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哪有小額貸款公司的整改意見範文
目前,我國需要完善小額貸款公司的監管機制。首先,要明確小額貸款公司的監管主體,將監管主體統一化,提高辦事效率,有針對性地開展實質的監管;其次,要明確小額貸款公司監管主體的具體職責;最後,要制定對違反監管的制裁及整改措施。
(一)內部管理建議。
小額貸款公司的需要進一步強化內部管理,增強風險防控能力。首先,相關部門必須要求小額貸款公司在申請建立的時候就提交完備的、嚴密的管理規章制度,同時規定其管理團隊中專業人員的最低數量,保證管理團隊的人員素質;其次,在日常經營中必須嚴格執行風險管理制度,實行審貸分離、企業授信額度管理;最後,一定要制定合理的還款計劃和利率,並且貸款發放嚴格按照計劃的每筆還款額度按時進行還款。此外,還要求,貸款發放後以後對借款人的財務狀況定期審查,以備出現風險及時採取措施,保障貸款安全。
在市場中,完善的激勵機制可以促進企業的高效率。對於小額貸款公司來說主要有兩個方面可以採取激勵機制。第一,對小額貸款的客戶,可根據其信用等級狀況和還款情況,對按時還款的客戶給予更優惠的服務;第二,信貸員作為直接與客戶交流的人員,是控制風險的第一關,小額貸款公司可以根據每個信貸員貸出款項的還款率來實行獎懲制度,以督促信貸員在貸出每一筆款項的時候,就會認真調查,能夠有效減少風險。
(二)相關政策建議。
目前,我國需要完善小額貸款公司的監管機制。首先,要明確小額貸款公司的監管主體,將監管主體統一化,提高辦事效率,有針對性地開展實質的監管;其次,要明確小額貸款公司監管主體的具體職責;最後,要制定對違反監管的制裁及整改措施。探索建立既符合政策規定,又適合地域經濟特徵的監管指標體系,加強對小額貸款公司業務開展情況、財務狀況、內控制度執行情況以及風險防範機制建立和落實情況的監督管理,避免出現對小額貸款公司的外部風險控制缺失。實行中央督導,地方監管的模式,使小額貸款公司促進當地經濟繁榮並實現自身的可持續發展。
政府要加大對小額貸款公司支持力度,構建良好的政策環境,鼓勵其多開展小額貸款業務。第一,逐漸放開小額貸款公司吸收存款的限制;第二,地方政府對給小額貸款公司融資的金融機構適當予以財政補貼,以鼓勵金融機構對小額貸款公司進行資金支持;第三,減輕稅負。主要可以實行農村信用社3%的營業稅率,以及一般金融機構6%左右的所得稅。
② 國家什麼時候開始整頓一下小額貸款公司
小貸就像以前黑社會一樣,國家定要禁止,毎個小貸公司都是高利貸,國家機關必須禁止,小貸造成社會傷害,害死很好很好人,使得家庭破裂,請求大家轉告一下,要求國家禁止,
③ 現在國家整頓小額貸款公司,現在是不是不用逛
正常的借貸,都是需要歸還的。
貸款的的錢不還,會有什麼後果:
確實沒有償還能力的,應當與貸款機構進行協商,寬展還款期間或者分期歸還;
如果貸款機構起訴到法院勝訴之後,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決,會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時,會依法查詢貸款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
貸款人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則有逾期還款等負面信息記錄在個人的信用報告中並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會被司法拘留。
建議按時還款,保持良好的徵信記錄。
④ 小額貸款公司發生不良貸款之後一般採取哪些措施
第四條 不良貸款管理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真實反映原則。要真實、准確、客觀地統計和反映不良貸款分類、認定、調查、估值、問責等環節工作情況。
(二)處置減損原則。不良貸款形成後,應通過調查和完善手續等手段,防止不良貸款價值貶損,並及時清收、轉化和處置,實現不良貸款價值回收最大化。 (三)損失補償原則。要按照損失程度對不良貸款提取風險撥備,並及時處理與消化處置損失。
(四)依法合規原則。不良貸款管理與處置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 規、政策及總行有關規定,規范操作。
⑤ 小額貸款公司什麼時間開始整頓
你好,國家現在已經在整頓網路小貸公司和現金貸了。如果小貸公司有什麼違規行為,你可以向當地的小貸協會進行舉報。
⑥ 小額貸款公司管理辦法銀監會有什麼規定
一、提高認識,准確把握「現金貸」業務開展原則
(一)設立金融機構、從事金融活動,必須依法接受准入管理。未依法取得經營放貸業務資質,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經營放貸業務。
(二)各類機構以利率和各種費用形式對借款人收取的綜合資金成本應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間借貸利率的規定,禁止發放或撮合違反法律有關利率規定的貸款。各類機構向借款人收取的綜合資金成本應統一折算為年化形式,各項貸款條件以及逾期處理等信息應在事前全面、公開披露,向借款人提示相關風險。
(三)各類機構應當遵守「了解你的客戶」原則,充分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不得以任何方式誘致借款人過度舉債,陷入債務陷阱。應全面持續評估借款人的信用情況、償付能力、貸款用途等,審慎確定借款人適當性、綜合資金成本、貸款金額上限、貸款期限、貸款展期限制、「冷靜期」要求、貸款用途限定、還款方式等。
不得向無收入來源的借款人發放貸款,單筆貸款的本息費債務總負擔應明確設定金額上限,貸款展期次數一般不超過2次。
(四)各類機構應堅持審慎經營原則,全面考慮信用記錄缺失、多頭借款、欺詐等因素對貸款質量可能造成的影響,加強風險內控,謹慎使用「數據驅動」的風控模型,不得以各種方式隱匿不良資產。
(五)各類機構或委託第三方機構均不得通過暴力、恐嚇、侮辱、誹謗、騷擾等方式催收貸款。
(六)各類機構應當加強客戶信息安全保護,不得以「大數據」為名竊取、濫用客戶隱私信息,不得非法買賣或泄露客戶信息。
二、統籌監管,開展對網路小額貸款清理整頓工作
(一)小額貸款公司監管部門暫停新批設網路(互聯網)小額貸款公司;暫停新增批小額貸款公司跨省(區、市)開展小額貸款業務。已經批准籌建的,暫停批准開業。
小額貸款公司的批設部門應符合國務院有關文件規定。對於不符合相關規定的已批設機構,要重新核查業務資質。
(二)嚴格規范網路小額貸款業務管理。暫停發放無特定場景依託、無指定用途的網路小額貸款,逐步壓縮存量業務,限期完成整改。應採取有效措施防範借款人「以貸養貸」、「多頭借貸」等行為。禁止發放「校園貸」和「首付貸」。禁止發放貸款用於股票、期貨等投機經營。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應建立持續有效的監管安排,中央金融監管部門將加強督導。
(三)加強小額貸款公司資金來源審慎管理。禁止以任何方式非法集資或吸收公眾存款。禁止通過互聯網平台或地方各類交易場所銷售、轉讓及變相轉讓本公司的信貸資產。禁止通過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融入資金。以信貸資產轉讓、資產證券化等名義融入的資金應與表內融資合並計算,合並後的融資總額與資本凈額的比例暫按當地現行比例規定執行,各地不得進一步放寬或變相放寬小額貸款公司融入資金的比例規定。
對於超比例規定的小額貸款公司,應制定壓縮規模計劃,限期內達到相關比例要求,由小額貸款公司監管部門監督執行。
網路小額貸款清理整頓工作由各省(區、市)小額貸款公司監管部門具體負責。中央金融監管部門將制定並下發網路小額貸款風險專項整治的實施方案,進一步細化有關工作要求。
三、加大力度,進一步規范銀行業金融機構參與「現金貸」業務
(一)銀行業金融機構(包括銀行、信託公司、消費金融公司等)應嚴格按照《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監管和風險管理要求,規范貸款發放活動。
(二)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以任何形式為無放貸業務資質的機構提供資金發放貸款,不得與無放貸業務資質的機構共同出資發放貸款。
(三)銀行業金融機構與第三方機構合作開展貸款業務的,不得將授信審查、風險控制等核心業務外包。「助貸」業務應當回歸本源,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接受無擔保資質的第三方機構提供增信服務以及兜底承諾等變相增信服務,應要求並保證第三方合作機構不得向借款人收取息費。
(四)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發行、管理的資產管理產品不得直接投資或變相投資以「現金貸」、「校園貸」、「首付貸」等為基礎資產發售的(類)證券化產品或其他產品。
銀行業金融機構參與「現金貸」業務的規范整頓工作,由銀監會各地派出機構負責開展,各地整治辦配合。
四、持續推進,完善P2P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管理
(一)不得撮合或變相撮合不符合法律有關利率規定的借貸業務;禁止從借貸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手續費、管理費、保證金以及設定高額逾期利息、滯納金、罰息等。
(二)不得將客戶的信息採集、甄別篩選、資信評估、開戶等核心工作外包。
(三)不得撮合銀行業金融機構資金參與P2P網路借貸。
(四)不得為在校學生、無還款來源或不具備還款能力的借款人提供借貸撮合業務。不得提供「首付貸」、房地產場外配資等購房融資借貸撮合服務。不得提供無指定用途的借貸撮合業務。
各地網路借貸風險專項整治聯合工作辦公室應當結合《關於開展「現金貸」業務活動清理整頓工作的通知》(網貸整治辦函〔2017〕19號)要求,對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開展「現金貸」業務進行清理整頓。
五、分類處置,加大對各類違法違規機構處置力度
(一)各類機構違反前述規定開展業務的,由各監管部門按照情節輕重,採取暫停業務、責令改正、通報批評、不予備案、取消業務資質等措施督促其整改,情節嚴重的堅決取締;同時,視情由省級人民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及金融監管部門依法實施行政處罰。對協助各類機構違法違規開展業務的網站、平台等,有關部門應叫停並依法追究責任。
(二)對於未經批准經營放貸業務的組織或個人,在銀監會指導下,各地依法予以嚴厲打擊和取締;對於借機逃廢債、不支持配合清理整頓工作的,加大處罰、打擊力度;涉嫌非法經營的,移送相關部門進行查處;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停止提供金融服務,通信管理部門依法處置互聯網金融網站和移動應用程序。
涉嫌非法集資、非法證券等違法違規活動的,分別按照處置非法集資、打擊非法證券活動、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等工作機制予以查處。
(三)對涉嫌惡意欺詐和暴力催收等嚴重違法違規的機構,及時將線索移交公安機關,切實防範風險,確保社會大局穩定。
六、抓好落實,注重長效,確保規范整頓工作效果
(一)各地應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由地方金融監管部門牽頭,明確各類機構的整治主責任部門,摸清風險底數,制定整頓計劃,壓實轄內從業機構主體責任,全面深入開展清理整頓,抓緊建立屬地責任與跨區域協同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同時,做好應急預案,守住風險底線。
(二)各地應引導轄內相關機構充分利用國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和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防範借款人多頭借貸、過度借貸。各地應當引導借款人依法履行債務清償責任,建立失信信息公開、聯合懲戒等制度,使得失信者一處失信、處處受限。
(三)各地應開展風險警示教育,提高民眾識別不公平、欺詐性貸款活動和違法違規金融活動的能力,增強風險防範意識。
(四)各地應建立舉報和重獎重罰制度,充分利用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舉報平台等渠道,對提供違法違規活動線索的舉報人給予獎勵,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重罰,形成有效震懾。
(五)各地應嚴格按照本通知要求開展規范整頓。對監管責任缺位和落實不力的,將嚴肅問責。
(六)各地應將整治計劃和月度工作進展(月後5個工作日內)報送P2P網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小組辦公室(銀監會),並抄送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人民銀行)。
(6)整頓小額貸款公司方案擴展閱讀
《貸款公司管理規定》第八條 設立貸款公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符合規定的章程;
(二)注冊資本不低於50萬元人民幣,為實收貨幣資本,由投資人一次足額繳納;
(三)有具備任職專業知識和業務工作經驗的高級管理人員;
(四)有具備相應專業知識和從業經驗的工作人員;
(五)有必需的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措施和與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
(七)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