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我是欠銀行貸款還不上了,擔保人幫我還掉了,我還算失信嗎
算,擔保人一樣可以起訴你還款,你到時候不還還是老賴
『貳』 朋友用我的名字貸款,有擔保人,如果他還不上,銀行起訴我,我該怎麼辦,
還不上銀行當然找你呀,找不到你還有擔保人。沒別的方法!
『叄』 朋友用我的名字貸款,有擔保人,如果他還不上,銀行起訴我,我該怎麼辦
這個就相當於你向銀行貸款,然後你再借給你朋友。因些還貸款就是你自己的事,你朋友則需還你的錢。
因此不管你朋友還不還錢給你,你都要還銀行的錢。
起訴你的話,你就只能老實還款,你再找你所謂的朋友要,建議你馬上讓朋友補個欠條。
『肆』 我是銀行擔保人 給借款人 還款後可以到法院起訴嗎
依據我國擔保法及相關司法解釋保證分一般保證和連帶保證兩種,一般保證享有先訴抗辯權,也就是說在主合同糾紛未經人民法院審判或仲裁機構裁決,並就債務人的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前,可向主合同債權人即保證合同債權人主張拒絕承擔保證責任。在此要注意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沒有約定的為合同履行期滿之日起六個月,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法定的保證期間內(6個月),合同債權人沒有向合同主債務人主張權利即提起訟訴或仲裁的,保證人不在承擔保證責任。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內向主債務人主張權利的,從判決或裁決生效之日起開始計算保證合同的訴訟時效(兩年),在兩年內主債權人即保證債權人可向保證人主張其保證責任。超過時效的人民法院不在給予強制保護,保證債務人自願履行的法律予以認可。第二、連帶保證,連帶保證的保證人不享有先訴抗辯權,即在主合同履行期滿後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或法定期間(6個月)內,債權人即可向保證人請求其承擔保證責任。保證人不履行的,債權人可將保證人及主合同債務人列為共同被告,要求承擔連帶責任。
另外,依據擔保法第三十條及擔保解釋第四十條規定:主合同債務人採用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且債權人知道或應當知道的保證人不在承擔保證責任。拒此,結合本案B農村商業銀行主任,在辦理此項貸款時利用職務之便協助A用假營業執照違規發放貸款,其主觀是明知的且其主觀上具有惡意,符合擔保法第三十條的規定,因此你可不在承擔保證責任。如你單位強行扣留你的工資其行為已侵犯你的合法權益,你可通過訴訟解決。
以上解答如有幫助請採納。
『伍』 擔保人給還過錢,就算擔保人欠錢嗎我曾經給別人擔保貸款,現在已經兩年過去了,債權人起訴了我和借款
法院判你敗訴不是因為你是借款人,而是因為你是擔保人,當借款人不還錢時,擔保人是要承擔還款責任的。
『陸』 我是擔保人,被起訴還了錢以後,可以起訴借款人嗎
擔保人履行債務之後,可以向債務人追償,向法院起訴債務人。
法律依據第三十一條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無論擔保人承擔的是一般保證還是連帶責任保證,在履行債務後,都有權利向債務人追償。可以向法院起訴債務人。
『柒』 我是銀行職員,貸款戶無能力償還,我已經把貸款還清,擔保人和貸款人是否具有我依法起訴的法律效力
如果你是以自己的名義而用自己的錢替他清償了銀行貸款的話,你可以收集相關證據,證明上述事實後,以無因管理為由,要求貸款戶向你清償你清償給銀行的貸款。
在這里給你解釋一下什麼叫「無因管理」,是沒有法定或者約定義務,為避免造成損失(損失既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僅為他人),主動管理他人事務或為他人提供服務的法律事實。管理他人事務的人,為管理人;事務被管理的人,為本人。無因管理之債發生後,管理人享有請求本人償還因管理事務而支出的必要費用的債權,本人負有償還該項費用的債務。
但是,在這種情況下,你不能向擔保人主張擔保債權,因為銀行在辦理擔保貸款的時候,都會和擔保人簽訂合同,這個合同是用來證明擔保人擔保貸款戶與銀行之間借貸關系的,並不當然擔保貸款戶和你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除非你替貸款戶還款後,擔保人又擔保了你們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 。
『捌』 我是抵押貸款擔保人。現在法院起訴了我自己還有貸款。在執行期間我可以還貸款利息嗎
在被執行期間,你名下的資產和銀行卡應該都被凍結了,你是無法通過正常銀行轉賬歸還貸款利息的。
你可以拿著現金歸還貸款利息,只要能證明是朋友或親戚幫忙代還的,就沒有問題。
『玖』 我的朋友在銀行貸款還不上了,我是擔保人,已經被銀行起訴了,我有輛
若貸款無法正常還款,擔保人是要承擔連帶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