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資產擔保債券的資產擔保債券規制及風險管理
有的國家發行資產擔保債券歷史很久,甚至可以追溯到18 世紀、19 世紀,有的國家卻是在21 世紀才制定本國的規范。歐盟成立以來,特別是歐元推出後,加快了區內金融體系整合和金融一體化步伐。因此,成員國對資產擔保債券的規制也正在走向融合 。
歐洲資產擔保債券規制可以分成四個層次:
第一層次是歐盟推出的指令,其基本目的是推動區內金融一體化,為資產擔保債券制定一些基本的共同規范。歐盟銀行業監督委員會賦有向歐盟委員會提供金融業發展咨詢建議的職能,因此也在規制資產擔保債券方面承擔一定的職能。
第二層次是成員國的法規,資產擔保債券終究是在各國自己的法律框架下發行的,國別的法律通常規定了對發行人的要求,監管的要求,破產情況下投資者保護等。
第三層次是各國監管部門制定的實施細則,將第二層次的法律具體化,比如區分合格資產、確定最低擔保水平、發行人的相關資產負債管理和日常風險控製程序等。
第四層次是行業自律規范。發行人必須自我約束,自覺落實法律法規要求,通過及時充分地向投資者公開相關信息,特別是擔保資產的動態信息,為外部監管提供條件。
歐盟關於資產擔保債券的指令主要有:
第一個是Directive 85/611/EEC,這份指引主要是規范集合投資機構投資可轉讓證券投資限制的(Directives on undertakings forcollective investments in transferable securities ,UCITS),它要求集合投資機構投資同一發行人發行債券的金額不超過本機構集合資產的5%,但如果此類債券是資產擔保債券時(其擔保資產需合乎UCITS 指引的要求),投資限制可放寬到25%。
第二個是金融機構資本要求指引(Capital Requirement Directive, CRD),它實際上由另兩個指引共同組成,分別是Directives2006/48/EC 和2006/49/EC。它們規定了銀行發行、投資資產擔保債券如何計算其風險資本需求,確保銀行資本能夠彌補其風險。
規制的主要內容涉及以下幾個方面:
1.合格資產。CRD 列明的合格擔保資產包括:給歐盟成員國政府和公共部門的貸款;經信貸質量檢查評估合格的給歐盟外其他國家政府和公共部門的貸款;貸款價值比(Loan tovalue, LTV)分別不高於80%和60%的住宅和商業地產抵押貸款;貸款價值比不超過60%的船舶貸款;經信貸質量檢查評估合格的給其他銀行的貸款不超過資產池總量的15%等。
成員國並非完全依照歐盟CRD來確定合格資產的,像船舶和飛機貸款僅在小部分國家被認定為合格資產,因為船舶和飛機需求與運營具備典型的周期性特徵,受經濟周期影響很大,所以該類資產質量包括未來的現金流都有較大的波動性。德國、盧森堡、奧地利和芬蘭規定只有信貸價值比低於60%的住宅和商業地產抵押貸款才是合格的擔保資產,同時規定了較嚴格的確定抵押物價值的方法,以避免當事人操控信貸價值比。
抵押貸款信貸價值比的要求適用於資產池中的每筆抵押貸款,不能用資產池的平均抵押貸款價值比代替單筆的合規檢查。這就意味著,即使有的抵押貸款價值比大幅低於規定的要求,也不能讓另外的抵押貸款比高於規定。當某項抵押信貸資產質量下降(抵押物貶值)致使信貸價值比超出規定時,該筆信貸資產要麼從擔保資產池中剔除置入其他合格資產(資產池價值只達到最低超額擔保比時),要麼不能計算入資產池價值中(保留在資產池中,但不計價值)。歐盟指引確定的抵押和公共信貸資產地理范圍為歐盟成員國和OECD國家,但有些成員國把合格資產僅限制為本國境內的信貸資產。此外,隨著資產證券化潮流的興起,也出現了把ABS、MBS納入擔保資產池的現象,不過對這類資產一般都設定了嚴格的數量、類型、質量等限制。丹麥、德國、西班牙、瑞典、芬蘭等國明確規定資產證券化產品不能進入擔保資產池。
2.擔保水平和風險管理。確定合格資產的目的是降低信貸風險,確保債券存續期間都有高質量的信貸資產做擔保,而不是僅在債券發行時滿足要求就可以了。發行人要全程保障擔保資產的合格率、充足率和現金流水平,確保投資者在發行人破產情況下能夠得到充足的償付。發行人必須有能力及時更換不合格資產,以確保符合規定的擔保水平。資產池動態調整是資產擔保債券與其他證券化產品的根本區別。為防止最壞情況發生,法規要求擔保資產池價值必須超過(至少等於)發行債券總面值,不少國家都規定了最低超額擔保率,並且鼓勵發行人自願提供超額擔保。如西班牙規定以抵押貸款做資產池的超額擔保率為25%,以公共部門貸款做資產池的超額擔保率為43%等。
除了資產池質量風險管理外,擔保資產與債券期限錯配也需要加強管理。一般來說,抵押貸款的平均期限會長於資產擔保債券的平均存續期限,很多抵押貸款期限超過了30 年,但資產擔保債券長的多為5至10 年,短的不過2 至3 年。因此,資產與負債不匹配的情況普遍存在,期限失配可能導致資產池的現金流有暫時的赤字或富餘。當然,這並不排斥資產擔保債券是銀行可以運用的中長期籌資工具,它比銀行在貨幣市場發行票據或大額存單要穩定得多。期限錯配除了有現金流不一致的問題,還會產生利率和匯率風險,由於各國要求各不相同,很難一概而論。不過解決的辦法無非有兩個,第一,要求資產與負債嚴格適配,如丹麥、愛爾蘭等都有嚴格的資產負債適配規定。第二,允許銀行採用衍生品等金融創新工具對沖風險,但一般對這類風險管理策略都有數量限制,並且需嚴格評估交易對手的信用狀況等。這些都需要發行人對擔保資產池進行有效的風險管理,以滿足擔保資質要求。
3.投資者保護。在資產擔保債券發行史上,尚未發生過發行銀行破產致使債券違約的情況,不過資產擔保債券仍然建立了嚴格的投資者保護制度。
其主要通過兩種方式實現的,第一,發行人除了提取其他法定儲備外,法規要求為資產擔保債券提取專門的儲備,即使發行人違約或進入破產程序,資產擔保債券仍然有效且有充足儲備保障按期支付,投資者利益不受影響。第二,資產隔離(ring-fencing)保證投資者對擔保資產有優先追索權。如果發行人倒閉,則擔保資產池將不納入破產清算資產中,相反,按規定將指定一位資產池管理人代表投資者利益,負責處理擔保資產池事宜。在西班牙和法國的法律中,雖然把資產擔保債券投資者同樣納入整個破產程序中,但同樣保護它們的優先索償權。如果發生銀行間的收購與兼並,收購與兼並方需完全繼承被收購銀行已發行資產擔保債券的責任和義務。實際上,由於發行人資產擔保債券的擔保資產質量較好,擔保資產池常常是良好的收購對象。
4.儲戶保護。除了債券投資者,監管部門和發行人還必須考慮的相關方是銀行的儲戶。
一般來說,銀行儲戶存款都是沒有得到任何額外擔保的銀行債務(即使該國有存款保險制度,其保護額度也是有限的),銀行貸款是保障銀行儲戶利益的資產,如果銀行把高質量的貸款資產用來發行資產擔保債券籌資實際上就增加了儲戶的損失風險。為維護儲戶的利益,監管部門嚴格檢查發行資產擔保債券銀行的資本充足率。如英國制定了銀行發行資產擔保債券評估條例,用法定程序分析債券發行是不是增加了銀行儲戶的額外風險,是不是損害了銀行的資本充足率,如果發行資產擔保債券導致資本充足率不足,銀行必須採取措施,使銀行的資本充足率回到法定水平之上。義大利通過規范發行人向SPV 轉移資產的條件,維護銀行的安全性,保護儲戶利益。義大利規定當銀行的資本充足率達到或超過11%、核心資本達到或超過7%時,銀行向SPV轉移資產池數量不受限制;當資本充足率在10%和11%之間,核心資本達到6.5%以上時,銀行最多隻能轉移資產池的60%;當資本充足率在9%至10%之間,核心資本大於等於6%時,銀行只能轉移資產池價值的25%。且規定,無論如何,發行資產擔保債券的銀行,其資本充足率不能低於8%。所以,只有資信良好,安全穩定的銀行才能發行資產擔保債券。
② 房屋抵押貸款擔保人有什麼風險
一般保證責任。其所付的責任是,在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時,擔保人要為其承擔該責任,即清償到期債務。
連帶保證責任。其所付的責任是,當債務以到清償期,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或保證人償還債務。當保證為一般保證時,保證人有先訴抗辯權,即保證人在債權人未就債務人的財產申請強制執行或執行擔保物權未果前,拒絕債權人的請求償還的權利,連帶保證人沒有這種權利。
(2)抵押貸款擔保證券中怎麼管理風險擴展閱讀:
房屋和土地一並抵押的規定,只是為了解決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分屬於不同的權利人時的利益沖突,不是要強行擴張抵押權的效力。
在因實現抵押權而拍賣抵押的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時,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可以一起拍賣,但是,抵押權的效力不能及於未約定的部分,抵押權人對未約定的部分不能優先受償。
③ 防範貸款證券化風險主要有哪些手段
一、信用風險的規避對策
信用風險又稱為違約風險,是指由於總體經濟形式的變化或借款發生變故使得貸款組合中的某些貸款產生違約,從而使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發行人在證券到期時無法還本付息而使投資者遭受損失的風險。信用風險是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最主要的風險,對信用風險的控製程度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將決定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市場創新的成敗。在實踐中,對信用風險可採取如下具體的規避對策。
1、建立個人信用體系
在發達國家,個人信用制度已普通建立,信用成為個人最有價值的財產,任何一次信用的犧牲都可能導致其在許多問題上受到法律的懲戒和經濟的制裁。隨著我國居民消費觀念的變化和計算機網路技術的廣泛應用,我國已具備了建立個人信用制度的初步條件。對此,首先應建立起完善的信用登記制度。應在全國實行統一的消費者信用代碼,貸款銀行通過信用登記公司可以了解借款人的信用歷史,通過債務占收入的比例、可支配收入等指標了解借款人的支付能力,做到嚴格的信用審核。其次,發放貸款的商業銀行應建立個人貸款的信用評價模型。將影響借款人信用水平的因素按重要性給定權重,將其放入信用評級評價模型中,用以分析借款人違約的概率和信用總分,用以決定是否批准貸款申請及給予多少貸款。
2、建立完善的住房抵押貸款保險制度
住房抵押貸款保險是由保險機構在收取一定保險費用後,在借款人因各種原因無法還貸時,由保險機構一次付給被保險人保險事故發生時按貸款合同應歸還的貸款本息。住房抵押貸款保險可以有效增加住房抵押貸款的平衡性,使金融機構能夠在增加貸款數量、保證貸款質量方面得到有效保障,也必然會推動抵押一級市場的快速,健康發展。在國外,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的成功經驗之一就是具有健全的保險機構。我國可以借鑒國外在抵押貸款保除機構建立上的經驗,建立起適合我國的住房抵押貸款保險制度。
目前我國抵押貸款保險還不是很成熟、完善。抵押貸款保險機構主要為商業保險公司,缺少合適的保險體制和政府管理機構的扶持。況且已有的住房抵押貸款保險品種單一,保險費率偏高,付款方式不夠靈活,且實施的城市很少。遠遠不能滿足我國的實際需要。對此,政府應該給予扶持並出台一些優惠政策。
3、採用信用增級的方式
通過信用增級可以提高住房抵押貸款證券的信用級別,保證按時、足額地支付投資者的利息和本金,它是防範信用風險的有效手段。主要的信用增級形式有內部信用增級和外部信用增級。內部信用增級的形式包括發行優先/次級債券,進行超額擔保、設立超額利差帳戶;外部信用增級形式包括政府信用擔保和商業用擔保。
二、提前償付風險的規避對策
提前償付風險是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特有的一個風險,這一風險的產生來源於住房抵押貸款的提前償還性。住房抵押貸款的借款人在抵押貸款到期前,提前償還抵押貸款本息,使得貸款組合的現金流入與抵押貸款債券的現金流出不匹配,由此引發的風險就是提前償付風險。
如果住房抵押貸款的市場利率低於原先訂立的抵押貸款的合同利率、貸款的齡期較短、居民的信貸消費觀念較淡薄、社會宏觀經濟形式較好、居民預期收入增加,都可能引發提前償付行為。在我國,居民通過獲得新的抵押貸款而償還原抵押貸款目前還不具有可行性,而且居民對利率的反映也不是很敏感,再融資傾向暫時還不會明顯地影響提前償付行為。
1、增加再籌資成本
對由於市場利率的變化而產生的再融資傾向,可以採用增加提前還款的違約費用成本而使借款人的再融資成本增加,變得無利可圖或獲利很少。當然,這種違約條件應事先在貸款合同裡面寫清楚。
2、設計住房抵押貸款證券產品組合來防範風險
由於不同投資者對提前償付風險的承受能力不同,因此,可以發行多個層次的住房抵押貸款證券,而各個層次的債券獲得的本金和利息受提前償付的影響不同。例如抵押擔保證券將本息支付為幾檔,任何一檔的投資者在其本金得到償付之前都可定期獲得利息,而本金的支付則逐檔依次進行。各檔證券的償付期限是不同的:期限越短,風險越小,收益也越小;期限越長,風險越大,潛在收益也就越大。
三、利率風險的規避
市場利率的變動會引起證券價格變動,再由證券價格變動影響證券收益的確定性。一般情況下,利率與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價格呈反向變化。因此,利率風險既會影響商業銀行轉讓住房抵押貸款的積極性,也會影響投資者持有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的積極性。
目前,我國商業銀行發放的住房抵押貸款利率屬於可調整利率,就使得借款人承受了全部的利率風險,也就會限制購房者申請貸款的積極性。因此,既然借款傾向於選擇固定利率的住房抵押貸款,商業銀行就可以向他們發放利率稍高一些的固定利率住房抵押貸款,將利率風險由銀行自身承受。接下來,商業銀行又可以通過將住房抵押貸款現金打包出售給證券化經營公司,由其進行證券化而將利率風險轉移出去。而證券化經營公司在發行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債券時,可以考慮產品設計創新,諸如發行按序支付抵押擔保證券,按浮動利率支付的抵押擔保證券等等,而將利率風險分散給具有不同利率風險承受能力的投資者。
四、稅收風險的規避
稅收待遇直接決定著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的融資成本和投資收益以及可行性。過重的稅收負擔會使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失去相對其他融資方式的成本優勢。例如在營業稅方面,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往往涉及上億甚至幾十億的交易額,如按現行的8%的營業稅率徵收營業稅的話,將是一筆極大的數額,這必然會影響商業銀行轉讓住房抵押貸款的積極性。而且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的融資成本一旦遠遠高於其他融資方式,必定會挫傷投資者的積極性。這都不利於我國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市場的建設。而在國外,政府都會給予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的參與機構不同程度上的稅收優惠。我國可以借鑒國外的一些做法,為了防範稅收風險,政府應發揮主導作用。
隨著我國金融市場的完善與發展,投資者的日漸成熟,對風險的承受能力也會越來越高。證券化經營公司應充分利用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的結構設計,優化貸款組合來轉移或降低風險。同時,政府還應建立健全住房金融方面的法律法規體系,對構成障礙的法律制度進行修改,並制訂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方面的專門法律或行政法規來對從業機構的組織形式、證券化資產的組合、收益、分配等方面進行嚴格的規范。
④ 抵押貸款有什麼風險
1、貸款用途方面
一般是限制在個人消費和企業經營的范圍內。而股票證券、期貨現貨等高風險的投資行為,以及賭博等不合法的行為,銀行是明令禁止的。因此要正確使用貸款資金。
2、還款方面
房產證抵押貸款是一種融資金額大,還款期限長的產品。因此在辦理前需要對自己未來較長一段時間的經濟情況做一下自我審視。
確保自己有能力償還這筆貸款。因為若是發生無理償還貸款的情況,銀行是有權走法律程序,將你抵押的房產拍賣,所得價款會優先用於償還貸款本息。
3、貸款途徑方面
最穩妥的就是找銀行了,畢竟資金來源絕對安全。如果是找民間的貸款機構辦理,那麼就需要留意該機構是否合法合規經營。
⑤ 關於抵押貸款證券(Mortgage-backed securities)的風險問題。
貨款存在壞賬可能,如果貨款不能收回,則抵押的貨款證券就不能兌現,這就是風險。
關於利率風險,假如抵押期是10個月,按1%/月收取利息,如果借款人在第5個月還了借款,那麼債權人還必須支付剩下5個月的利息。這就是利息風險。
⑥ 什麼是住房抵押貸款操作風險
首先,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分散了金融機構發放住房抵押貸款的風險。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調整了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結構,分散了貸款風險,從而提高了其資產質量,並有利於其經營活動的進一步開展。
其次,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擴大了金融機構住房抵押貸款的資金來源,有利於為個人購房提供必要的金融支持。再次,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也可推動住宅產業的發展。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使大量資金通過資本市場流入住宅產業,有利於激活住宅產業,支持個人住房消費成為新的經濟增長點。最後,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增加了證券市場的投資工具。住房抵押貸款證券的發行使證券市場有了新的投資渠道。由於住房抵押貸款證券是以住宅為擔保和抵押,這種債券信用等級較高,因此投資者有了收益性較好、風險較低的投資方式。總之,這些都有利於我國個人住房消費的順利開展,都將為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增長提供有力的支持。
⑦ 什麼是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它是怎樣讓眾多投資者來分擔貸款風險
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是指金融機構 (主要是商業銀行) 把自己所持有的流動性較差但具有未來現金收入流的住房抵押貸款匯聚重組為抵押貸款群組。由證券化機構以現金方式購入,經過擔保或信用增級後以證券的形式出售給投資者的融資過程。這一過程將原先不易被出售給投資者的缺乏流動性但能夠產生可預見性現金流入的資產,轉換成可以在市場上流動的證券。
二戰以後,世界金融領域里的創新,最引人注目的莫過於資產證券化。經過多年的發展,發達國家的資產證券化無論是數量還是規模都是空前的。美國1985年資產證券發行總量為8億美元,到1992年8月已達1888億美元,7年平均增長157%,到1996年又上升到43256億美元。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始於美國60年代。當時,由於通貨膨脹加劇,利率攀升,使金融機構的固定資產收益率逐漸不能彌補攀高的短期負債成本。同時,商業銀行的儲蓄資金被大量提取,經營陷入困境。在這種情況下,為了緩解金融機構資產流動性不足的問題,政府決定啟動並搞活住房抵押貸款二級市場,為住房業的發展和復興開辟一條資金來源的新途徑,此舉創造了意義深遠的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業務。隨後,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從美國擴展到其他的國家和地區,如加拿大、歐洲和日本等。
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作為一種金融技術和金融工具,在美國已發展得相當成熟和完善,它是美國商業銀行資產證券化最完美的典型。
⑧ 商業銀行抵押貸款中存在哪些風險,如何防範
從我國商業銀行的發展來看,我國商業銀行所面臨的風險集中表現為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操作風險和流動性風險 。
1、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又稱違約風險,是指因交易對方(債務人)難以履約還款或不願意履行債務而造成債權人損失的可能性。銀行信用風險主要指債務人不能如期足額償還借款而造成銀行貸款損失的風險。信用業務是銀行的傳統業務,也是主要業務。銀行是社會的信用中心,也是信用風險的集中地。因此,在現代信用經濟條件下,銀行面臨的信用風險是比較突出的風險,而且信用風險給銀行帶來的損失也是巨大的。
2、市場風險
市場風險是指因市場價格(利率、匯率、股票價格和商品價格)的不利變動而使銀行的表內和表外業務發生損失的風險。市場風險存在於銀行的交易和非交易中。巴塞爾委員會對市場風險的定義為:因市場價格變動而導致表內外頭寸損失的風險。
3、操作風險
操作風險按風險類型可以分為四種,分別為內部操作流程、人為因素、體制因素和外部事件。按風險因素可以分為七種類型,包括:內部欺詐;外部欺詐;雇員活動和工作場所的安全問題;客戶、產品和業務活動的安全問題;銀行維系經營的實物資產損壞;業務中斷和系統錯誤;行政、交付和過程管理等。
4、流動性風險
流動性風險是我國商業銀行面臨的主要風險之一。隨金融市場的開放在不斷加大,流動性風險一旦加大成為流動性危機,則會造成不可逆的損失。流動性風險與信用風險、市場風險和操作風險相比,形成的原因更為復雜和廣泛,通常被視為一種綜合性風險。
根據貸款抵押風險分析,可以從如下幾個方面來進行風險防範。
①嚴格審查。對抵押物、產權關系、抵押合同和相關證件進行嚴格審查是防範貸款抵押風險的根本措施。
對於抵押物本身,信貸人員要審查抵押物權利憑證的真實性,並通過實地考察核實權利憑證所對應的抵押物(比如房屋、土地使用權等)的真實性;其次,信貸人員還要嚴格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審查抵押物,看看抵押物是否為相關的法律法規許可,是否屬於銀行許可的抵押物范圍。
對於抵押物的產權關系,若為共有財產(比如房屋)的必須要有其餘共有人同意抵押的授權書,若為合夥企業的財產必須有其餘合夥人同意抵押的授權書。若為國有企業和集體企業的抵押物,必須具有主管國資委和職代會同意抵押的授權證明文件;若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抵押物,必須根據公司章程具有股東大會或董事會同意抵押的授權證明文件。
對於抵押物的各類證件,信貸人員必須嚴格審查,要求相關證件齊備。這項要求必須根據具體的抵押物而定,比如進口汽車抵押貸款,就需要營運牌照、產品合格證、購銷合同、報關單和發票等多項手續。
對於抵押合同,信貸人員必須嚴格審查貸款合同的相關條件,尤其是它的附加生效條款以及借款人營業執照的經營范圍等。此外,尤其需要注意的是,抵押合同的有效期限必須覆蓋貸款合同的有效期限。
②做好登記備案。根據《擔保法》,房地產、林木、航空器、船舶、車輛及企業設備和其他動產進行抵押的需要依法登記,抵押合同從登記之日起開始生效。因此,銀行在辦理抵押貸款時,必須特別注意抵押物是否需要登記才能生效。此外,還要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確認貸款合同與擔保合同是否需要進行公證。
③做好價值評估。抵押物價值評估是防範抵押貸款風險最常見的手段。為此,銀行首先必須建立一套完整的抵押物價值評估的內部管理制度,定期開展抵押物價值評估工作,有條件、有需要的單位還必須建立逐日盯市制度,並且著力開展這方面的人員培訓工作。其次,還要加強對資產評估公司的聯系、了解和評估,防止抵押物價值評估業務外包出現弄虛作假的風險。再次,對於出具抵押物產權憑證的政府部門也不能完全忽視,尤其是要注意分析是否存在借款人買通政府部門關鍵人員而出具虛假產權證明或重復抵押等情況的可能性。
④做好資產保全工作。銀行貸款的資產保全工作涉及抵押物的處置問題。在借款人出現違約的情況下,銀行要及時查封抵押物,保障自己作為第一受益人的權利。在處置抵押物時,要努力協調與相關利益方的關系,充分考慮處置成本、稅費、貸款違約後的利息損失等,並防止抵押物被賤賣的風險。
銀行的操作風險管理不僅涉及到銀行內的程序和流程,同時也涉及到銀行的組織結構、政策以及操作風險的管理流程。對於機構來說,處理操作風險應該有適當的針對操作風險的政策,首先要確定這些政策,同時要把這些政策告知整個銀行的人員。在這個過程當中要考慮幾個方面:首先要有一個明確的治理結構,必須了解在什麼情況下應該向誰匯報。
在一個典型的銀行案例中,應有一個單獨的信用風險管理機構,還有不同業務部門負責日常業務的管理,即有兩個報告機制,有關日常運作,向這種業務部門經理匯報;
而有關信用方面,必須向有關信用經理匯報。在銀行涉及的信息當中還有一點非常重要,即獲得信息的人和信息在不同層面的細節。比如董事會所需要的是一個概括性的信息,因而不可能把同樣信息交給所有的人。另外,信息應當是具有靈活度的,還需要有靈活收集信息的方法。
⑨ 抵押貸款擔保債券是什麼
抵押貸款擔保債券以不動產抵押貸款為擔保發行的債券,外國最常見的就是住房抵押按揭貸款公司利用自己部分抵押按揭貸款資產建立一個資產池,把這些資產證券化向投資者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