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給別人擔保貸款了,現在他不還怎麼辦
1、首先你需要確認你媽簽訂的擔保協議上面寫的是無限連帶責任保證還是一般保證,如果是無限連帶責任保證的話,如果借款人還不起,那麼擔保人還;
如果是一般保證,你擁有先訴抗辯權,在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如果合同上面沒有約定的,按照無限連帶責任保證。
2、在你承擔保證責任後,你可以向你媽的朋友追償
3、建議你做兩手准備;一是如果對方向法院起訴,找法院朋友鬆通一下關系,爭取舒緩一下訴訟時限,拖個一年半載;另外是和債權人提前協商一下,全力配合,爭取將借款人找到,如果借款人沒有還款能力了,還是要你母親承擔責任。
4,你最好聯系債權人現在盡量控制借款人資產,免得被轉移。
(1)怎樣證明我給別人擔保的貸款還完了擴展閱讀
小張和小李是朋友,小李因做生意周轉向小王借錢30萬,小王要求小李提供擔保,小李找到小張,想幫忙共度難關。小張礙於情面同意了,於是三方簽署了一個簡單的協議,約定小王借給小李30萬元,為期一年,小張提供擔保。
後來一年期限屆滿,小王催促小李還錢,小李三番兩次推託不過,竟然不知所終;小王遂將小張直接告上法庭。小張非常不解,問其如何處理?
林子俊律師表示,小張的困境產生的原因是其不理解我國法律規定的兩種保證方式:一般責任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
該兩種保證方式的區別,通俗而言,一般責任保證的債權人必須先向債務人主張,在債務人的財產不足以償還的情況下才能向擔保人主張;而連帶責任保證的債權人則有權選擇向債務人或擔保人主張債權。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連帶責任保證是指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當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而根據我國《擔保法》第19條的規定: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故本案中小張對小李欠小王的30萬元債務應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小王依法有權選擇小李或者小張作為被告。按照法律的規定,如果小張代小李償還款項的,事後可以再向小李追索。
本案提示我們,在進行各項民商事行為時要充分了解風險,不能僅憑口說,盡可能地要將各方當事人的意思轉化為文字,有必要時應咨詢專業人士的意見,避免招致風險。
㈡ 我給別人擔保貸款,今天他把貸款還完了,我的個人徵信什麼時候能體現出來
最好拿銀行還款憑證到貸款銀行,要求銀行作出擔保責任解除信息處理,一時不能操作,可向銀行獲取解除擔保責任證明。
㈢ 給別人做擔保自己貸款怎樣去銀行開結清證明
給別人做擔保自己貸款去銀行直接開結清證明就可以了。
㈣ 銀行貸款擔保人擔保結束後個人信息是否歸還
不會歸還的,已經隨資料入檔保管了,但只要你的朋友按時還款,擔保也自行解除,如沒有到期,你貸款時你的擔保記錄被視作或有負債,有一些影響,但問題不大。
㈤ 幫別人貸款,要寫怎樣的證明,表示這錢由他還
個人推薦不要這樣弄,到時候還不上損壞的是你的徵信,如果實在是要這樣,那就在把錢貸出來給他的時候讓他打個欠條,並且付上利息。
㈥ 我給別人擔保了貸款,已三年了.他說已經還了,但我想查查他是否真的還了,請問怎麼
請問他是在銀行貸的款嗎,如果是,可以詢問該銀行是否已結清。該筆貸款如果是一年期,到現在已三年銀行都沒聯系過你,一般判斷是已結清。你也可以持身份證到人行查詢自己的徵信報告,查看擔保的該筆貸款等信息。二樓所說調借款人的徵信記錄不可行,必須本人持有效身份證件才能查閱自己的徵信報告。
㈦ 貸款還清後擔保人是否收到擔保關系的已解除的收據或證明怎麼樣收到
應該由債權人在債權消滅後出具包含上述內容的證明,最好拿到原借據。以利於將來的查詢或分清責任及起訴等之用。(個人意見,僅供參考)
㈧ 我用自己的收入證明給別人擔保,我自己還能這個貸款嗎
1、徵信系統會牢牢地將貸款擔保信息反映在擔保人的信用報告上。具體而言,在擔保人的信用報告的擔保信息欄目下,會清楚的展示被擔保人姓名、被擔保人證件類型、被擔保人證件號碼、被擔保人貸款金額以及擔保人為他人擔保金額五大內容。
2、展示的內容雖看似簡要,但背後卻透露著不簡單。具體說來,當擔保人需要申請貸款時,銀行首當其沖會根據擔保信息中的提示,查看擔保人及債務人的徵信報告,只有兩人信用記錄都處於良好狀況,沒有嚴重逾期還款情節,擔保人才算是成功闖過了「信譽關」,抵達了證明還款能力強勁的環節,靠近於成功貸款的彼岸。
3、如果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擔保人需要被迫挺身而出,清償到期債務。因此,申請貸款時,額度會受到負債的牽連,產生負面影響,不過,最終的額度還得結合擔保人的用資需求和還款能力綜合評定。
㈨ 為別人擔保貸款沒還會怎樣不良信用記錄會消除嗎
一、為別人擔保貸款對方沒還,擔保人會受到以下的影響:
1、被控告
要是借貸者違約而欠債,銀行或金融公司就會控告擔保人。
2、被宣判破產
如債務超逾RMB30,000,擔保人可能被宣判破產。
3、多名擔保人並非安全
不要以為有多名擔保人,擔保人就感到安全。債務不一定由多名擔保人平均承擔。銀行也不須要選擇向較富裕的擔保人追債。貸方有權選擇向所有或其中一名擔保人追債。
擔保人具有法律規定的資格,即滿足所需條件:
(一)與本案無牽連;
(二)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三)在當地有常住戶口和固定住所;
(四)有能力履行擔保義務。
(五)沒有明顯的違約記錄。
擔保法規定
第二十一條
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第二十二條
保證期間,債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人在原保證擔保的范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第二十三條
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