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哪些行為屬於詐騙貸款,銀行工作人員能犯貸款
貸款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行為。
貸款詐騙罪觸犯刑法第193條。
銀行工作人員也可以構成此罪。
❷ 身份證信息被農業銀行工作人員,盜用擔保貸款已經十一年多了,報警不管,找銀行上級不管,還有天理嗎
如果是這個樣子,肯定是沒有天理的呀,自己的信息被盜用了之後很多的簽名都不是自己簽的,這個可以做一下筆記鑒定,只要確定了不是自己的貸款有沒有用過這筆錢,那就可以起訴,讓對方撤銷。
❸ 被銀行信貸員騙取簽名,為不認識的人擔保
如果沒有審判,是不可以進入強制執行程序的,除非做過執行公證,請您回憶一下有沒有在公證員面前簽過文件。如果有公證程序,恐怕要承擔責任;如果沒有公證過,應該先訴訟,請律師吧。
❹ 銀行工作人員與借款人勾結一起欺騙擔保人簽字
一般情況下,
銀行工作人員不會,
與借款人勾結。
關鍵是借款人與擔保人責任。
借款合同上都說得很清楚了,
你明知道擔保風險很大,
借款人不還,
就由擔保人來還款。
你為什麼還要為別人擔保,
其實你自已責任更大。
❺ 未到銀行為人擔保,被銀行內部人員違規操作為他人擔保貸款十萬,現人已被抓,我徵信有問題,怎麼維權
你好,如果情況屬實,你可以向人行徵信部門申請個人徵信異議處理,記得提供相關證明證據,徵信部門經過調查核實後會依據規定取消你個人徵信不良記錄的,希望幫到你
❻ 我被銀行騙了簽下最高額貸款擔保合同怎麼辦
去法院起訴。一分都別還!
❼ 銀行工作人員與貨款人合夥欺騙擔保人怎麼辦
首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九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
(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
(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
(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
因此,貸款人編造理由騙取貸款,已構成貸款詐騙罪;銀行工作人員合夥欺騙,已構成共同犯罪。建議咨詢專業律師,提供法律咨詢。
❽ 借款人詐騙銀行貸款,並且欺騙擔保人簽字,擔保人還用承擔擔保責任么
按實際情況,由於銀行並沒有存在過錯,借款人詐騙銀行貨款的,擔保人仍然有義務就貸款承擔擔保責任,另外,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有權向借款人追償。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三十一條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❾ 被人騙銀行貸款擔保人,
一、擔保人的分類
擔保人的分類主要依據擔保的方式,而擔保的方式為四種:抵押、質押、保證、抵押加保證。
1、抵押擔保:借款人以所購自用住房作為貸款抵押物的,必須將住房價值全額用於貸款抵押;以房地產作抵押的,抵 押人和抵押權人應當簽訂書面抵押合同;借款人對設定抵押的財產在抵押期內必須妥善保管,負責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貸款人的監督檢查。對設定的抵押物,在抵押期屆滿之前,貸款人不得擅自處分;抵押期間,未經貸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抵押物再次抵押或出租、轉讓、變賣、饋贈。
2、質押擔保:採取質押方式的,出質人和質權人必須簽訂書面質押合同,質押合同至借款人還清全部貸款本息時中止;對設定的質物,在質押期屆滿之前,貸款人不得擅自處分。質押期間,質物如有損害、遺失,貸款人應承擔責任並負責賠償。
3、抵押加保證:是指貸款人在借款人尚未取得所購房屋產權的基礎上,要求借款人提供具有代為清償能力的第三方連帶責任保證人作為貸款擔保而向借款人發放的貸款。目前,一般要求所購房屋的開發商為擔保人。
4、保證擔保:借款人不能足額提供抵押(質押)時,應有貸款人認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保證人是法人的,必須具有代為償還全部貸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銀行開立有存款帳戶。保證人為自然人的,本息有固定經濟來源,具有足夠代償能力,並且在貸款銀行存有一定數額的保證金;保證人與債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保證合同。保證人發生變更的,必須按照規定辦理變更擔保手續,未經貸款人認可,原保證合同不得撤銷。
二、擔保人的擔保責任
《擔保法規定》第二十一條,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擔保法規定》第二十二條 ,保證期間,債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人在原保證擔保的范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三、擔保人的擔保責任變更
《擔保法規定》第二十三條,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擔保法規定》第二十四條,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擔保法規定》第二十六條,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擔保法規定》第三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一)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二)主合同債權人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
❿ 被人騙做銀行貸款擔保人,時候當事人不還款算詐騙嗎
被人騙做銀行貸款擔保人,貸款人貸款到期不還款不算詐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