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被別人騙了擔保貸款成貸款人了!
這種情況只能自己認了 沒人幫的了你了
㈡ 被冒用身份證復印件,莫名成為貸款擔保人。現在被告上法院,我該如何申訴並且要求貸款當事人承擔法律責任
如果你沒有提供擔保,借條上沒有你的簽字,你就要積極抗辯,要求筆跡鑒定等,維護你的合法權益了
㈢ 幫人卻成了被告,急,怎麼辦啊
1 如第一情況出現,如果當初貸款人把貸款數改了,但是下面的十幾個卻有親自的簽名和手印,但是他們一致是以為貸款30萬,而不是三百萬,這個會怎麼算.
:此事要看具體情況,如果擔保不是真實的意思表示,則擔保無效,你方應該圍繞此事提供相關證據。
2 如第二情況所見,那個該死的貸款人從沒還過貸款,他只是把快到兩年的貸款單據,應信用社的要求,就把那些單據重寫一下,十幾年下來,有了200多萬的欠款,那麼,朋友在十年前為他做的擔保第一次擔保,是不是已經過了起訴的有效期呢?
:可委託律師代理,開庭前閱卷,根據對方證據情況決定如何應訴。擔保的時效有有限制的,過期的擔保是無效的。
3 現在法院已經將這10幾個人的存款都凍結了,朋友的家裡有個小工廠,有一些機器,怕被法院封了,其實機器裡面有他親戚的.一直借用了十幾年,到時和法院解釋,法院會不會相信呢,還是先把這些機器拉走呢,但是拉走法院就不查了嗎.還是現在寫個借據呢,寫了有效嗎...
:要看企業之性質,如屬公司性質,則並非個人財產,不能擅自查封。如果是個體性質,則可以查封,另要看具體證據,如證明此機器皆為他人財產,則不能採取保全措施。
㈣ 我爸爸幫助朋友擔保貸款3萬元,現在成了被告會有怎樣的後果
用我老師的話講:「壞人別做,好人更別做。」
既然當了擔保人,那就要有當替罪羊的覺悟,不會讓你家完全幫人家付了,但既然擔保了,出了問題總要有點責任的。不過花點錢認清一個人還是劃得來的,現在3萬要負擔一點,現在通貨膨脹,鬼知道以後是多少了。
㈤ 由於幫別人擔保貸款,現在那個人跑了,自己卻成了被告,怎麼辦
這樣看來你爸爸跟信用社之間存在借貸關系,你爸爸到期不還款信用社向法院起訴他是符合法律規定的。
所欠信用社的錢款你爸爸應當歸還。但是,你爸爸在歸還後可以起訴那親戚返還。若沒有證據的話,返還就困難了。
另外,你那親戚如果是擔保人的話,你爸爸沒有能力償還的時候,他要承擔連帶責任。
反之,你爸爸如果沒有能力償還,法院也不會讓他坐牢,因為他不是故意不還,而是沒有能力償還。法院會終止執行。
最好是想辦法把那親戚找到,一切都可以解決。
㈥ 我是貸款擔保人,作為擔保人我成為被告了,這會有什麼後果
根據合同法,你的被擔保人在貸款10萬元一直不還被銀行起訴,你做為他的擔保人應承擔連帶責任,也就是銀行既可以向貸款人要求清償,也可以向擔保人要求清償,沒有先後順序之分。法院經二次合法傳喚,當事人若仍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決,到時可能對你不利,你還是到庭為好主張權利為好。
㈦ 母親替兒子借款擔保成被告父親也成被告
母親作為債務的保人,在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候債權人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如果起訴要求強制執行保證人的財產,父親作為財產的共有人,可以作為共同被告一同起訴。
㈧ 從銀行貸款,若貸款人還不上貸款,擔保人要承擔什麼責任
假設貸款人為A,擔保人為B
1、保證分為一般保證、連帶保證:
(1)你們約定為連帶的是連帶保證(對於連帶保證,只要借款人到期還不上貸款,銀行就既可以讓借款人還、也可以不找借款人而直接讓你償還)
(2)如果你們約定「借款人不能履行償還貸款時,由保證人承擔」之類意思的,是一般保證(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借款人和銀行之間的糾紛未經審判或仲裁,並就借款人的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償還貸款前,你可以拒絕銀行承擔保證責任、要你還款的要求)
(3)如果你們之間關於保證方式是連帶還是一般保證沒有約定或是約定不明:法律規定應承擔連帶責任。
2、「銀行會不會轉向B追錢」:銀行當然會向B追錢。因為:A和銀行之間的貸款糾紛已經法院判決審理、且A已無力償還,不管是一般保證還是連帶保證,B都要承擔保證人的責任了。
3、「B無能力還上這筆錢,也會被抓嗎?會被判幾年?B最少得還上多少錢才不會被判刑呢?這種情況法律時效是多長時間呢? 」
(1)B即使一分錢都還不了也不會被抓、更不會被判刑的:因為B並沒有觸犯刑法。但是:如果銀行起訴B要求償還貸款、且法院判決由B償還,但B在有能力償還的情況下、故意不償還:嚴重的B會構成「找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2)但B要負責償還全部貸款本金和利息,不是「至少償還多少」的問題。
(3)關於時效:犯罪有追訴時效(經過一定的時效期間就不再追究刑事責任),但B在只是未還錢但沒有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情況下,因沒有觸犯刑法,不會被判刑、也就不存在所謂的時效問題了。B如確實沒有償還能力:法院會裁定中止執行、待B一旦有財產時恢復執行--也就是說:B何時有財產都可以執行。除非B確實沒有個人財產、又沒有經濟來源、同時又喪失了勞動能力的情況:此時法院會裁定終結執行,也就是說B不用還了,與你所說的「時效過了」意思相同,但絕不等於時效已過。
反正如果你替別人擔保了貸款,那你要承擔連帶責任.一般來說,你一是要聯系貸款人.如果貸款人找不到的話.二是在貸款人無法償還貸款的情況下,你要替貸款人償還貸款.如果不還,銀行有權利起訴,你會被列為第二被告人.
㈨ 我是一名公務員(教師),去年4月份給一個朋友擔保貸款15萬,現在到了還款期,可貸款人聯系不上,逃跑了
您好,中公教育為您服務。
這個屬於敲詐行為 您可以到相關單位進行咨詢,也可以向警方求助。
如有疑問,歡迎向中公教育企業知道提問。
㈩ 工作期間簽訂了反擔保合同成為被告,我要如何自救
現在怎麼處理了?我也遇到同樣問題。當時說是財務人員簽字,也沒多想就簽了。現在吃才知道是反擔保合同。想抽死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