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根據規定,小額貸款公司的資金來源主要包括( )。
【答案】B、C、E
【答案解析】本題考查小額貸款公司的資金來源。根據規定,小額貸款公司的資金來源為股東繳納的資本金、捐贈資金,以及來自不超過兩個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融入資金。
2. 小額貸款公司資金來源能有保證嗎
小額貸款公司的主要資金來源為股東繳納的資本金、捐贈資金,以及來自不超過兩個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融入資金。 小額貸款公司從銀行業金融機構獲得融入資金的余額,不得超過資本凈額的50%。
3. 小額貸款公司的賬務處理
1、小額貸款公司的資金來源
小額貸款公司的主要資金來源為股東繳納的資本金、捐贈資金,以及來自不超過兩個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融入資金。
在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小額貸款公司從銀行業金融機構獲得融入資金的余額,不得超過資本凈額的50%。融入資金的利率、期限由小額貸款公司與相應銀行業金融機構自主協商確定,利率以同期「上海銀行間同業拆放利率」為基準加點確定。
小額貸款公司應向注冊地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申領貸款卡。向小額貸款公司提供融資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將融資信息及時報送所在地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派出機構,並應跟蹤監督小額貸款公司融資的使用情況。
2、小額貸款公司的資金運用
小額貸款公司在堅持為農民、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服務的原則下自主選擇貸款對象。小額貸款公司發放貸款,應堅持「小額、分散」的原則,鼓勵小額貸款公司面向農戶和微型企業提供信貸服務,著力擴大客戶數量和服務覆蓋面。同一借款人的貸款余額不得超過小額貸款公司資本凈額的5%。在此標准內,可以參考小額貸款公司所在地經濟狀況和人均GDP水平,制定最高貸款額度限制。
小額貸款公司按照市場化原則進行經營,貸款利率上限放開,但不得超過司法部門規定的上限,下限為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基準利率的0.9倍,具體浮動幅度按照市場原則自主確定。有關貸款期限和貸款償還條款等合同內容,均由借貸雙方在公平自願的原則下依法協商確定。
3、小額貸款公司的監督管理
凡是省級政府能明確一個主管部門(金融辦或相關機構)負責對小額貸款公司的監督管理,並願意承擔小額貸款公司風險處置責任的,方可在本省(區、市)的縣域范圍內開展組建小額貸款公司試點。
小額貸款公司應建立發起人承諾制度,公司股東應與小額貸款公司簽訂承諾書,承諾自覺遵守公司章程,參與管理並承擔風險。
小額貸款公司應按照《公司法》要求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結構,明確股東、董事、監事和經理之間的權責關系,制定穩健有效的議事規則、決策程序和內審制度,提高公司治理的有效性。小額貸款公司應建立健全貸款管理制度,明確貸前調查、貸時審查和貸後檢查業務流程和操作規范,切實加強貸款管理。小額貸款公司應加強內部控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企業財務會計制度,真實記錄和全面反映其業務活動和財務活動。
小額貸款公司應按照有關規定,建立審慎規范的資產分類制度和撥備制度,准確進行資產分類,充分計提呆賬准備金,確保資產損失准備充足率始終保持在100%以上,全面覆蓋風險。
小額貸款公司應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按要求向公司股東、主管部門、向其提供融資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有關捐贈機構披露經中介機構審計的財務報表和年度業務經營情況、融資情況、重大事項等信息,必要時應向社會披露。
小額貸款公司應接受社會監督,不得進行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資。從事非法集資活動的,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由省級人民政府負責處置。對於跨省份非法集資活動的處置,需要由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協調的,可由省級人民政府請求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協調處置。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由當地主管部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實施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國人民銀行對小額貸款公司的利率、資金流向進行跟蹤監測,並將小額貸款公司納入信貸徵信系統。小額貸款公司應定期向信貸徵信系統提供借款人、貸款金額、貸款擔保和貸款償還等業務信息。
4. 小額貸款公司不得吸收公眾存款是什麼意思
小額貸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業法人與其他社會組織投資設立,不吸收公眾存款,經營小額貸款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其定位就已經確定其只能進行貸款,不能進行吸儲。其相關法律明文如下:
2008年5月4日,中國銀監會、中國人民銀行聯合下發了《關於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銀監發〔2008〕23號,以下簡稱《意見》),對開展小額貸款組織工作提出了更加具體明確的指導意見。
(一)性質和設立。小額貸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業法人與其他社會組織投資設立,不吸收公眾存款,經營小額貸款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金不低於50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金不低於100萬元。
(二)資金來源。小額貸款公司資金來源主要為股東繳納的資本金、捐贈資金以及來自不超過兩個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融入資金。但融入資金余額不得超過資本凈額的50%。
(三)資金運用。小額貸款公司發放貸款,要堅持「小額、分散」的原則。同一借款人貸款余額不得超過小額貸款公司資本凈額的5%。貸款利率上限放開,但不得超過司法部門規定的上限,下限不得低於基準利率的0.9倍。
(四)監督管理。凡是省級政府能明確一個主管部門(金融辦或相關機構)負責對小額貸款公司的監督管理,並願意承擔小額貸款公司風險處置責任的,方可在本省(區、市)的縣域范圍內開展組建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申請設立小額貸款公司,經省主管部門批准後,到當地工商部門申請辦理注冊手續,並向公安機關、銀監部門、人民銀行報送相關材料,接受監督檢測。
(五)發展方向。小額貸款公司依法合規經營,沒有不良信用記錄的,可在股東自願的基礎上,按照《村鎮銀行組建審批指引》和《村鎮銀行管理暫行規定》規范改造為村鎮銀行。 小額貸款公司的組建對完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促進全民創業和縣域經濟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一是成為滿足中小企業和「三農」資金需求的有效途徑。小額貸款公司作為國家正規金融的補充,以發放短期貸款為主,手續簡便,效率高,為解決民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流動資金需求發揮了重要作用。如廊坊市小額貸款公司已發展到30多家,累放貸款15億元,支持了1000多家企業、農戶需求。二是有利於聚集民間資本支持經濟建設。
小額貸款公司的建立,激活了民間資本,使一些個人和企業的閑置資金得到有效利用,有利於完善縣域金融體系,可以使長期活躍的民間借貸由「地下」轉為「地上」,規范了民間借貸行為,使民間資本由金融「體外循環」納入「體內循環」。三是促進了社會信用建設。從調研情況看,小額貸款的質量非常好,沒有一筆不良貸款。這說明,只要運作規范,加強監管,中小企業和農戶貸款風險是可以控制的,也是講信用的。通過建立良好的信貸關系,促進了社會信用建設,進一步繁榮和活躍了縣域金融市場。
5. 小額貸款公司的資金來源於哪裡
小額貸款公司的主要資金來源為股東繳納的資本金、捐贈資金
6. 小額貸款公司為什麼不能吸收公眾存款
小額貸款公司是不可以吸收公眾存款的,只有國家規定的銀行機構才可以吸收公眾存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十一條設立商業銀行,應當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審查批准。未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吸收公眾存款等商業銀行業務,任何單位不得在名稱中使用「銀行」字樣。
第四十七條商業銀行不得違反規定提高或者降低利率以及採用其他不正當手段,吸收存款,發放貸款。
(6)小額貸款公司捐贈資金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十二條設立商業銀行,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符合本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的章程;
(二)有符合本法規定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
(三)有具備任職專業知識和業務工作經驗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
(四)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
(五)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措施和與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
設立商業銀行,還應當符合其他審慎性條件。
7. 根據有關規定,我國小額貸款公司的主要資金來源為( )。
【答案】D
【答案解析】根據有關規定,我國小額貸款公司的主要資金來源為股東繳納的資本金和捐贈資金。
8. 根據有關規定,我國小額貸款公司的主要資金來源為( ).
【答案】D
【答案解析】小額貸款公司的主要資金來源為股東繳納的資本金、捐贈資金,以及來自不超過兩個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融入資金。
9. 小額貸款公司的資金來源有哪些
小額貸款公司的主要資金來源為股東繳納的資本金、捐贈資金,以及來自不超過兩個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融入資金。 小額貸款公司從銀行業金融機構獲得融入資金的余額,不得超過資本凈額的50%。
10. 小額貸款公司資金來源渠道有哪些
小額貸款公司的資金來源主要有三類:①自有資金,即發起人投入的經過驗證的合法的自有資金;②接受的捐贈資金,即國際組織或慈善機構提供的無償資金;③來自不超過2個省內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融入資金。在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小額貸款公司從銀行業金融機構獲得融入資金的余額,不得超過資本凈額的50%。國內的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郵政儲蓄銀行以及一些外資公司和國際資金,如果有意願,經審核批准可以向小額貸款公司提供批發或委託資金。
除了上述來源外,小額貸款公司不得吸收任何形式的存款,不得發行債券,不得搞變相集資。小額貸款公司的入股資金必須經過公證,必須是股東自身所有的合法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