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朋友貸款,讓我做擔保人,
會的。。。。。。。。。。。。。。。。。。。
❷ 我有一個朋友向銀行貸款,要我做擔保人,幫還是不幫
替別人擔保貸款,但是借款人卻匆忙跑路,擔保人只能被動扛起背黑鍋,甚至會不幸成為「失信被執行人」。借款人一般選擇的擔保人都是親朋好友,如果借款人借錢之後按時還款,自然雙方合作愉快;一旦出現上述借款人借款失蹤的情況,擔保人就成了替罪的羔羊,原本的親人之愛、朋友之交卻瞬間變成「相愛相殺」對簿公堂的戲碼。
中國人一直都是比較好面子的,而且絕大部分擔保人對於擔保需要承擔的責任是模糊的,也就是說他們根本不知道替人作保需要承擔什麼責任以及借款人不還款會產生什麼後果,礙於往日的交情和面子,就會順水推舟給他人做了擔保。所以今天就給大家講解下,擔保人的職責和後果。
一、擔保責任分類
擔保人分一般擔保和連帶擔保兩種,擔保方式不同,承擔的責任不同。一般擔保: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
二、擔保人可能遇到的風險
在未同意作擔保人前,我們需清楚可能發生的後果:
1、可能被控告。在借款人無力償還借貸或借款人因逃避債務而提供假資料或無法聯系或借款人死亡但其借貸未還清時,銀行或金融公司可能會控告擔保人。
2、可能被宣判破產。如果債務超逾3萬元人民幣,擔保人可能被宣判破產。
3、多人共同進行擔保仍有風險。因為債務不一定由多名擔保人平均承擔,銀行也不需要選擇向較富裕的擔保人追債,貸方有權選擇向所有或其中應擔保人追債。
4、死亡也不一定能免除擔保。如果擔保方式屬於聯保而涉及多項擔保,擔保人死後,其遺產仍得用以償還債務;如果只是一項聯保,其遺產無需用於償債。
說了那麼多,那麼擔保人究竟能不能當呢?對此我的建議是:三思而後行,能不做就不做,千萬不要碰這趟渾水。如果遇到迫不得已的情況,一定要先審查主合同的效力;再去考察借款人的信用狀況和經濟能力,確定借款人的清償能力,減少做替罪羊的幾率;再明確擔保內容,比如借款的金額和用途以及擔保的方式和保證期限等問題;最後還需在允許的情況下盡可能讓借款人提供反擔保證明。
最後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個人信息,尤其是身份證、戶口本等重要證件,如果發生身份證丟失,及時進行補辦,在復印件的上一定要表明復印的用途。定期通過威信周全數據,來查看是否存在異常信息,發現問題後要及時向銀行機構投訴並反饋,這樣才能更好的維護自身權益。
❸ 我有一個朋友向銀行貸款,要我做擔保人,幫還是不幫
那要看你為對方擔保時是一般擔保還是連代擔保.
根據《擔保法》的規定,關於一般保證責任,不能直接向保證人主張其承擔保證責任,必須先對債務人提起訴訟,在債務人沒有履行能力,或者在強制執行其財產後仍不能清償債務的情況下,方可要求保證人履行保證責任。關於連帶保證責任,保證人與債務人處於同一順序,只要債務人不履行債務,債權人可以要求其中任何一人首先履行債務,也可以一並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在一般保證責任的情況下,一般保證人享有先訴抗辯權,法律要求債權人先對債務人進行求償,如果債務人的財產滿足了債權人的債權,則保證人的保證責任就會相應免除。而在連帶保證責任的情況下,法律則賦予債權人選擇權,債權人可以不先申請執行債務人的財產而直接向保證人主張權利,保證人無先訴抗辯權。因此,對保證人而言,承擔一般保證責任的風險遠小於連帶保證責任。
也就是說,如果是一般擔保,銀行是先向第一責任人追討的.如果是連代責任人,那麼你肯定是要被銀行起訴的.
關於你說的,對方在辦理銀行貸款業務時有違規操作的情況,你可以提起民事訴訟,看能不能找個好律師給你打成擔保無效.但就我個人來說,這個事情的責任應該是一半一半.因為你在得知對方已經得到貸款時,你沒有提出異議.
❹ 朋友貸款我做擔保人有什麼危害
替人擔保很可能給自己帶來不可計算的損失,可能的損失主要有:
一是可能替他人背負償還貸款的義務。擔保絕不僅僅是簽個合同這么簡單,而是實實在在的替別人的貸款負責,以後出現什麼事都會按照合同去履行的。如果朋友還不起貸款,那你就要按照擔保合同的約定去借款人還錢,如果實在換不起,經過法律程序後,不緊可以處置朋友的財務來還款,還可以執行你的財務去共同還貸款。各種案例已經表明,替朋友擔保,一定要充分考慮朋友的信用狀況、還款能力,各種坑擔保人的事情太多了,不是不是知根知底的好朋友,建議謹慎擔保。
二是可能影響個人徵信。朋友還不起貸款,貸款逾期後會直接向你要求還,如果置之不理,那麼朋友的徵信報告上顯示有污點,你的徵信報告上也會顯示有逾期記錄,有可能影響以後的買房、買車時貸款。徵信逾期的後果,不僅包括直接拒絕貸款申請,也可能提高利率,降低額度,總之,絕對是得不償失的。
還是建議,自己的鐵桿朋友可以擔保,一般朋友就不要輕易擔保,朋友如果個人資質夠好根本不用擔保,需要擔保大概率說明還款能力是有問題的。
❺ 朋友想貸款,讓我給做擔保人,我該怎麼辦/
根據擔保法規定,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里的第三人即擔保人,包括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家人可以作為擔保人但須有清償債務的能力。建議三思後根據自身情況作決定。
應答時間:2020-10-22,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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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朋友需要銀行貸款,對擔保人有什麼要求嗎能同時給幾個人當擔保人嗎
要求就是你有償還能力,在償還能力足夠的情況下給你個人當擔保都可以,
問題是你打算在朋友還不起的時候幫你朋友還么?
❼ 朋友想讓我做貸款擔保人,我應該答應嗎
如果不想承擔不必要的責任,就不應該答應;如果答應當貸款擔保人,就需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
當擔保人下列可能發生的後果。
a) 可能被控告。
要是借貸者違約而欠債,銀行或金融公司就會控告擔保人。
b) 可能被宣判破產。
如債務超逾RMB30,000,可能被宣判破產。
c) 多名擔保人並非安全。
不要以為有多名擔保人,就感到安全。債務不一定由多名擔保人平均承擔。銀行也不須要選擇向較富裕的擔保人追債。貸方有權選擇向所有或其中一名擔保人追債。
d)死亡並不代表免除擔保。
這要看是哪類擔保。如屬聯保而涉及多項擔保,擔保人死後,其遺產仍得用以償還債務。可是,如只是一項聯保,其遺產就無需用以償債。
❽ 朋友要貸款 想找我當擔保人,請問我該怎麼辦
如果你對朋友的人品和經濟能力有信心,可以給他擔保,反之,就不能給他擔保。
根據擔保法規定,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里的第三人即擔保人,包括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家人可以作為擔保人但須有清償債務的能力。
債權人與債務人應當在合同中約定,債權人留置財產後,債務人應當在不少於兩個月的期限內履行債務。債權人與債務人在合同中未約定的,債權人留置債務人財產後,應當確定兩個月以上的期限,通知債務人在該期限內履行債務。
(8)朋友貸款要擔保人擴展閱讀:
我國《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69條規定:債務人有多個普通債權人,在清償債務時,債務人與其中一個債權人惡意串通,將其全部或者部分財產抵押給該債權人,因此喪失了履行其他債務的能力,損害了其他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受損害的其他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該抵押行為。
此即惡意抵押行為,人民法院可依民事訴訟程序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