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用房產證作抵押貸款的手續怎麼寫
辦理抵押權登記一般需提供以下資料:
1、抵押權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
⑴ 自然人提供身份證、軍官證、士兵證、護照等;
⑵ 法人及其他組織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企業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法人授權委託書、代理人身份證等;
3、房屋所有權證;
4、抵押合同;
5、主債權合同;
6、其他必要資料:
⑴ 土地使用(租用)證;
⑵ 抵押人為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的,應當符合國有資產管理的有關規定;
⑶ 抵押人為集體企業的,應提交職工(代表)大會同意抵押及主管單位備案的文件;
⑷ 抵押人為公司法人的,應提交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同意抵押的決議;
⑸ 抵押人為自然人的,已婚的應提交結婚證或其他婚姻關系證明文件及配偶身份證,未婚的應提交單身證明;
⑹委託辦理的,應提交委託公證書、受託人身份證明;
⑺ 抵押人為未成年人或無(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應提交監護資格證明、監護人身份證明,監護人應提交為未成年人利益的保證書;
⑻ 登記部門認為需要的其他資料。
⑵ 如何做房屋抵押貸款
一、銀行抵押貸款可用哪些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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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銀行抵押貸款可用來抵押的第一樣就是房產,比如個人住房、家庭住房、不動產廠房、商鋪等。用房產抵押貸款,一般需要先評估,評估後,可以貸款至評估價的百分之七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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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用房產證抵押貸款屬於什麼類型貸款
用房產證抵押貸款屬於擔保抵押貸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三十三條 本法所稱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本法第三十四條所列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本法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物。
第三十四條 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三)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五)抵押人依法承包並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
(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
(3)以房作抵押貸款格式擴展閱讀:
《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六條 貸款人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規范擔保流程與操作。按合同約定辦理抵押物登記的,貸款人應當參與。貸款人委託第三方辦理的,應對抵押物登記情況予以核實以保證方式擔保的個人貸款,貸款人應由不少於兩名信貸人員完成。
第二十九條 貸款人應按照借款合同約定,通過貸款人受託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的方式對貸款資金的支付進行管理與控制。貸款人受託支付是指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和支付委託,將貸款資金支付給符合合同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象。
借款人自主支付是指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將貸款資金直接發放至借款人賬戶,並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給符合合同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象。
⑷ 如何用房屋進行抵押貸款
一、抵押貸款要求(以北京為例)
1,房屋情況
(1)房屋性質和立項:70年住宅、別墅、商住和辦公用房
(2)房齡和建成年代:一般不能超過50年
(3)房屋屬於:(單獨所有,共同所有,按份所有,)共有人關系,未成年
(4)房屋當前狀態:自住,辦公,空置,出租,毛坯
2,借款人情況
(1)借款人及配偶年齡:18-65周歲
(2)借款人及配偶流水收入:近一年的流水
(3)借款人及配偶負債,不算房貸車貸,只看信用貸款和信用卡,貸款類型(按揭,消費,經營)
(4)借款人及配偶徵信情況(有無逾期,逾期時間,逾期次數)
(5)借款人及配偶資產情況(房,車)
(6)借款人及配偶是否有涉訴
3,公司情況
(1)經營范圍,主營業務,注冊時間,注冊地址
(2)法人,股東占股情況
(3)是否有涉案涉訴
(4)是否有負債
(5)近一年的經營流水
二,准備的材料
1、貸款人需提供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證、戶口本、婚姻狀況證明(離婚需提供離婚證和離婚證明)
(2)收入與工作證明、近一年的流水
(3)房屋所有權證(房本)
2、公司需提供材料:
(1)企業營業證
(2)公司驗資報告
(3)近一年的銀行流水
(4)年度財務報表和近一個月的度財務報表
(5)資產證明
三,抵押貸款的流程:
入戶評估>銀行面簽>銀行下戶>貸款審批>貸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