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老公去世二年了生前從農村信用三個人連保的擔保人還賬社貸款8萬連保人還嗎
農村信用社是國家正規的金融機構,老公雖然去世兩年了,但他生前三個人連保的擔保人的還賬貸款8萬還未完成,連保人還需繼續還。不然農信社這筆賬就成了死賬,農信社就得自己消化,法律規定貸款人不還,他擔保人就得還,這就是擔保人的責任,所以不要隨隨便便給人擔保,擔保人是有責任和義務的,不是江湖義氣的。
2. 農村信用社的貸款人去世,擔保人的還款責任期是多久
首先,為令尊的離去,表示抱歉和哀悼。
關於你提出的問題,大概意思我明白了。有幾個小問題,我給你分析一下吧。
第一、貸款期限?什麼時候開始貸款的,還款期限是好久?一般來說,擔保期限是要長於貸款期限的,具體是長兩個月,還是長兩年,那是要看具體的擔保合同怎麼約定的。
第二、「目前家裡沒有償還能力」這句話是說擔保人家裡,還是說你家裡?
如果是擔保人家裡的話,情況是這樣的:首先,貸款人是你父親,第一還款人當然是令尊,那麼令尊過世之後,實際貸款人消失,由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銀行第一個找的就是擔保人,如果他沒有還款能力的話,當初銀行怎麼會同意他做擔保人呢?銀行會採用一些措施:有抵押物的處置抵押物,沒有抵押物的進行起訴。(當然也會將你們列為被告的。)因為,令尊已過世,那麼令尊的遺產可用來實現債權。如果遺產被繼承人分割的,債務由繼承人按遺產分割比例進行分擔;
第三、殺人償命、欠債還錢是天經地義的。令尊是第一還款人。令尊去世後,他的遺產繼承人有權利繼承他的遺產,也就有義務承擔他的責任。權利和義務是對等的。如果你們家人為此處理不好的話,銀行肯定會找擔保人的麻煩。
擔保人又是你們的親戚,等於你們連累了他。這樣太傷和氣了。有錢了就還,別拖。畢竟能用錢解決的事情都只是小事情。因為錢,傷了親戚和氣,就太劃不來了。
3. 六年前做擔保人銀行貸款,到期未還又做2年,近三年沒有做擔保,現那人去世,家人不想還,我還有責任嗎
如果擔保書上沒有擔保時間限定,則不存在「到期未還又做2年」,更不存在三年沒做擔保這回事。一旦借貸你永遠是擔保人。
如果擔保書上是簽擔保時效的,那麼過了時效銀行未追討貸款也未通知擔保人償還的,視同解除擔保。
4. 貸款擔保人死亡後的責任
為了保證債權人的債權能夠得到順利實現,一般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擔保。保證是擔保的一種形式,保證人需要對主債務承擔擔保責任。保證的設定目的就是為了維護債權人的權益,保護交易的安全。從法理上分析,保證人有義務為意外死亡的債務人償還債務。債務人死亡,債務並不隨之消亡,擔保人的擔保責任仍然存在。根據繼承法的規定,可以看出,債務人死亡並不導致債的滅失,債務人的繼承人應該在其繼承的范圍內清償債務,所以保證人在承擔了保證責任後,可根據追償權向債務人的繼承人主張權利。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三十三條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5. 還房協議上的人去世多年可以擔保貸款嗎
不可以的擔保必須是有能力的人才可以死去的人退休的人都不能做為擔保人
6. 借款人去世,所欠銀行貸款由擔保人還嗎
借款人去世,所欠銀行貸款首先由繼承人還。
如還不能還清,則由擔保人先還。
7. 貸款人去世了,貸款已經十年未還,我是擔保人,現在的貸款我要還嗎
按照擔保人的權利和義務來說,這個您需要還哦,不過你可以和貸款人的遺產繼承人協商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