣後,原所有人已無權處分,自然也無抵押權。
對原所有人而言,房屋既已出售,就不再擁有合法所有權,對原所有權人而言,人家的房屋當然已不再是合法有效的抵押物。
二、出賣後再抵押,其手段行為必然符合「隱瞞真相,虛構事實」的詐騙罪特徵。
如果是針對銀行的抵押,原所有人與銀行簽訂抵押貸款協議時,必然會隱瞞此房早已賣給他人的事實真相,完全符合「隱瞞真相、虛構事實」的詐騙罪特徵,也符合《刑法》關於編造虛假理由,騙取貸款的規定,符合貸款詐騙罪的特徵。
如果是針對個人的抵押,構成詐騙罪。
三、房屋是大宗物品,涉案數額巨大
無論是詐騙罪,還是貸款詐騙罪,在刑法上判處的刑罰都是比較重的,千萬要小心。
(一)詐騙罪
1、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2、《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貸款詐騙罪
1、自然人犯本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2、數額巨大,根據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是指貸款詐騙數額在1萬元以上的。
3、數額特別巨大,是指貸款詐騙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
❷ 用已賣房屋抵押貸款是否構成犯罪
第二種意見:汪某在房屋賣給他人4年之後,將房屋產權證辦成自己的名字,並以此房到銀行辦理抵押貸款,逾期不能歸還,屬於隱瞞真相、虛構事實,應構成貸款詐騙罪。
❸ 房屋出售後又拿該房屋抵押貸款要負什麼責任
房屋出售後,誰拿該房做抵押?是新業主做抵押,就是非常非常正常的事。原業主也不可能再做抵押了,房產證都不是他的名字了呀。
❹ 協議賣房後又將房屋抵押貸款 是否構成犯罪
沒關系的,到時你們過戶的時候建個雙方賬戶,把錢打進去,還上貸款然後在解押過戶。
❺ 開放商將房屋出售後又抵押給銀行貸款是否有效
如果尚未給買房人辦理產權證,那抵押有效
但開發商涉嫌違約
❻ 用已出售的房屋,向銀行提供抵押,騙取貸款,構成犯罪嗎
構成。
房產抵押貸款流程:
借款人在銀行開立活期存款帳戶;
准備貸款要求的資料;
面簽銀行;
銀行報卷和審批;
銀行審批通過後,通知借款人審批結果,並與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
到建委做抵押登記;
建委出它項權利證;
視情況辦理保險、公證等手續;
銀行將貸款直接劃撥到合同約定的帳戶中;
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的規定還本付息。
❼ 以虛假的房屋買賣騙取貸款用款方拒不歸還構成什麼罪
貸款詐騙罪(刑法第193條)。
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行為。貸款詐騙罪屬於金融犯罪的一種。
《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條規定,第一百九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
(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
(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
(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
❽ 我把我的房子賣了沒過戶,我又用房產證抵押貸款了構成犯罪
這樣的行為涉嫌詐騙犯罪,房子已經賣掉,說明你已經拿到房款,只是沒有辦理產權變更登記。而你又用房產證抵押給銀行辦理貸款,欺詐騙取貸款,不論你貸款的用途是什麼,只要銀行報案,你就是涉嫌詐騙犯罪。所以盡快告知銀行,並立即償還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