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如何看待當前民間借貸
民間借貸中放貸人放開已是大勢所趨,它是克服金融抑制現象、打破正規金融壟斷,提升金融業整體發展水平的必然要求,也是國外很多國家的普遍做法。目前中國實行開放性市場經濟,確立了民法自治原則,成功推出了小額貸款公司,已具備了放貸人全部放開的相應條件。國家對放貸人實行放開政策,應區別民事與商事放貸人,對於民事放貸人宜采自由放貸原則,對於商事放貸人宜采審批設立制度,同時應規定放貸人必須是資金所有者,還要增加對民間借貸的監管,使其規范發展。
民間借貸是指公民之間、公民與法人之間、公民與其它組織之間借貸。只要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即可認定有效,因借貸產生的抵押相應有效,但利率不得超過人民銀行規定的相關利率。民間借貸分為民間個人借貸活動和公民與金融企業之間的借貸。民間個人借貸活動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有關規定,遵循自願互助、誠實信用原則。狹義的民間借貸是指公民之間依照約定進行貨幣或其他有價證券借貸的一種民事法律行為。廣義的民間借貸除上述內容外,還包括公民與法人之間以及公民與其他組織之間的貨幣或有價證券的借貸。現實生活中通常指的是狹義上的民間借貸。
② 金融貸款行業現在發展如何
金融貸款行業現在發展良莠不齊。
③ 從金融抑制和金融深化理論角度分析我國金融發展中的問題
一、相關金融發展理論中對政府行為的不同認識
早期的金融抑制論強調,經濟中的協調問題應通過以市場為基礎的制度加以解決,貨幣金融政策應以減少政府對金融部門干預,發揮市場機制在決定均衡利率、匯率以及調配資源等方面的作用為核心。政府的職能僅在於公共品的供給及維持競爭性的市場環境,不應該直接干預金融發展,否則,金融抑制必然扭曲價格機制,降低資源配置效率。
金融約束論則類似於「國家推動發展論」,這種理論的實質是一種政府對金融發展的選擇性干預行為,政府通過存款監管、市場准入限制和穩定的宏觀政策等一整套經濟金融政策使銀行部門因「特許權價值」而獲得租金。政策上,金融約束論更強調政府幹預的重要作用,認為選擇性的政府幹預有助於而不是阻礙了金融發展。
對比兩種觀點,爭論之處僅在於市場和政府作用的范圍。兩種理論都把市場和政府看作是一種相互替代的組織,只不過金融抑制論認為,政府只能替代市場很小的一部分,而金融約束論則強調,政府能在較大程度上替代市場。由於金融約束論契合了我國政府金融干預的實際和我國歷史上金融抑制的固有傳統,一直為我國所推崇。
金融市場雖然在動員和分配資金以及分散風險上效率很高,但是,金融系統的運行有其特殊性,金融市場上存在著形式多樣的市場失靈而具有不穩定性,因此,政府對金融發展一定的干預是必要的,放任金融市場的自由競爭不但不能促進金融市場的發展,反而使金融市場更為混亂和動盪。出於對政府作用認識的發展,在金融自由化的過程中,不少國家為了消除金融抑制而推行了金融約束的過渡政策。
但是在金融約束政策實踐中,政府管制行為扭曲的現象是普遍存在的,政府行為往往走向了另一個方向。政府一方面作為金融機構的所有者希望通過控制金融資源可以產生巨額收益,另一方面作為整個宏觀經濟的調控者,又希望經濟可以快速健康的發展,雙重角色的矛盾是不可避免的。特別是在市場機制不完善的情況下,金融約束往往蛻變為金融干預,嚴格的金融約束與金融抑制政策中政府的行為特徵並沒有太大的區別。
在經濟轉軌過程中,金融約束政策導致了國有金融壟斷的格局,金融發展的作用被弱化,而強勢政府對增長的作用明顯。為了實現既定的經濟目標,獲得巨大的貨幣化收益,對處於壟斷地位的金融體系進行控制便成了政府自然而然的選擇。因此,改革初期,政府一方面主動推動金融產權形式的擴展,表現為金融機構的大量增加;另一方面政府能夠有效地控制金融安排與活動並獲取收益。但隨著市場化程度的提高,貨幣市場本性的回歸程度提高,收益與成本之間的差距變小,這也就是政府幹預與市場自由之間替換的根本邏輯。
政府行為難以避免地存在自利性、任意性、機會主義和不完全能力等問題,政府行為往往失當,需要進行合理規范。所以,如何做到既要發揮政府在經濟發展中的作用,又要避免政府不顧其信息能力,過多地干預經濟,是一個需要慎重選擇的問題。
二、我國金融發展中的政府行為特徵及其作用
在發展中國家,政府經常利用金融體系來追逐發展目標。宏觀經濟政策客觀上要求國家對金融業進行壟斷經營和全面控制,以便能最大限度地優化配置社會資源。這種金融制度安排主要是把政府可控制的金融資源的數量放在首位,而把金融體系的效率和安全放在次要位置。我國金融發展由政府主導,政府控制金融體系、影響金融資源的配置,成為我國政府幹預金融發展的主要內容,也導致我國金融系統的發展存在諸多不盡如人意之處:
第一,我國市場高額的「交易成本」主要存在於金融服務中。在我國,交易成本很高,主要體現在政府、會計、法律、銀行業和資本市場的服務方面。我國較高的金融增長,實際上是由於國有經濟部門更多地依賴於從銀行部門借入資金所導致的,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金融發展,在很大程度上只是政府對金融控制關系扭曲的結果。這必然導致社會資金配置效率下降,低效資金佔用增加,進而導致金融體系不良資產增加和經濟運行成本的提高。
第二,我國金融發展的效率不高。國有金融制度安排是我國金融發展中的一個顯著的特徵,金融部門的市場化程度遠低於所有其他非金融部門:在改革深化過程中,所有其他部門中計劃的作用越來越小,但政府對國有金融機構的控制卻一直在加強。政府對貸款利率的管制及數量配額助長了企業的尋租行為,並刺激企業追求外延式發展戰略。同時,政府直接介入銀行經營,也使銀行和企業的預算約束無法徹底硬化。
第三,金融發展並沒有帶來金融因素在經濟增長中作用的有效發揮,金融發展與經濟發展嚴重脫節。周業安等(2007)通過研究發現,由於我國政府對金融市場的嚴重干預,金融發展在政府行為的主導下反而阻礙了經濟增長。這一異常關系的出現說明,我國轉型時期並沒有實現最有效的增長路徑。
形成這種局面的深層原因仍在於金融制度演進的緩慢,在於我國金融發展的政府需求性,即金融發展的量性擴張並不是真正基於經濟發展的需要,而是基於政府利益和改革成本補償的需要。國有金融制度安排在配置資源、風險管理等方面內在的缺陷也同時決定了我國金融發展得越快,資源配置的扭曲就越嚴重,國民經濟中效率較高的部門面臨的資金資源約束就越嚴重,金融風險積聚的問題就越突出。在我國這種政府主導的轉型經濟中,政府不但對金融市場的管制非常嚴格,而且直接通過國有金融機構介入金融資源的配置過程中,即使這種干預是市場保護型的,仍然可能擠出私人投資,弱化民間激勵,從而對經濟增長帶來副作用。
另外,在我國,政府金融干預的有效性和合理性明顯不足,尤其在促進國家支柱產業的建設和維持銀行系統的穩定性方面效果欠佳。作為中央銀行的人民銀行缺乏必要的穩定性和獨立性,政策的制定和實施容易受各種政治因素的影響。
目前,隨著經濟的發展、市場機制的逐步建立,政府的信息能力己經相對削弱。這就決定了政府在金融深化中的行為取向應隨著金融深化的演進而相機調整,逐步讓位於市場,放寬干預的范圍和力度。
但在我國目前有一個危險的傾向,即政府不是放鬆管制,發揮市場優勢,而是依然試圖利用行政手段加強對金融的控制,阻礙了我國金融業的發展。
三、規范政府的金融干預行為要從制度安排入手
西方金融發展理論對制度因素的作用過於輕視了,同樣的問題出現在國內的類似研究上。金融發展理論對政府角色的處理實際上是一種非制度的觀點,但如果不把政府當作一種制度安排,就很難真正把握政府作用的本質,也就不能給經濟政策的制定提供有效幫助。從制度的視角來看,金融發展就是金融制度演進的過程。隨著宏觀和微觀經濟環境的變化,有必要對以金融約束為基礎的金融制度進行改革,弱化金融約束的強度和廣度,使限制性金融制度向更自由、更開放、更具競爭性的金融制度發展。
新制度學派認為,在金融市場不完善的情況下,需要政府一定程度的介入和干預,但政府幹預能否成功取決於精心設計的制度安排。新制度學派認為金融市場是一種復雜的社會制度,這種制度在不同政府的作用下會產生不同的效果。如果通過政府的作用,在市場中確立了一種合理、有效的制度安排,金融抑制未必就一定會產生阻礙經濟發展的結果。同樣,如果政府缺乏科學的干預並建立有效的監管制度,金融自由化也未必能帶來金融市場效率的提高,同樣意味著政府作用的失敗。
我國實行的是政府直接干預下的關系型融資體制,這種制度會帶來非生產性的資源浪費,導致銀行不良債權的上升。金融發展不應僅僅只是金融資產不斷積累和豐富的過程,更應該是建立合理的制度,實現金融資源合理配置的過程。
④ 什麼是金融抑制,麥金農和肖認為發展中國家應該如何通過財政政策
第二節從銀行追求利潤的角度進行分析。第一節從金融市場結構的角度入手,中小企業融資困難的問題卻日益突出。不可否認,中小企業融資困難是個世界性的難題,但中國中小企業融資困難卻超出了正常的范圍,國有銀行處於壟斷地位,以及由於國有企業共有的委託一代理問題產生的責任偏差,國有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存在風險厭惡。
第四章「中小企業融資困難問題的成因一從體制變遷的角度分析」。第二,有單列一章對銀行行為進行深入分析的必要、條件和措施:金融市場存在嚴格的准入限制,改革的結果;第二節,指出了分析的意義。第一節指出中小企業融資困難是世界性的難題;第二節從金融產品結構的角度入手,隨著以中小企業融資困難為主要表現形式的效率損失和風險累積,國有企業改革獲得突破和不良資產的有效處理,放開准入限制的應優先於利率市場化,利率市場化必須要把握好節奏的結論,外部融資中的債務融資存在很多問題,且債務融資渠道單一,中小企業債務融資信用普遍不足,指出改革過程中財政職能金融化是路徑選擇的主要原因,出於通過金融抑制防範金融風險爆發的考慮,金融改革被鎖定在金融抑制的路徑上,使實際經濟增長率低於潛在的經濟增長率,由需求誘致的民間信用游離於金融監管體系之外,容易引發金融風險等嚴重後果。
第二章「中小企業融資困難問題的成因一從金融體系結構的角度分析」主要從金融體制的角度對問題的成因進行了分析,通過第四章的分析可以知道,問題的根源在於金融抑制,且隨著形勢的變化,指出了資本市場結構單一,金融抑制的路徑選擇,並對經濟發展造成了較大的影響。因此。表現為。這一章的分析從三個角度展開、國名收入分配領域、投融資領域的角度對1978年以來的經濟改革進程進行了分析、缺乏面向中小企業的金融市場組織和金融機構等問題,有必要對其進行深入的分析。
除了導言和結論以外,論述部分有五章。
第一章「中小企業融資困難問題的提出、表現及後果」主要界定了分析的對象,提出了利率市場化的節奏把握,握出了放開金融市場准入限制的具體措施;第三節,從增量改革和存量改革兩方面提出了放開銀行業准入限制的具體措施,但與此同時,另一方面,利率管制使得中國的銀行難以通過資金價格的調整來化解風險,出於實現盈利目標的考慮,銀行不願向中小企業放貸;第三節從銀行行為原則的角度入手,指出由於存在准入限制、銀行業占據壟斷地位,具體的措施是什麼呢;第四節。
第三章「中小企業融資困難問題的成因一從銀行行為的角度分析」、性質,並進而了解其將來走向及解決之道。第一節,界定了改革的起點是嚴格的計劃經濟體制;第四節,只有將其放在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的整體背景進行分析,具有明顯的中國特色,金融領域的改革滯後,信貸業務存在明顯的規模經濟?改革應該選擇何種順序?具體又該如何操作,改革的過程,中國金融改革正在被導入金融深化的路徑,那麼,從實體經濟領域,有關的管制沒有相應開放,才能看清這一問題的歷史根源,一方面;第二節指出了中小企業融資困難在三個方面的表現:缺乏股權融資渠道,內部融資比例高,通過對麥金農—肖金融抑制和金融深化模型的發展,引入了放鬆市場准入限制的因素,銀行業存在嚴格的准入限制和利率管制、鎖定及突破,但中國中小企業融資困難的形成有其體制變遷的背景;第二節;第三節說明了這種資金供給大量剩餘和資金需求得不到滿足同時並存的現象浪費了寶貴的金融資源,仍然存在嚴重的金融抑制,在對四種改革措施組合的進行分析後,得出了在改革的順序上近年來,以民營企業為主體的中小企業飛速發展,在國民經濟中所佔的比重和作用不斷上升、三章是一種對現狀的靜態分析,矛盾的中心正在發生轉移、衍生金融工具發展滯後、金融手段創新不足等問題;第三節從企業融資結構的角度入手,指出了我國企業外源融資比例過高,其中絕大部分是貸款融資的問題。從第二章的分析中,可以知道目前的融資渠道中以貨款為主,各種影響因素最終都會反映在銀行的經營行為上,因此,第一節從銀行控制的風險的角度展開,主要指出中小企業自身的種種問題使得銀行對其貸款面臨超額風險,產生了以抵押和擔保為標準的信貸配給,中小企業融資困難由此表現為抵押和擔保困難,但中國的中小企業融資困難與社會資金富餘並存。
第五章「中小企業融資困難的解決一金融深化」,從絕對意義上講?第五章對這些問題作了回答。第一節,金融深化的措施和順序,改革的進程是金融化的過程,但相對於實體經濟領域,中國金融改革的路徑正在逐步被導入金融深化的路徑,指出了傳統金融業務產品結構單一;第三節
⑤ 何廣文的中國農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教授
教育狀況
1995-1998,中國農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農村金融方向,農學博士
1994.4-1994.8德國埃爾朗根-紐倫堡大學銀行與證券投資管理專業進修
1993.1-1994.3德國霍恩海姆大學企業管理系進修
1985-1988,西南財經大學金融系貨幣銀行專業,經濟學碩士
1981-1985,西南農學院農業經濟系農業經濟管理專業,農學學士
工作經歷
2008-2011 世界銀行中國微型金融師資培訓教師組組長
2008.8-9 日本農林中金綜合研究所訪問研究員(Visiting Researcher)
2006.10- 中國農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金融系主任、金融學科組組長
2002.12- 中國農業大學農村金融與投資研究中心主任
2001.9- 中國農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1996.12-2001.9 中國農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副教授
1994.11-1995.10 北京新源城市信用社(現北京銀行新源支行)信貸部經理、辦公室主任
1999.09-2000.08 德國杜伊斯堡大學經濟系訪問教授(Guest professor)
1997.9-2001.6 中國農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副院長
1994.11-1997.9 中國農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金融系副主任
1988.7-1996.12 北京農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助教、講師 主要著作與教材
2011 何廣文、劉勇主編,《小額信貸運作與管理指南》(上下冊),中國金融出版社2011.5
2011 何廣文主編,《農村金融專題講座》,中央廣播電視大學出版社2011.1
2009 何廣文主編,張正平、李莉莉、楊菁、趙岩青副主編,《農村金融知識讀本》,中國農業大學出版社2009.6
2008 李樹生、何廣文等著,《中國農村金融創新研究》,中國金融出版社2008.12
2008 何廣文、李樹生等編著,《農村金融學》,中國金融出版社2008.12
2008 何廣文主編,全國高等農林院校「十一五」規劃教材《貨幣銀行學》,中國農業出版社2008.6
2006 馮興元、何廣文、杜志雄等著.《中國鄉鎮企業融資與內生民間金融組織制度創新研究》,山西經濟出版社,2006.11。
2005 何廣文、郭沛主編,李莉莉、楊菁副主編,《農村信用社經營管理案例分析》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5.11
2005 何廣文、李莉莉著,《正規金融機構小額信貸運行機制及其績效評價》,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5.11
2005 何廣文、馮興元、郭沛等著,《中國農村金融發展與制度變遷》,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5.11
2005 何廣文、馮興元、林萬龍等著,《農戶信貸、農村中小企業融資與農村金融市場》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5.11
2004 何廣文、郭沛主編,《現代貨幣銀行學》,中國農業大學出版社,2004.2
2004 何廣文主編,《農村信用社改革操作指南》,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4.11
2002 何廣文主編:《農村信用社貸款五級分類與風險管理知識讀本》,中國物價出版社,2002.10
2001 何廣文著,《合作金融發展模式及運行機制研究》中國金融出版社,2001.9
2001 何廣文主編,《貨幣銀行學》,中國農業大學出版社,2001.8
2000 何廣文著,《國金融制度研究》, 中國勞動社會保障出版社,2000.9
2000 甘立平主編、何廣文副主編,《財政與稅收》中國農業大學出版社,2000.6
1999 何廣文、蔣先玲、甘立平編著,《貨幣銀行學概論》中國科學技術出版社,1999.3 2011 何廣文,圍繞專業合作社的金融服務大有可為,《中國農村金融》2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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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何廣文、李莉莉,大型商業銀行的小額信貸之路——兼析與新型農村金融機間的合作機制,《農村金融研究》2011(5)P21-26
2011 何廣文、楊虎鋒、張群、謝昊男、宋冀宏,商業性小額貸款公司怎麼實現對於農戶和微小企業的服務?——基於山西永濟富平小額貸款公司案例的分析,《中小企業融資》2011(1)P78-79,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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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陳丹、何廣文:應收賬款質押貸款的風險及其模糊綜合研究,《金融理論與實踐》2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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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王瑋、何廣文,「社區規范與農村資金互助社運行機制研究」,《農業經濟問題》20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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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楊菁、何廣文,利率市場化對農戶投資行為影響的實證分析,《金融理論與實踐》2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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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王瑋、何廣文、於麗先:信用擔保作用機制與政府支持農信擔保的路徑選擇,《經濟與管理研究》2007(11)P7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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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何廣文:農村金融市場的開放與供銷社的機遇,《中國合作經濟》2007(9)
2007 何廣文:中國農村金融組織體系創新路徑探討,《金融與經濟》2007(8)P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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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 何廣文、李莉莉:從系統論視角看農村金融改革,《農業現代化研究》2004(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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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 馮興元、何夢筆(德)、何廣文:試論中國農村金融的多元化——一種局部知識範式視角《中國農村觀察》2004年第5期,P17-29
2004 馮興元、何夢筆、何廣文:試論中國農村金融的多元化,載《中國農村發展研究報告No.4》, 第80-105頁
2004 何廣文、張麗、李莉莉、楊菁:京郊農村金融發展中的問題研究《北京社會科學》2004(3)P124-130
2004 何廣文、馮興元:農村金融體制缺陷及彌補的路徑選擇《中國農村信用合作》2004(8)P23-25
2004 何廣文、馮興元、潘建成:關於國有商業銀行困境與改革路徑的思考《國家行政學院學報》2004(5),P55-58
2004 何廣文、馮興元:農村金融體制改革亟待深化《中國鄉鎮企業》2004年第4期
2004 何廣文、馮興元:加快改革和創新農村金融體制的路徑思考《中華合作時報.合作金融》2004年4月15日第1版
2004 何廣文:對農村政策金融改革的理性思考《農業經濟問題》2004年第3期
2004 何廣文:中國農村金融轉型與金融機構多元化《中國農村觀察》2004年第2期,P12-20
2004 何廣文、馮興元:六招破解農村金融體制創新《中國經濟時報》2004年3月17日
2004 何廣文、馮興元:修建農村資本旱地的水渠《經濟》2004年第3期,P71
2003 何廣文:農村金融供給與需求之間的五大不對稱《經濟研究參考》2003年第63期
2003 何廣文:深化農信社改革的再思考《中華合作時報.合作金融》2003年11月11日、11月18日
2003 何廣文、馮興元、李莉莉:農村信用社制度創新模式評析《中國農村經濟》2003(10),P37-43
2003 馮興元、何廣文:農村金融為何不姓農《中國改革》2003(8)P69-71
2003 何廣文、馮興元、李莉莉:論農村信用社制度創新模式和路徑選擇《中國農村信用合作》2003(8)
2003 何廣文、馮興元、李莉莉:農村教育融資問題研究《國家行政學院學報》2003(5),P75-79
2003 何廣文、歐陽海洪:把握農村金融需求特點,完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中國金融》2003(11), P14-16.
2003 何廣文:農業戰略性結構調整:農村金融供求特徵及均衡戰略《中國農村信用合作》2003(6)
2003 何廣文:農村信用社制度創新不存在最優模式《金融時報》2003年6月9日
2003 何夢筆(德)、馮興元、何廣文:農村金融機構宜多樣化《經濟學消息報》2003年2月14日
2003 何廣文、王魯保、李莉莉:拓展農村信用社中間業務的路徑思考《中國農村信用合作》2003(2)
2003 何廣文:改善小額信貸與優化農戶貸款環境,《農民日報》2003年1月4日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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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 何廣文:從農村居民資金借貸行為看農村金融抑制與金融深化,《中國農村經濟》1999(10),P4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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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 吳強、何廣文:德國信用合作業發展的十大特點《金融時報》1995-2-10 以有力的財政金融政策推動農村經濟發展 《金融時報》2009-7-22
小額貸款下一站未必是村鎮銀行 《投資家》2009年第6期
中國農業大學金融系主任何廣文教授談如何破解農村金融困局,更好地支持「三農」發展 中國金融網,2009年6月
創新農民專業合作社金融服務模式 《金融時報》2009-03-02
為微型金融扶貧「診脈開方」 《中華合作時報》2009-02-27
小額貸款公司「東風破」 《21世紀經濟報道》2009-2-9
保障穩產增收三農保險探索新路徑 《金融時報》2009-02-04
新競爭格局下的農村信用社 《中國金融》2008(24)P78-82
農村金融改革與創新:七大基本經驗與共識 《金融時報》2008-12-22
農業保險面臨又一個重要發展機遇 《金融時報》2008-11-28
推進農村改革 金融制度怎樣跟進 《中國郵政報》2008-10-25
農村金融:一汪期待動力的活水 《新京報》2008-10-29
構築現代農村金融體系:商業原則 創新思維 《上海證券報》2008-10-27
宏觀調控背景下的金融支農 《中國金融》2008(17)P80-81
創新活力如何激發 《金融時報》2008.4.24
匯豐下鄉:外資銀行帶來了什麼? 《中國金融》2007(19)P80-81
關注農民資金互助合作組織的發展 《中國金融》2007(11)P74-80
中國農村金融機構應走多元化之路 《農村工作通訊》2007(2)P11-12
准入機制的良性運轉需要配套措施——中國農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教授何廣文訪談 《金融時報》2007.2.15
小額信貸:激活農村金融的催化劑 《遼寧日報》06-12-18
關注弱勢群體,深化我國小額信貸事業的發展 《金融時報》2006-10-26
增加西部地區金融競爭路徑——訪中國農業大學農村金融與投資研究中心主任何廣文 《金融時報》2006-10-12
新農村建設,農村金融體系何去何從 《資本市場》2006-6
建設新農村:「建市場」重於「建村莊」 《金融時報》2006.05.17
一號文件勾畫全盤遠景 新農村金融投石問路 《21世紀經濟報道》2006年3月10日
構建多層次農村金融體系 《經濟日報》2006/02/15
農村金融改革任重道遠前景可期 《經濟日報》2006/02/14
中國農村信合改革應自下而上——專訪中國農業大學何廣文教授 《鳳凰周刊》2005年12月25日
中國農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教授何廣文:農信社,拿什麼激勵你? 《金融時報》2005年12月8日
民間借貸:陽光化意味著什麼?民間借貸現狀與啟示系列報道之三 《金融時報》2005年10月20日
農信社改革需要啟動內在推動力
——訪中國農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教授 何廣文 《金融時報》2005年9月1日
建立健全農村金融的風險分擔機制
——訪中國農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教授 何廣文 《金融時報》2005年3月3日
農發行出路何在? 《中國經濟周刊》2004年第3期
「扶貧」之惑
——訪中國農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教授何廣文 《中華合作時報.合作金融》2003年11月4日
農信社改革應探索多種模式
——與中國農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教授何廣文的對話 《金融時報》2003年9月30日
新建民營銀行的困惑 《中華合作時報.合作金融》2003年8月19日
農信社改革的三大模式 《中國財經報》2003年7月1日
基金為農業增效鋪路 《農民日報》2003年5月20日
農發行的四種命運 《21世紀經濟報道》2003年1月16日 2009.11-2010 主持:「北京市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建設問題研究」,北京市農村工作委員會
2009-2011 首席專家: 「建立現代農村金融制度對策研究」(08&ZD024),國家哲學社會科學基金重大項目
2008 主持:中國農地金融制度研究,美國CATO研究所
2008.6-12 主持:中國小額信貸行業評估,商務部中國國際經濟技術交流中心
2008.5-10 主持:農村資金互助組織問題研究,農業部軟科學課題
2007.7-2008.6 主持:農村社區發展基金—運作模式與案例,香港樂施會(Oxfam)
2007.3-2008.4 主持:農村金融需求調研分析,中國人民銀行總行
2006.5-2007.12 主持:社區合作金融組織、農戶金融需求與收入,美國福特基金會
2006.1-2008.12 主持:中國農村合作金融組織風險度量及其管理研究(2005年度高等學校博士學科點專項科研基金,項目編號20050019008)
2005.1-2007.12 主持:利率市場化對農業信貸供求主體的影響及其政策選擇(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批准號:70473089)
2004.6-9 主持:山西長治城區農村信用社能力素質建設綜合規劃研究(長治城區農村信用社聯社)
2004.11-2005.3 主持:NGO小額信貸與農信社小額信用貸款比較研究,中國扶貧基金會
2004.5-12 主要參加:中國誠信評價體系研究(國家統計局中國經濟景氣監測中心)
2003.8-2004.9 主持:中國農村義務教育投融資體制研究(德國經濟合作部資助)
2003.4-2005.12 主持:正規金融機構小額信貸、農民收入及緩解農村貧困(美國福特基金會)
2003.4-12 主持:農業結構戰略性調整時期的農村金融組織體系創新研究(農業部軟科學基金課題)
2002.8-2004 主持:農業產業化國家重點龍頭企業競爭力動態評價及其跟蹤研究(農業部農業產業化辦公室)
2002 主持:農村金融服務問題研究農辦政【2002】41號(農業部「中國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研究專題)
2002 主持:金融機構經營機制轉軌對農戶融資的影響及政策研究(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管理科學部主任基金7015)
2001 主持:中國農村小額貸款 (日本國際協力銀行(JBIC))
2001 主持:現階段農戶融資中的擔保行為研究(農業部軟科學課題01016-2)
2001-2003 主持:京郊農戶融資行為實證研究(北京哲學社會科學「十五」規劃01BJBJG070)
1998-1999 主持:不同地區農戶借貸行為及借入資金來源結構研究(農業部軟科學課題98017)
1997-1999 主持:德國金融制度研究(浙江大學1997年公開招標課題)
1997-1998 主持:合作金融理論與實踐――中外比較研究(國家社科基金)
1995-1996 主持:德國農村信貸及德國銀行對農村中小型企業的信貸管理(德國諾曼基金會,與德國哥廷根大學農村發展所合作) 2010-2013 主持:泰華農民銀行中國湖南、雲南小額貸款試驗
2010-2012 KfW Development Bank,China Zhaowuda Women』s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Association(CZWSDA), PR of China, Local Microfinance Expert
2010.4-6 主持:山西永濟富平小額貸款公司績效評估研究
2009.12-2010.2 主持:中國扶貧基金會四川地震災區小額信貸項目績效評估
2009.10 馮興元、何廣文主持,阿拉善SEE生態協會社區發展基金項目評估
2009.6-12 亞洲開發銀行中國農村金融技術支持項目,「中國農村金融發展與監管」,農村金融專家,執行單位: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2009.5-6 IFAD寧夏、山西扶貧項目小額信貸年度檢查,農村金融專家
2008.6-7 IFAD河南大別山區農村扶貧項目最終設計,農村金融專家
2008.5-6 IFAD寧夏、山西扶貧項目小額信貸中期評估,農村金融專家
2007.10-2008.3 財政部國際司農村金融項目專家,「國際農業發展基金組織農村金融項目轉貸模式研究」,組織貴州、廣西IFAD基金項目小額信貸的調查與評價分析。
2006.8-10 世界銀行短期農村小額信貸咨詢專家.「中國農村小額信貸案例研究」,負責調研四川廣元全力小額貸款公司、江蘇洪澤縣農村信用社小額信用貸款、湖北郵政儲蓄小額定期存單質押貸款案例。
2005.8-2006.1 香港樂施會「社區發展基金發展模式及其績效評估」,評審專家。負責香港樂施會(Oxfam HK)雲南祿勸、瀾滄、廣西大化農村綜合發展項目社區發展基金評估。
2005.4-12 亞洲開發銀行中國農村金融改革技術援助項目TA PRC 4430「農村金融市場需求研究——貴州銅仁案例」,農村金融市場與環境分析專家、培訓專家。組織了對貴州銅仁地區10個縣30個農村信用社、1220個農戶的入戶調研。
2004.1-10 主持:中國農村信用社改革的區域性特徵研究(亞洲開發銀行)
2004.5 「陝西國際農發基金農村金融能力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評審,被國家發改委/中國國際工程咨詢公司聘為農村金融專家
2004.6 「重慶國際農發基金農村金融能力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評審, 被國家發改委/中國國際工程咨詢公司聘為農村金融專家
2003.8 甘肅南部扶貧項目預評估,被國際農業發展基金(IFAD)聘為農村金融與經濟分析咨詢專家
2002 「中德合作江西山區可持續發展項目」終期評估小額信貸專家,德國技術合作公司(GTZ)
2001 世界銀行第四期中國扶貧貸款項目調研專題:西部農村企業發展中的金融支持研究,DFID農村金融咨詢專家
2001 「促進貴州湖南農村金融系統能力建設」 農村金融咨詢與財務培訓專家, 德國技術合作公司(GTZ)
1998 IFAD資金貸款在中國的轉貸渠道和轉貸效率研究, 農村金融專家, 農業部國際合作司/WFP/IFAD
⑥ 什麼是金融抑制
所謂「金融抑制」,是指一國的金融體系不完善,金融市場機制不健全,政府通過對金融活動和金融體系的過多干預抑制了金融體系的發展,而金融體系發展滯後又阻礙了經濟的發展,從而造成了金融與經濟發展之間處於互相掣肘、雙落後的惡性循環狀態。
這些手段包括政府所採取的使金融價格發生扭曲的利率、匯率等在內的金融政策和金融工具。
金融抑制的概述
美國經濟學家格利和愛德華·肖(Edward S.Shaw)認為經濟的發展是金融發展的前提和基礎,而金融的發展是經濟發展的動力和手段。羅納德·I·麥金農和肖在批判傳統貨幣理論和凱恩斯主義的基礎上,論證了金融發展與經濟發展相互制約、相互促進的辨證關系。他們根據發展中國家的實際情況提出了金融抑制。其理論核心是每個發展中國家的國內資本市場以及貨幣政策和財政政策是如何影響該市場運作的,把實際貨幣余額和物質資本的關系視作是互補的,即實際貨幣余額的增加將導致投資和總產出的增加。低的或負的實際存貸款利率使實際貨幣余額很低,為了使政策對貨幣體系的實際規模有實質性的影響,私人部門對實際存貸款利率的反應必須是敏感的。
在金融抑制下,因為存款的實際收益很低,所以儲蓄很低,由於銀行不能根據風險程度決定利率,低的實際貸款利率吸引那些低收益和低風險項目,對生產性項目或高風險項目來說,要麼得不到貸款,要麼藉助於信貸配給,而銀行只能選擇安全項目,從而使風險降低,對於生產企業來說,很難得到銀行信貸,只好求助於非正式或場外市場,這樣非正式的信貸市場就會產生。
⑦ 金融抑制含義
樓上好厲害
副總裁!
⑧ 如何有效打擊和遏制非法集資活動一直是政府和學術界關注的熱點問題
(一)深化金融體制改革,降低金融抑制
從長期來看,打擊非法集資「疏」勝於「堵」。一是鑒於民間融資的區域性特徵,應加強地方政府對民間金融的監管力度,探索金融管理部門和地方政府相結合的雙線監管模式。二是要逐步放鬆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的准入門檻,大力發展小額貸款公司、典當行、村鎮銀行等融資主體,進一步放寬民間資本設立產業投資基金、參股金融機構等方面的政策限制。三是要有序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使資金價格能夠真實反映市場供求,引導社會資金主動投向正規金融體系。四是拓展完善國債、證券、基金、保險等投資渠道,豐富適合各層次投資者參與的投資品種。
(二)加強立法建設,正確界定民間融資的法律地位
當前,《證券法》對證券的界定較為狹窄,對所有未經批準的融資活動都簡單地採取一律取締的方式,無法應對大量合理的融資需求,無法為民間金融的合法化預留空間。另一方面,需要適時出台諸如《放貸人條例》、《反高利貸法》等法律法規,從法律上明確民間借貸與非法集資的法律界定、行為規范、利率區間、抵押擔保、糾紛處理等,為民間借貸構築一個合法規范的經營平台。
(三)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加強部門間的協調力度
一是進一步明確聯席會議辦公室和地方金融辦的工作重心,以統一領導和有效協調各方力量。二是完善相關統計分析制度,建議由聯席會議辦公室牽頭,對各年度非法集資案件進行統計分析,並將分析結果在成員單位之間共享。三是加強監測預警,不僅需要建立健全群眾舉報、媒體監督等信息渠道,而且各行業主管部門和監管部門要定期開展排查,工商部門要加強對企業的日常監管,金融部門要加強可疑交易線索調查和風險預警。四是在落實行業主管和監管部門一線把關職責的同時,賦予其相應的處置許可權,前移處置關口。
(四)加大輿論宣傳工作,增強群眾防範風險意識
運用各類宣傳工具和載體,採取多種形式,將典型非法集資的方式、特點、鑒別方法等及時告知廣大群眾,以增強群眾自我保護意識,增強參與非法集資風險自擔意識,自覺抵制非法集資活動。大力開展金融知識進社區、進農村等活動,加快金融知識普及,幫助群眾樹立正確的理財觀念。同時,建立非法集資舉報獎勵激勵制度,發動廣大群眾積極舉報非法集資活動線索,充分發揮社會力量的監督作用。
⑨ 金融抑制在我國的表現
金融抑制會阻礙經濟的發展,反過來呆滯的經濟又限制了資金的積累和對金融業發展的需求,制約著金融體制的改革與發展。因此,我們的對策很明了,即是加快國內金融業的市場化,以適應當前經濟金融全球化的發展。
加快利率的市場化步伐
市場化,可能還有一定的困難,但這並不影響加快利率市場化的進程。我們考慮,利率市場化可以從以下幾個層次進行。
首先,將農村信用社的存貸款利率全面放開,因為農信社已通過多年的利率浮動,積累了一定經驗,放開後,農信社可根據其信貸資金的供給情況與客戶協商利率。
其次,擴大城市商業銀行的貸款浮動幅度。城市商業銀行的貸款對象主要是城市中小企業,而叫喊資金緊張的也正是這部分企業,尤其是效益較差的中小企業。擴大城市商業銀行的貸款浮動幅度,可以將信貸資金配置到效益較好的中小企業,減少對效益較差企業的貸款規模。
再次,適當擴大其他商業銀行的貸款利率浮動幅度。為了逐步適應利率市場化,對各商業銀行的貸款浮動權也要逐步擴大,增強其貸款過程中的靈活性。
最後,等關系理順後全面實現利率的市場化。
提高金融監管部門的監管水平
長期以來,我國金融業市場化開放步伐較慢,一個重要的原因是我國金融監管部門的監管水平不能適應。以國際收支中的資本項目為例,我國缺乏監管資本流動的監管機制,監管方法落後,監管預見性不夠,一旦出現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徵兆,如果不進行管制,似乎還沒有更有效的手段。所以,金融監管部門必須盡快掌握與熟悉WTO規則,學習發達國家的監管經驗,制定出切實可行的監管策略,為金融業全面實現市場化做好准備。
以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原則對待所有機構
我國劃分金融機構,往往以所有制性質為標准,如人們常提的4大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及農村信用社等。而且,在制定政策過程中,也是採取了一系列有區別的政策措施,如債轉股、不良資產剝離以及較早實行的儲蓄保值補貼等,都是盡可能地向國有金融傾斜,嚴重影響了非國有金融的發展,也不符合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化原則。WTO中一個重要的原則就是國民待遇原則,講的是要對外資企業給予與內資企業相同的待遇,事實上我國對不同的內資金融機構都採取了不同的待遇。要加快金融業的市場化改革,必須按公司法,統一要求金融機構。
減少商業性金融機構的政策性業務負擔
改革開放以來,雖然我國對商業性金融機構的政策性業務進行了分離,但並不徹底,部分商業性金融機構仍然承擔著大量的政策性業務。以商業銀行為例,農業銀行仍要負擔扶貧貸款,而且在其業務中佔比不小。農業銀行所形成的不良資產中,絕大部分都是由這部分扶貧貸款引起的。另外,政府還將其對不同所有制企業偏好的意志,通過金融部門進行了體現。如對4大國有商業銀行對國有大型企業的債務進行債轉股等,當然,日常工作中還難免要求商業銀行加大對國有企業的貸款等。深化金融業的市場化改革,必須徹底分離商業性金融機構的政策性業務,使商業性金融機構真正按商業化原則經營。
所謂金融抑制就是指政府通過對金融活動和金融體系的過多干預抑制了金融體系的發展,而金融體系的發展滯後又阻礙了經濟的發展,從而造成了金融抑制和經濟落後的惡性循環。這些手段包括政府所採取的使金融價格發生扭曲的利率、匯率等在內的金融政策和金融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