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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擔保知識

發布時間:2021-04-20 02:59:14

『壹』 銀行貸款有關的知識

什麼是銀行貸款
銀行貸款是指銀行根據國家政策以一定的利率將資金貸放給資金需要者,並約定期限歸還的一種經濟行為。

銀行貸款的分類
根據不同的劃分標准,銀行貸款具有各種不同的類型。如:

按償還期不同,可分為短期貸款、中期貸款和長期貸款;
按償還方式不同,可分為活期貸款、定期貸款和透支;
按貸款用途或對象不同,可分為工商業貸款、農業貸款、消費者貸款、有價證券經紀人貸款等;
貸款擔保條件不同,可分為票據貼現貸款、票據抵押貸款、商品抵押貸款、信用貸款等;
按貸款金額大小不同,可分為批發貸款和零售貸款;
按利率約定方式不同,可分為固定利率貸款和浮動利率貸款,等等。
而且,在不同的國家和一個國家的不同發展時期,按各種標准劃分出的貸款類型也是有差異的。如美國的工商貸款主要有普通貸款限額、營運資本貸款、備用貸款承諾、項目貸款等幾種類型,而英國的工商業貸款多採用票據貼現、信貸賬戶和透支賬戶等形式。

中小企業獲得銀行貸款的技巧:

建立良好的銀企關系。
要講究信譽。
要寫好投資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突出項目特點。
選擇合適的貸款時機。
取得中小企業擔保機構的支持。

銀行貸款的方式:
(1)創業貸款

創業貸款是指具有一定生產經營能力或已經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因創業或再創業提出資金需求申請,經銀行認可有效擔保後而發放的一種專項貸款。符合條件的借款人,根據個人的資源狀況和償還能力,最高可獲得單筆50萬元的貸款支持。

符合條件的借款人,根據個人的資源狀況和償還能力,最高可獲得單筆50萬元的貸款支持。
對創業達到一定規模的,可給予更高額度的貸款。
創業貸款的期限一般為1年,最長不超過3年。
支持下崗職工創業,創業貸款的利率按照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檔次利率下浮,並可享受一定比例的政府貼息。
(2)抵押貸款

對於需要創業的人來說,可以靈活地將個人消費貸款用於創業。抵押貸款金額一般不超過抵押物評估價的70%,貸款最高限額為30萬元。如果創業需要購置沿街商業房,可以以擬購房子作抵押,向銀行申請商用房貸款,貸款金額一般不超過擬購商業用房評估價值的60%,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10年。

適合於創業者的有:不動產抵押貸款、動產抵押貸款、無形資產抵押貸款等。

不動產抵押貸款。創業者可以土地、房屋等不動產做抵押,向銀行獲取貸款。
動產抵押貸款。創業者可以股票、國債、企業債券等獲銀行承認的有價證券,以及金銀珠寶首飾等動產做抵押,向銀行獲取貸款。
(3)質押貸款

除了存單可以質押外,以國庫券、保險公司保單等憑證也可以輕松得到個人貸款。存單質押貸款可以貸存單金額的80%;國債質押貸款可貸國債面額的90%;保險公司推出的保單質押貸款的金額不超過保險單當時現金價值的80%。

從質押范圍上看,范圍是比較廣的,像存款單、國庫券、提貨單、商標權、工業產權等都可以作質押。創業者只要能找到屬於自己的東西,以這些權利為質押物,就可以申請獲取銀行的貸款。

(4)保證貸款

如果你沒有存單、國債,也沒有保單,但你的配偶或父母有一份較好的工作,有穩定的收入,這也是絕好的信貸資源。當前銀行對高收入階層情有獨鍾,律師、醫生、公務員、事業單位員工以及金融行業人員均被列為信用貸款的優待對象,這些行業的從業人員只需找一至兩個同事擔保就可以在工行、建行等金融機構獲得10萬元左右的保證貸款,在准備好各種材料的情況下,當天即能獲得批准,從而較快地獲取創業資金。

(5)下崗失業人員小額貸款

根據「凡年齡在60歲以內、身體健康、誠實信用、具備一定勞動技能的下崗失業人員,自謀職業、自主創業或合夥經營與組織起來就業的,可以持勞動保障部門核發的再就業優惠證向商業銀行或其分支機構申請小額擔保貸款規定,創業者可以聘用是屬於下崗失業的人員,協商後,可憑再就業優惠證,申請辦理失業貸款。每個人的標准可以最高貸款兩萬元,且利息是當地銀行貸款之間的最低利率。如果企業聘用10名下崗人員,則可享受最高為20萬元的低利率貸款。

(6)國際貿易融資

國際貿易融資是指政府及銀行對進出口企業提供的與進出口貿易結算相關的短期融資或信用便利。這些業務包括授信開證、進口押匯、提貨擔保、出口押匯、打包貸款、外匯票據貼現、國際保理融資、福費廷、出口買方信貸等。

1)國際貿易短期融資

*出口商可以從進口商品和銀行獲得短期資金。包括:①進口商對出口商的預付款。②銀行對出口商提供貸款,如無抵押品貸款、銀行憑信託收據貸款、出口商品抵押貸款、打包貸款、在途貨物抵押貸款、異國存儲貸款等。

*進口商可以從出口商和銀行獲得短期資金。包括:①出口商向進口商提供的貸款,如開立帳戶信貸、票據信貸。②銀行對進口商提供貸款。包括銀行對進口商直接籌資,承兌匯票貼現,銀行承兌信用,信用證籌資。

2)國際貿易中長期籌資(出口信貸)出口信貸是政府或銀行為了激勵本國企業商品出口,而向本國出口商、外國今後商或進口方銀行提供信貸資金的經濟活動。這是中小企業緩解資金壓力重要貿易融資方式。包括賣方信貸、買方信貸兩個方面。

賣方信貸,指銀行對本國出口商提供信貸,再由出口商向進口商提供延期付款信貸的一種出口信貸方式。
買方信貸,指出口商所在地銀行匯票或信貸公司向進口商所在地銀行或進口商提供貸款,以曠達本過商品出口的一種出口信貸形式。
3)補償貿易融資

補償貿易融資是指國外機構向國內企業提供機器設備、技術服務與培訓等作為貸款,待項目投產後,國內企業以該項目的產品或以商定的其他方法予以償還的經濟活動。這種方式是解決中小企業設備、技術落後,資金短缺的有效途徑之一。該融資方式屬於由外商先墊付企業設備、技術進口,再以由此而獲取的收入或生產的產品分期償付進口價款。

一般程序是:

項目融資可行性研究。主要包括考察項目在國內和本企業的配套建設環境及條件,如配套資金、技術、人才、土地、遠材料、基礎設施及國家相關政策等;認證項目的經濟效應、社會效應等;由於產品 面對國際市場,還需認證該產品的國際競爭力和海外市場前景。
確定、報批項目。在通過項目可行性認證之後,將有關資料上報規定主管部門審批。
與外商談判。談判的主要內容包括設備或技術性能、價格、數量、安裝、維修、人員培訓;轉移技術產權歸屬的界頂定;償付產品的數量、規格、質量標准;償付期限。
簽訂合同。雙方達成協議後,將有關談判結果寫入合同書。
履行合同。合同生效後,雙方按合同規定運作,企業按合同規定進行貿易融資償付。
(7)綜合授信

綜合授信,即銀行對一些經營狀況好、信用可靠的優質(客戶或能夠提供低風險擔保的客戶),授予一定時期內一定金額的信貸額度,企業在有效期與額度范圍內可以循環使用。

綜合授信額度由企業一次性申報有關材料,銀行一次性審批。企業可以根據自己的營運情況分期用款,歲借隨還,同時也節約了融資成本。綜合授信的優質客戶條件:

信用等級在AA+(含)以上。
資產負債率不高於客戶所在行業的良好值。
或有負債余額不超過凈資產。
近兩年沒有出現經營虧損,上半年總資產報酬率不低於行業平均水平。
近兩年無不良信用記錄。
(8)擔保貸款

擔保貸款是制借款人向銀行提供符合法定條件的第三方保證人作為還款保證,當借款人不能履約還款時,銀行有權按約定要求保證人履行或承擔清償貸款連帶責任的借款方式。其中包括以自然人擔保的貸款、由專業擔保公司擔保貸款、託管擔保貸款等方式。根據以上方式,還可形成更多種的具體融資方法。例如:

1)票據貼現融資。是指票據持有人將商業票據(主要是銀行承兌匯票和商業承兌匯票)轉讓給銀行,取得扣除貼現利息後的資金。以這種方式融資,成本很低,只需帶上相應的票據到銀行辦理有關手續即可。

2)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是指以合法擁有的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經評估後向銀行申請融資。

3)出口創匯貸款。是指對於生產出口產品的企業,銀行可根據出口合同,或進口方提供的信用簽證,提供打包貸款;對有現匯帳戶的企業,可以提供外匯抵押貸款;對有外匯收入來源的企業,可以憑結匯憑證取得人民幣貸款;對出口前景看好的企業,還可以商借一定數額的技術改造貸款。

此外,對於小額臨時借款,還可以利用信用卡透支的方式得到資金。目前,銀行信用卡的透支功能日漸增強。一個信用卡一般少則3000元、5000元,對於小本買賣的創業者來說,幾個股東或幾個佳人,每個人多幾個卡,在一定色期限時間內(如60天),也能解決一下購貨無資金的情況。

銀行貸款四大省息策略
銀行貸款四大省息策略:應合理計劃用款期限長短

策略一:貨比三家 慎選銀行

當前,銀行競爭非常激烈,各自為了爭取到更多的市場份額,都會按照國家規定貸款利率范圍進行貸款利率的調整。因此,資金需求者在貸款時,要做到「貨比三家」,擇低利率銀行去貸款。

例如,同樣是貸款10萬元,借款期限都是一年,一個執行基準利率,一個執行上浮20%的利率,如果選擇了後者,一年就會多掏1000多元利息。

策略二:合理計劃 選准期限

對於資金需求者,需要用款的時間有長、有短。因此,為避免多掏利息,在銀行貸款時,就應合理計劃用款期限長短。同樣是貸款,選擇貸款檔次期限越長的利率就會越高。也就是說選擇貸款期限檔次越長,即使是同一天還貸款也會利息不同。

例如,現行短期貸款利率分為半年和一年兩個檔次,並規定貸款期限半年以內的執行半年期檔次利率,超過半年不足一年的就要執行一年期檔次利率。如果資金需求者貸款期限為7個月,雖然只超過半年期時間點1個月,但按照現行貸款計息的規定,只能執行一年期貸款利率,這樣無形中就增加了資金需求者的貸款利息負擔。

策略三:弄清價差 優選方式

目前,銀行部門在貸款的經營方式上,主要有信用、擔保、抵押和質押等幾種形式。與此對應,銀行在執行貸款利率時,對貸款利率的上浮也會有所不同。同樣是申請期限一樣長,數額又相同的貸款,如果選擇錯了貸款形式,可能就會承擔更多的貸款利息支出,讓自己白白多掏錢。

因此,資金需求者在向銀行貸款時,關注和弄清不同貸款方式下的利率價差非常重要。比如,現在銀行執行利率最低的貸款有票據貼現和質押貸款,如果自己條件允許,那通過這兩種形式進行貸款,肯定再合適不過了。

策略四:貸款協議 慎重簽訂

現在,很多資金需求者在銀行貸款簽訂協議時顯得非常的隨意。其實這種瀟灑行為說明了他們缺乏良好的融資理財意識,往往就會在貸款時多掏利息,造成人為的「高息」。因為現在有些銀行的貸款形式會讓資金需求者在無形中多掏利息。例如,留置存款余額貸款和預扣利息貸款。

所謂留置存款余額貸款即資金需求者向銀行取得貸款時,銀行要求其從貸款本金中留置一部分存入該銀行賬戶,以制約資金需求者在貸款本息到期時能如期償還。但就資金需求者來講,貸款本金被打了折扣就等於多支付了利息。

所謂預扣利息貸款即有些銀行為確保貸款利息能夠按時歸還,在貸款發放時從貸款人所貸款的本金中預扣掉全部貸款利息。由於這種方式會讓資金需求者可用的貸款資金減少,客觀上加大了資金需求者的融資成本

『貳』 從事貸款擔保行業應該多學習哪些知識!謝謝

主要學習一下擔保法、財務知識、風險管理知識,還要了解各大銀行的貸款政策、國家宏觀調控政策、理財產品等。

『叄』 貸款擔保

您要詳細看擔保合同上是怎麼約定的,通常有以下幾種約定:
1、物的擔保與人的擔保都擔保債務履行,但沒有先後次序,銀行可任意選擇。
2、物的擔保在先,如果物的擔保不足以清償債務,那麼人的擔保就剩餘債務承擔擔保責任。
3、人的擔保在先,物的擔保在後。
以上銀行都可以在擔保合同上約定,第二種最大的維護您的權利。你說的房子和車子在您清償債務後是否可以取得的問題,一般是不可以的,如果您全部償還了欠款,也不能直接取得車子和房子,除非銀行解除抵押,物的擔保人同意折價補償給你。

『肆』 貸款擔保方式分為幾種,各是什麼

目前常見的有三種貸款擔保方式,即住房抵押、權利質押和第三方保證。

一、以住房抵押作貸款擔保

如果借款人名下有房產的話,可以選擇以個人住房作為抵押物來進行貸款的擔保,而且房產的評估價值都不會低,有助於提高借款人的貸款額度。

如果貸款人以所購住房作抵押,則無需對抵押物進行評估,對借款人來說,可節省一筆評估費用;如果貸款人以自己已經押有產權的住房作抵押,該抵押物則需經過銀行指定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抵押人需要支付一筆評估費用。

以住房作貸款擔保,借貸雙方要按有關法律規定到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物登記手續,抵押登記費用由借貸人承擔。此外,借貸人還需按規定到貸款銀行認可的保險公司購買抵押物財產保險和貸款保證保險,保險金額不低於貸款的全部本息,保險費用由借貸人承擔。

因此,採取抵押擔保方式,借款人要支付抵押登記費用、保險費用和抵押物評估費用,如果借貸人經濟較為寬裕,可以考慮選擇這一方式。

二、以權利質押作貸款擔保

除了房產和汽車外,銀行也可以接受特定的有價證券和存單作為抵押物,有價證券包括國庫券、金融債券和銀行認可的企業債券,存單指人民幣定期儲蓄存單。

借款人申請質押擔保貸款,質押權利憑證所載金額必須超過貸款額度,至少要大於貸款額度的10%。

各種債券一定要真實有效,方可用於質押,存單需有開戶行的鑒定證明及免掛失證明。借款人在與銀行簽訂貸款質押合同的同時,要將有價證券、存單等質押物交由貸款銀行保管,並由該銀行承擔保管責任。

一般來說,選擇質押貸款擔保方式,要求居民家庭有足額的金融資產,依靠這些金融資產完全可以滿足購房消費的需要,但一時難於變現或若變現將帶來一定損失。

三、以第三方保證作貸款擔保

這種個人住房貸款擔保方式需要借款人提供貸款銀行認可的保證人,按貸款銀行的規定,保證人必須為企業法人,為借款人提供貸款保證,為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

借貸人應提供第三方法人的營業執照復印件,第三方法人必須是能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有健全的管理機構和財務管理制度,有相當於AA級以上的企業信用等級,在借貸銀行開戶,無重大債權債務糾紛等,否則有其中任何一條都不能充當第三方。

(4)貸款擔保知識擴展閱讀:

貸款擔保的流程:

1、申請:企業提出貸款擔保申請。

2、考察:考察企業的經營情況、財務情況、抵押資產情況、納稅情況、信用情況、企業主情況,初步確定擔保與否。

3、溝通:與貸款銀行溝通,進一步掌握銀行提供的企業信息,明確銀行擬貸款的金額和期限。

4、擔保:與企業簽訂擔保及反擔保協議,資產抵押及登記等法律手續,並與貸款銀行簽訂保證合同,正式與銀行、企業確立擔保關系。

5、放貸:銀行在審查擔保的基礎上向企業發放貸款,同時向企業收取擔保費用。

6、跟蹤:跟蹤企業的貸款使用情況和企業的運營情況,通過企業季度納稅、用電量、現金流的增長或減少最直接跟蹤考察企業的經營狀況。

7、提示:企業還貸前一個月,預先提示,以便企業提早作好還貸准備,保證企業資金流的正常運轉。

8、解除:憑企業的銀行還款單,解除抵押登記,解除與銀行、企業的擔保關系。

9、記錄:記錄本次擔保的信用情況,分為正常不正常、逾期、壞帳四個檔次,為後續擔保提供信用記錄。

10、歸檔:將與銀行、企業簽定的各種協議以及還貸後的憑證、解除擔保的憑證等整理歸檔、封存、以備今後查檔。

參考資料:

貸款擔保_網路

『伍』 擔保行業從業知識

擔保業務操作規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證擔保業務的規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防範和控制擔保風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規程。
第二條 擔保業務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循自願、公平、誠實信用和合理分擔風險的原則。
第二章 擔保業務程序
第三條 擔保業務程序如下:
(一) 申請
(二) 受理
(三) 初審
(四) 評審
(五) 審批
(六) 簽訂合同
(七) 抵押登記
(八) 收擔保費
(九) 發放貸款
(十) 保後管理
(十一) 代償和追償
(十二) 擔保終結
擔保業務程序細化列示:
企業申請
--《擔保申請書》
-- 提供擔保申請材料《申請擔保材料單》
擔保受理
--《擔保項目受理登記表》
項目初審
-- 確定項目責任人、協辦人
-- 項目初審基本內容
-- 實地調查
-- 擔保調查報告
-- 《中止擔保項目處理表》通知撤出擔保流程企業
項目評審
-- 部門評審和會議評審
-- 復議項目評審
簽訂合同
-- 通知會議評審通過的企業
-- 准備空白合同文本(借款合同、擔保合同、反擔保合同、委託保證合同)
-- 審核空白合同文本(擔保部、綜合部、總經理)
-- 簽署合同文本
-- 審核填寫完內容的合同文本(擔保部、綜合部、總經理)
-- 法定代表人、公司簽章
抵押登記
-- 准備抵(質)押登記資料(主合同、擔保合同、反擔保合同、其他資料)
-- 他項權力證書或抵(質)押登記表(登記機關簽章)
發放貸款
--《放款通知單》
-- 借款借據復印件
擔保收費
保後管理
-- 日常檢查、重點檢查
--《擔保項目檢查表》
-- 保後檢查報告
--《擔保到期通知函》
--擔保項目展期(逾期)報告
--業務檔案管理
代償和追償
-- 代償和追償方案
--提起法律訴訟
擔保終結
-- 還貸收據復印件
--注銷抵(質)押登記
--退還抵押、代管原件
--《免除擔保責任確認表》
第三章 擔保申請和受理
第四條 借款人申請擔保須填寫《擔保申請書》,同時應提供下列材料,並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一) 借款人應提供的材料:
1. 法人營業執照(年檢)及法人代碼證
2. 法人代表證明書
3. 法人代表授權書
4. 法人代表及委託代理人身份證
5. 注冊資本驗資報告
5. 貸款卡及貸款卡回執單
7. 資信證明
8. 公司章程及公司合同
9. 借款申請書
10. 申請借款和擔保的董事會決議
11. 當期財務報表及近3年的財務報表和中介機構出具的審計報告。報表主要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等
12. 與借款用途有關的資料:購銷協議、合作協議等
13. 項目可行性報告及主管部門批件
14. 生產經營情況
15. 主要存貨、長期投資、固定資產、銀行借款明細表,應收賬款賬齡分析表和或有負債明細表
16. 其他有關材料
(二) 反擔保第三人應提供的材料:
1. 法人營業執照(年檢)及法人代碼證
2. 法人代表證明書
3. 法人代表授權書
4. 法人代表及委託代理人身份證
5. 注冊資本驗資報告
6. 貸款卡及貸款卡回執單
7. 資信證明
8. 公司章程及公司合同
9. 當期財務報表及近3年的財務報表和中介機構出具的審計報告。報表主要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等
10. 主要存貨、長期投資、固定資產、銀行借款明細表,應收賬款帳齡分析表和或有負債明細表
11. 其他有關材料
(三) 反擔保方式為抵押或質押應提供的材料:
1. 抵押物、質物清單

2. 抵押物、質物權力憑證

3. 抵押物、質物評估資料

4. 保險單

5. 董事會同意抵押、質押的決議

6. 抵押物、質物為共有的,提供全體共有人同意抵(質)押的聲明

7. 抵押物、質物為海關監管的,提供海關同意抵押或質押的證明

8. 抵押物、質物為國有企業,提供主管部門及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同意抵押或質押的證明

9. 其他有關材料

(四) 注意事項:

1. 提供的材料除復印件外,同時應提供原件備驗

2. 提供的材料復印件要加蓋公章

3. 法人代表授權委託需法人代表親筆簽字授權

4. 公司受理人可根據借款人和項目的實際情況進行刪選和添加
第五條 公司擔保部客戶值班人員負責項目受理,一般情況下,項目受理人為項目責任人(以下簡稱責任人),負責核實客戶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實性,審理受理條件,提出受理意見。對符合擔保條件的項目正式受理,建立客戶檔案及檔案編號,登記《擔保項目受理登記表》。責任人在《擔保申請書》上簽署受理意見後,連同《申請擔保材料單》及按材料清單提供的材料一並歸檔。
第六條 擔保受理條件:

(一) 具備企業法人資格並已通過年檢

(二) 合法經營,重合同、守信用,具有良好的資信等級

(三) 資產負債比例合理,有連續的盈利能力和償債能力

(四) 能夠提供反擔保

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企業優先支持:

(一) 高新技術企業或承擔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的企業

(二) 有高附加值產品或節能降耗產品、增加稅收的企業

(三) 有擴大出口或替代進口產品的企業

(四) 有與大企業集團相配套產品的企業
第四章 擔保項目初審和實地調查
第七條 公司實行雙調查人制度,第一調查人為責任人,負主要調查責任,第二調查人為項目協辦人(以下簡稱協辦人),協助責任人工作。

責任人做同一項目3次(或達3年),該項目終結後變更責任人。
第八條 項目初審主要是通過資料審核和實地調查,獲取擔保項目、借款人和反擔保人真實、全面的信息,通過綜合分析、比較、評價,形成《擔保調查報告》。
第九條 資料審核是項目初審的開始階段,是對申請擔保企業提供的資料、信息進行搜集、整理和審核,以確定這些信息的有效、完整和真實性。信息除來源於企業外,還應從其他途徑獲取,如與企業和項目有關的管理、金融、財稅部門和供應商、用戶等。

對上述資料、信息審核過程中須明確、補充、核實之處是下一步進行實地調查的重點。
第十條 資料審核要點:

(一) 按"清單"要求提供的材料是否齊全、有效,要求提供的原件是否為原件,復印件是否和原件一致,復印材料是否加蓋公章。各種文件是否在有效期內,應年檢的是否已年檢;
(二) 有關各文件的相關內容要核對一致,邏輯關系要正確,通過對企業成立批文、合同、章程、董事會決議、驗資報告、立項批文、可研、資信等級、環保及市場准入等具體文件的審核,了解借款人和反擔保人是否具備資格、合法合規;
(三) 財務報表是否由中介機構出具了審計報告,是否是無保留意見報告,初步分析財務狀況,記錄疑點,以便實地調查核實;
(四) 對反擔保人提供的文件資料的審核與以上3項基本相同,重點是審核反擔保人提供的反擔保措施是否符合《擔保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如房地產、土地、海商)及有關抵(質)押登記管理辦法的規定,抵押物、質物的權屬(權力憑證)是否明晰。
第十一條 項目初審過程中,擔保部負責人、負責人與協辦人(至少雙人下戶)應到借款人和反擔保人以及有關部門實地調查,實地調查至少要進行一次。公司負責人根據具體情況參與調查。

進行實地調查前,要列出調查提綱,明確調查目標,以保證調查的質量和效率。
第十二條 實地調查要點

(一) 訪問借款人,會見有關當事人,了解借款人和項目背景、市場競爭范圍、銷售和利潤、資源的供應等情況。弄清借款用途和還款來源。考察企業管理團隊的整體素質(文化程度、主要經歷、技術專長、經營決策、市場開拓、遵紀守法等方面),了解主要領導人的信用狀況和能力。
(二) 對需進一步核實的材料,要求企業提供原件核對。
(三) 考察主要生產、經營場所,通過走、看、問,判斷企業實際生產、經營情況,印證有關資料記載和有關當事人介紹的情況。

(四) 對財務報表的調查審核,應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主要調查核實以下內容:

1. 了解企業的主要會計政策,是否按會計准則記賬;

2. 企業的財務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備並有效執行;
3. 通過採用抽查大項的方式,審核企業是否做到了帳表、帳帳、帳證、帳實4相符,核實資產、負債、權益是否有虛假;

4. 有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的保留意見部分;

5. 或有損失和或有負債情況。

(五) 察看抵押物、質物。以房地產抵押的,要察看、了解抵押物的面積、用途、結構、竣工時間、原價和凈值、周邊環境等;以動產抵押、質押的,要察看、了解抵押物、質物的規格、型號、質量、原價和凈值、用途等;以匯票、本票、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等出質的,要察看權力憑證原件,辨別真偽,必要時請有關部門鑒定。
第十三條 綜合分析是在核實資料和實地調查的基礎上,對已經獲取的信息進行綜合判斷、分析、比較和評價,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 分析、判斷借款人的主體資格、清償債務意願及是否能嚴格履行合同條款;
(二) 分析經濟環境對擔保項目和借款人的影響,主要包括:項目產品在行業中的地位;產品經濟壽命期;技術、工藝先進程度;市場結構和市場競爭能力,市場風險程度及政府的管製程度等;
(三) 分析借款人的還款能力。通過財務分析和現金流量分析,掌握借款人的財務狀況和償債能力,預測借款人的未來發展趨勢。
財務分析的主要內容:
1. 償債能力 (財務杠桿比率、流動比率);
2. 盈利能力(盈利比率);
3. 營運能力(效率比率);
4. 資產質量;
5. 資金結構;
6. 預測近3年的發展趨勢。
現金流量分析是要預計在未來的還款期間內,是否能夠產生足夠的現金流量償還銀行借款。
(四) 分析反擔保人的擔保資格和擔保能力。重點分析擔保方式的可操作性,抵押、質押是否合法合規,與抵押物、質物的流動性相關的預期變現難易程度、交易成本和價格的穩定性和可預見性。
(五) 基本風險度分析。
第十四條 項目初審結束,責任人須向評審會提交《擔保調查報告》。《擔保調查報告》的主要內容:

(一) 借款人背景情況;

(二) 項目基本情況;

(三) 市場預測及銷售分析;

(四) 財務狀況及償債能力;

(五) 借款用途及還款資金來源;

(六) 反擔保情況;

(七) 與銀行往來及或有負債情況;

(八) 綜合分析該項目風險程度;

(九) 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十) 調查結論。
第十五條 項目初審過程中發現借款人或反擔保人有不良信用紀錄、出具虛假資料、違法違規等問題,或借款人主動要求撤回擔保申請,致使初審工作不能繼續進行時,責任人應在《擔保調查報告》中說明原因並提出處理意見,填寫《中止擔保項目處理表》,擔保部簽署意見後報公司總經理審批。責任人將處理結果告知借款人。
因借款人或反擔保人材料提供不全或借款人要求暫緩處理影響項目初審工作的,亦按上述程序辦理。
第十六條 項目初審自正式受理開始,一般應在5個工作日完成,如超過5個工作日,責任人應向部門負責人說明原因,部門負責人向總經理報告。
第五章 擔保項目評審與決策
第十七條 擔保項目的評審包括兩個環節,即部門評審和會議評審。
第十八條 項目初審工作結束後,責任人將借款人和反擔保人提交的各項資料和《擔保調查報告》提交擔保部,部門負責人組織人員對上述資料進行評審。部門評審的重點是項目資料和《擔保調查報告》。

部門評審的主要內容:

(一) 項目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正確性;

(二) 對反擔保措施提出意見;

(三) 對報審資料從法律角度加以審核;

(四) 對項目的風險度進行評價;

(五) 對企業的財務狀況進行評價。

評審意見和結論填寫《擔保項目評審書》的一至八項。

部門評審一般應在3個工作日完成。
第十九條 部門評審完畢後,將《擔保項目評審書》連同其他資料按照規定許可權一並提交有關審批人審批,需要會議評審的進行會議評審。
第二十條 會議評審的組織機構是公司項目評審委員會,由公司董事長和董事組成,特殊情況監事列席,主任委員由公司董事長擔任。
評審會議參加人員:

(一) 評委會全體成員;

(二) 項目責任人和協辦人;

(三) 評委會認為須參加的人員。
第二十一條 會議評審工作程序

(一) 評委會至少在會議召開前2天將會議內容通知參加會議人員,會議資料有責任人負責提交。

(二) 會議由評委會主任委員召集,參加會議人員必須按時參加會議,因特殊情況不能出席時,必須事先向評委會主任請假。若參加會議人員未達應參加會議人數的半數,則會議改期進行。

(三) 責任人報告項目調查情況和初審意見,協辦人作補充說明。

(四) 部門負責人報告部門審核意見。

(五) 評審委員會和參加會議人員質疑,調查責任人和協辦人答疑。

(六) 參加會議人員從合法性、安全性、效益性等方面對項目進行綜合分析並提出具體評審意見。

(七) 評審委員會主任綜合與會大多數人的意見後提出總結性評審意見。

(八) 會議評審採用簽字表決制,參加會議評審人員須在《擔保項目評審書》的第九項明確填寫「同意」或「不同意」並簽字,不得棄權,三分之二以上的評審人員同意視為項目評審通過。

(九) 按照公司決策許可權劃分的規定報公司決策機構(決策人)審批,審批意見填列《擔保項目評審書》第十項。會議評審和審批一般應在5個工作日完成。
第二十二條 擔保審批許可權,包括擔保額度、擔保展期、擔保逾期及撤保的審批:

(一) 擔保額在10萬元(含10萬元)以下由董事長授權總經理審批;
(二)擔保額在10-50萬元(含50萬元),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審批;
(三)擔保額在50-100萬元(含100萬元),由董事會全體成員表決,實行一票否決制;
(四) 擔保額在100萬元以上由董事會、監事會全體成員表決,實行一票否決制。
第二十三條 對部門審核、會議評審中被否決的項目,決策機構(決策人)只能做「不同意擔保」或「進行復議」的決定,而不能做「同意擔保」的決定。
第二十四條 會議由評委會指定專人記錄,內容包括會議的時間、地點、出席人員、參加會議人員對項目的意見及評委會主任最後綜合意見。會議形成的文書、資料歸檔保管。
第二十五條 發生以下情形的項目需進行復議

(一) 公司評審委員會否決(三分之一以上評審人員不同意),但決策機構(決策人)決定復議的項目;

(二) 多數評審人員質疑,主任委員認為有必要進一步調查的項目;

(三) 自公司批准擔保之日起3個月後才辦理手續的項目。

復議僅限一次。對復議的項目,自項目初審程序開始辦理,如有必要可重新確定責任人。
第六章 擔保合同的簽訂
第二十六條 項目經評審通過後,由責任人通知借款人、貸款人和反擔保人辦理有關簽約手續。
責任人要確認貸款人的承貸情況。
第二十七條 擔保部安排專人辦理簽約手續,一般情況下責任人為經辦人,簽約程序如下:
(一) 准備空白合同文本,包括委託保證合同、借款合同、擔保合同、反擔保合同及其他須准備的資料。
(二) 由擔保部、綜合部審核上述合同文本,對需要調整和修改的合同條款應及時與有關當事人協商、談判,將修改意見填寫在《合同審核表》中,報總經理審定。
(三) 責任人登記《擔保項目合同登記表》,確定本公司出具合同的編號,填寫合同內容並在經辦人處簽字。
須注意的事項:

1.與貸款人簽訂的《保證合同》中的「其他約定」要註明「本合同的保證人與借款人辦妥抵(質)押手續後,保證人以書面形式通知貸款人,貸款人收到保證人的書面通知後,才能向借款人放款」。
2.需要抵(質)押人對抵(質)押物進行保險的,保險期限至少要長於借款期限3個月,投保總值不得低於抵押物、質物總值,保單要註明我公司為保險賠償第一受益人,保單正本須存放我公司。

(四) 對填寫完內容的合同文本再進行一次審核,方法與本條第(二)項相同。
(五) 涉及到股東代表、法人代表、董事會成員、共有人、反擔保人等簽字蓋章的情況,當事人必須當面簽字、蓋章,公司至少應有2人在現場。
(六) 法人代表、公司簽章。
第二十八條 辦理完簽約手續的項目資料由責任人負責管理。重要合同和證件:包括借款合同、保證合同、反擔保合同及抵(質)押登記證件等須單獨重點管理。
第七章 反擔保措施
第二十九條 申請擔保必須落實反擔保措施,包括財產抵押、財產或權力質押、保證金、保證等。

公司根據借款人和項目的實際情況,採用一種或幾種反擔保措施。
第三十條 反擔保人提供抵押物、質物的范圍,按《擔保法》的規定執行,並按有關規定辦理抵(質)押登記手續。
第三十一條 責任人負責准備抵(質)押登記資料和辦理抵(質)押登記手續。

辦理完抵(質)押登記手續後,應取得抵(質)押登記部門發放的《他項權力證書》或經抵(質)押登記部門簽章的《抵(質)押登記表》等證明文件。
第三十二條 用不動產抵押,抵押率(按凈值計算)不高於60%;動產抵押率(按凈值計算)不高於40%;動產質押率(按凈值計算)不高於50%;股權、債券等權利質押,質押率(分別按投資額、債券面值計算)不高於70%。
第三十三條 採用保證反擔保措施的反擔保人,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一) 具備《擔保法》規定的擔保資格;

(二) 資產負債率不超過70%;

(三) 連續3年(含當期)以上盈利;

(四) 企業資信和經濟實力要優於借款人;

(五) 企業在承保期必須參加保險。
第八章 擔保收費
第三十四條 擔保收費執行國家有關規定。

擔保費實行一次性收取。

每宗擔保業務收費計算低於2 000元時,按不低於2 000元收取。

對過橋擔保項目,按擔保額的2%一次性收取擔保費。
第三十五條 擔保費原則上應在公司簽署《放款通知單》之前一次性收取。擔保額度超過 1 000萬元,並且擔保時間超過2年的可以分年度收費。若逾期支付,按應繳擔保費的20%收取違約金。代償後的資金佔用費按《委託保證合同》的約定執行。
第三十六條 借款人在簽署《委託保證合同》時,應確認擔保費率和擔保費金額。

公司可根據有關規定和實際情況調整收費標准。
第三十七條 責任人辦妥抵(質)押登記手續後,督促借款人繳納擔保費。

擔保費由擔保部負責計算和催繳,公司財務部門負責核實和收款。

收到擔保費當日,責任人填寫經辦人填寫《擔保費收繳確認表》,擔保部和公司財務部門核實後報總經理核准。
第三十八條 借款人繳費後,責任人填寫一式2份《放款通知單》,通知單上註明「已經與反擔保人辦妥抵(質)押登記手續,請貸款人見此通知後為借款人放款」字樣,送擔保部、綜合部核對抵押登記手續完備情況,報總經理簽批後送貸款人。

貸款人簽收《放款通知單》,為借款人放款。

責任人將《放款通知單》(銀行已簽收)和向借款人索取的借款借據復印件存檔。
第九章 擔保項目管理
第三十九條 擔保項目後期管理(保後管理),是指自貸款人向借款人放款至擔保終結的過程的管理,包括擔保項目檢查、展期、逾期及撤保項目的處理等。
第四十條 擔保項目的檢查由擔保部負責。檢查前要制定檢查計劃,報總經理審批。

保後檢查分日常檢查和重點檢查。日常檢查是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如擔保金額、擔保期限、反擔保措施、風險等級等確定檢查頻率,日常檢查原則上每個季度進行一次,對於用機器設備做抵押反擔保的項目,至少每個月進行一次。重點檢查是對貸款封閉管理的項目、認為風險較大的項目及其他需特別關注的項目進行不定期檢查或全程跟蹤。

檢查完畢後,檢查人員須填寫《擔保項目檢查表》並附要求借款人及有關部門提供的資料,報總經理簽批意見後與有關資料一並歸檔。
第四十一條 保後檢查的內容:

(一) 借款人是否按合同規定支付利息;

(二) 借款人生產經營和財務狀況;

(三) 反擔保措施中是否發生了新的不利因素;

(四) 風險等級確定(貸款的五級分類);

(五) 其他須說明的情況。
第四十二條 檢查人員在檢查中發現借款人和反擔保人存在較大問題,須當日向部門負責人口頭報告,部門應在2日內將存在問題和處理意見書面報告總經理。

對發現的重大問題,部門負責人應立即報告總經理,總經理認為有必要時,可召集有關人員進行專題討論並提出相應的對策及措施。
第四十三條 對所有擔保項目,在擔保到期日之前30日,由責任人填寫一式2份《擔保到期通知函》,通知借款人,公司留存1份。
第四十四條 每月月末前,擔保部應向總經理提交當月《逾期項目統計表》。季度檢查完畢應及時向總經理報送《擔保項目檢查表》。
第四十五條 需要展期的擔保項目,借款人須在擔保到期前20日向我公司提出擔保展期書面申請。擔保部負責調查擔保展期的原因,提出處理意見,並要求反擔保人出具同意繼續擔保的書面證明,填寫《擔保項目展期(逾期)處理表》,報總經理審批。
第四十六條 對逾期的擔保項目,由擔保部寫出檢查報告,提出處理意見,填寫《擔保項目展期(逾期)處理表》,報總經理審批。
第四十七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應主動撤保:

(一) 擔保貸款未按規定的用途使用;
(二) 借款人或反擔保人提供虛假資料或具欺詐行為;
項目撤保由擔保部寫出檢查報告,提出處理意見,填寫《擔保項目撤保處理表》,報總經理審批。
第四十八條 已經結束的擔保項目,應及時辦理項目終結手續。
擔保到期後,責任人負責核實貸款本息確已歸還,索取放款收回憑證復印件,填寫《解除擔保責任確認表》,經擔保部和綜合部確認後報總經理核准。辦理注銷抵押登記,將所保管的原件資料退還。
第四十九條 責任人和部門負責人在辦理擔保業務過程中,應根據業務進度將完成內容及時登記有關台賬及錄入微機,進行項目統計和管理。
第十章 債的追償
第五十條 主債務人未能履行債務,公司按合同規定代為清償,責任人填寫《擔保項目代償處理表》,核實代償金額,擔保部和綜合部確認後報總經理核准。責任人辦理代償手續。
第五十一條 追償方案由責任人制訂,擔保部審核後報總經理審定。責任人為追償的具體經辦人,負責填制《代償/追償台賬》,按月計算、催收資金佔用費、違約金,並與綜合部核對。
第五十二條 追償結束,責任人填寫《擔保項目追償終結確認表》,需退還擔保費時由責任人填寫《退還擔保費(違約金)確認表》,經擔保部和綜合部確認後報總經理核准。
第十一章 責任和罰則
第五十三條 責任人、協辦人和部門評審、會議評審人員按公司的有關規定承擔相應比重的責任。
第五十四條 因失職、瀆職使公司遭受損失,要追究有關人員責任,並按公司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第十二章 檔案管理
第五十五條 每項擔保業務完成後10內,責任人應填制《擔保業務資料清單》並按《擔保業務資料清單》的順序將資料整理、立卷後移交給公司檔案管理員。
第五十六條 擔保項目後期管理至追償終結過程中所有有關的文書和資料都在歸檔范圍,業務事項處理完畢後及時移交公司檔案管理員。
第十三章 附則
第五十七條 本規程如與國家法律、法規不一致時,應作相應修改和調整。
第五十八條 本規程由本公司負責解釋。
第五十九條 本規程經公司董事會批准後施行。
第六十條 本規程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陸』 貸款擔保

很遺憾的告訴你,如果你的朋友無力償還,你需要承擔 100% 的連帶責任。

『柒』 貸款擔保人有哪些注意事項

貸款擔保人責任: 只要是我國公民就有擔保的資格。如果你是擔保人,但你具不具備擔保能力,由各金融機構的信貸部門考核。 一旦考核通過,你承擔債務的連帶責任。即債務人一旦不能償還債務,債權人有權要你來承擔債務。 貸款擔保人注意事項: 建議應在擔保合同上寫明,只有當債權人通過訴訟,確實無法收回貸款的情況下,你才履行擔保責任。這樣會最大限度的保障你擔保人的權利。比如說債務人只要有套房沒有被拍賣,你都可以拒絕履行擔保責任。 貸款擔保是指按合同約定,由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一種保障債權人實現債權的法律措施,當債務到期未受清償時,債權人依法行使擔保權以清償債權的法律行為。貸款擔保的充足、可靠程度直接影響對貸款質量的判斷。特別是借款人第一還款來源無法滿足還款需求時,貸款擔保往往從次要還款來源變成直接、現實的還款來源。近年來,隨著信用社貸款風險防範意識的進一步加強,貸款內控管理制度的不斷完善,擔保貸款在貸款構成中佔有的比重越來越高,成為信用社防範貸款的一種最主要手段。對於保障信用社債權的實現,信貸資產的安全,有效提高信貸資產質量,防範和降低信貸風險起到了重要作用。筆者在實際工作中,發現有的信用社在辦理保證、抵押、質押等形式的擔保貸款有關手續時,貸款擔保知識欠缺,存在違規擔保,無效擔保,使信用社貸款擔保流於形式,存在潛在信貸風險,極易產生新的不良貸款損失。

『捌』 貸款擔保

就得由你全權負責。

『玖』 關於貸款擔保

需要承擔擔保責任,代為償還貸款。償還後,可以向貸款人追償。

『拾』 什麼是貸款擔保

貸款
擔保方式
操作管理
1
貸款擔保
的概念及任務
貸款擔保,是指銀行在發放貸款時,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以保障
貸款債權
實現的法律行為。
2
貸款擔保的方式
貸款擔保方式有保證、抵押和質押。這些擔保方式可以單獨使用,也可以結合使用。
3
貸款擔保的審查
貸款行應當依據有關的法律、法規和銀行的有關規定,嚴格審查擔保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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