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貸款買的二手貨車,已經付清了,賣出去還需要擔保人嗎
這個應該是不用的,你貸款已經還清了,如果要進行買賣,就只需要走普通的販賣流程就行,不需要擔保人,如果你是貸款買車,在貸款資質不好的情況下才會需要擔保人。
如果還有什麼貸款方面的問題可以到數財網咨詢了解。
⑵ 貸款買車需要什麼手續還需要擔保人嗎
這是建設銀行的汽車貸款,可以參考一下~~ 基本規定 1.貸款對象:年齡在十八周歲(含)至六十周歲(含),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貸款額度:所購車輛為自用車的,貸款金額不超過所購汽車價格的80%;所購車輛為商用車的,貸款金額不超過所購汽車價格的70%,其中,商用載貨車貸款金額不得超過所購汽車價格的60%;所購車輛為二手車的,貸款金額不得超過借款人所購汽車價格的50%,且貸款額度不超過20萬元; 3.貸款期限:如所購車輛為自用車,貸款期限不超過5年;所購車輛為商用車或二手車,貸款期限不超過3年; 4.貸款利率:按照建設銀行的貸款利率規定執行; 5.擔保方式:申請個人汽車貸款,借款人須提供一定的擔保措施,包括質押、以貸款所購車輛作抵押、房地產抵押、第三方保證等。還可採取購買個人汽車貸款履約保證保險的方式。 6.需要提供的申請材料: (1)《個人貸款申請書》; (2)個人有效身份證件。包括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軍官證、護照、港澳台灣同胞往來通行證等。借款人已婚的要提供配偶的身份證明; (3)戶籍證明或長期居住證明; (4)個人收入證明,必要時須提供家庭收入或財產證明; (5)由汽車經銷商出具的購車意向證明; (6)購車首期付款證明; (7)以所購車輛抵押以外的方式進行擔保的,提供擔保的有關材料,包括質押的權利憑證、抵押房地產權屬證明和評估證明、第三方保證的意向書等; (8)如借款所購車輛為商用車,還需提供所購車輛可合法用於運營的證明,如車輛掛靠運輸車隊的掛靠協議、租賃協議等; (9)借款所購車輛為二手車,還需提供購車意向證明、建設銀行認可的評估機構出具的車輛評估報告書;車輛出賣人的車輛產權證明、所交易車輛《機動車輛登記證》、車輛年檢證明等。 辦理渠道及辦理流程 1.辦理渠道:通過建設銀行開辦個人汽車貸款業務的分支機構辦理個人汽車貸款業務,在部分大中城市,建設銀行設立的汽車金融服務中心專業辦理個人汽車貸款業務,個人貸款中心也是汽車貸款的專業受理機構。 2.辦理流程: ①借款人提交申請材料; ②經辦行對借款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對借款人進行資信調查和客戶評價; ③對通過初審和資信調查,符合貸款條件的貸款申請進行審批; ④通過審批的,通知借款人辦理合同簽訂、放款、抵押或質押等相關手續;未通過審批的,須向借款人進行說明; ⑤借款合同生效後方,經辦銀行發放貸款。採取專項放款方式,即根據借款合同的約定,經辦行直接將貸款轉入借款人購車的經銷商賬戶。
⑶ 在什麼情況下貸款買車我需要提供擔保人呀
1、擔保人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銀行提供的工資流水或者其他可以證明自己收入的憑證;3、擔保人填寫好的擔保承諾書,表示願意為借款人提供擔保,履行相應義務;4、有抵押物的,要提供權屬關系證明書。成為擔保人需要的條件如下:根據銀行要求辦理,各銀行要求不一樣。但作為擔保人基本條件是擔保人需要有提供擔保的能力(財產、信用)。(1)貸款對象為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2)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即要求借款人有合法的身份。(3)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4)對首付款的要求,銀行間有些許差異。(5)有貸款人認可的資產作抵押或質押,或有符合規定條件、具備代償能力的單位或個人作為償還貸款本息並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人。(6)具有購房合同或協議。(7)貸款人規定的其他條件。
⑷ 為貸款買貨車的人做擔保,有何風險
一般會先處置抵押物,抵押物滅失的,找你,記住,擔保視同借款。
⑸ 貸款買車都需要擔保人嗎
不需要擔保人。
《汽車貸款管理辦法》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九條 借款人申請個人汽車貸款,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連續居住一年(含一年)以上的港、澳、台居民及外國人;
(二)具有有效身份證明、固定和詳細住址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三)具有穩定的合法收入或足夠償還貸款本息的個人合法資產;
(四)個人信用良好;
(五)能夠支付規定的首期付款;
(六)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
(5)買貨車貸款用擔保人嗎擴展閱讀
《汽車貸款管理辦法》相關法條:
第十七條 貸款人應通過定期清點經銷商采購車輛、零配件存貨,以及分析經銷商財務報表等方式,定期對經銷商進行信用審查,並視審查結果調整經銷商信用級別和清點存貨的頻率。
汽車貸款發放實施貸款最高發放比例要求制度,貸款人發放的汽車貸款金額占借款人所購汽車價格的比例,不得超過貸款最高發放比例要求;貸款最高發放比例要求由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根據宏觀經濟、行業發展等實際情況另行規定。
第二十八條 貸款人應建立汽車貸款預警監測分析系統,制定預警標准;超過預警標准後應採取重新評價貸款審批制度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