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大學里的國家助學貸款是否需要擔保人
不需要擔保人。
申請條件
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本專科生(含高職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和研究生,具備以下條件可以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①家庭經濟困難;
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滿16周歲的需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
③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未成年人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須由其法定監護人書面同意);
④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
⑤學習努力,能夠正常完成學業。
申請材料
學生在新學年開學後通過學校向銀行提出貸款申請。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①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書;
②本人學生證和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未成年人提供法定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和書面同意申請貸款的證明);
③本人對家庭經濟困難情況的說明;
④學生家庭所在地有關部門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
(1)辦生源地助學貸款需要擔保人嗎擴展閱讀:
貸款學生有下列行為之一,銀行可以停止發放貸款並清償貸款本金:
1、未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的;
2、有違法亂紀行為,受校方行政處分或有關部門刑事處罰的;
3、中途退學、被校方開除或取消學籍的;
4、學習成績差,無法完成學業的;
5、出國留學或定居的;
6、被宣告失蹤、死亡、喪失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或勞動能力的。
根據《擔保法》:
第二十一條
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第二十二條
保證期間,債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人在原保證擔保的范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第二十三條
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四條
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第二十五條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
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第二十七條
保證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條規定就連續發生的債權作保證,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人可以隨時書面通知債權人終止保證合同,但保證人對於通知到債權人前所發生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
㈡ 辦生源地助學貸款,銀行說需要擔保人,擔保人可以同時擔保兩個人嗎
可以,法律上無障礙,只要債權人接受即可。
㈢ 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需要公務員擔保嗎十萬火急
各個地方的政策不一樣,沒有正式的文件說要有擔保人,但是有一些地方的金融機構為了安全需要擔保人,這都是不合理的表現,可以到省教育廳舉報
㈣ 生源地助學貸款擔保人條件
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時聽說要擔保人,還必須是單位在職人員,我想問問是這樣嗎到學校後再貸款就不需要擔保人了,你可以打學校的招辦問問
㈤ 生源地助學貸款沒有擔保人怎麼辦。我前兩年貸款有擔保人,最後一年沒有擔保人啦,。。謝謝
大學生生源地貸款一般是家長和學生本人共同承擔貸款責任,所以去辦的時候學生本人和父母中的一個一塊去就行。
㈥ 年滿18周歲的辦助學貸款是否需要擔保人
辦理助學貸款是不需要擔保人的,但需要共同借款人。
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條件: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已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專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高校在讀學生;
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戶籍均在本市、縣(市、區);
家庭經濟困難,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
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申請材料:
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書;
本人學生證和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未成年人須提供法定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和書面同意申請貸款的證明);
本人對家庭經濟困難情況說明;
學生家庭所在地有關部門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學生本人對其提供證明材料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銀行規定的其他資料。
㈦ 我是准大學生,我想申請生源地貸款,需要保證人嘛一定要共同借款人
目前只有2010年的你可以參考一下:
1.借款學生在縣(區)資助中心領取(或自行下載列印)2份《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填寫個人信息,到村委會(居委會)進行審查並加蓋公章。
2.借款學生及其共同借款人持申請表、借款學生和共同借款人合法有效身份證明(戶口本或身份證等)原件及其復印件、高校錄取通知書(在讀生為學生證)原件及其復印件到縣(區)資助中心提交申請。
縣(區)資助中心現場辦理借款學生貸款申請,審查通過後在申請表上確認蓋章。申請表一式二份,縣資助中心保留一份存檔,縣資助中心預留一份並最終提交給國家開發銀行。縣資助中心對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學籍證明復印件存檔。
3.縣(區)資助中心組織借款學生及其共同借款人簽訂助學借款合同,並向借款學生提供合同回執,用於借款學生到高校報到時證明其已經取得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資格,以及用於高校填寫借款學生學費、住宿費、高校賬戶信息和聯系方式,加蓋公章後確認該生已入學。合同簽訂後,縣(區)資助中心提示學生及時到縣農信社辦理開戶手續。
借款合同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三份,副本一份。借款學生保留合同正本一份(附回執),共同借款人保留合同副本一份。縣資助中心存檔合同正本一份,預留合同正本一份並最終提交國家開發銀行。合同在國家開發銀行審批並正式向省資助中心出具貸款審評確認函後生效。
4.縣(區)資助中心匯總本縣借款學生借款信息後分別向省資助中心和代理行提交《××縣生源地國家助學借款申請匯總表》(電子件)。
5.代理行根據學生申請,為借款學生開設個人賬戶。
6.省資助中心收到縣(區)資助中心《××縣(區)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匯總表》後,將各縣(區)匯總表以及本省擬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借款總額提交國家開發銀行××分行。國家開發銀行落實相關資金安排。
7.借款學生持生源地信用助學借款合同(含回執)到錄取高校報到,由各高校填寫回執。確認該借款學生報到,並按本校學費、住宿費收費額度填寫要求劃款額度。學費、住宿費劃款總額如超過貸款額,按貸款額填寫,不足部分由借款學生補足。
8.借款學生將國家助學貸款回執(一式兩份)郵寄回本人所在地的縣(區)資助中心。
9.縣(區)資助中心將根據本縣回執更新的《××縣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匯總表》(包括電子件和加蓋公章的紙質文件各一份),以及按匯總表順序整理後的借款學生申請審批表、借款合同、高校回執一並提交給省資助中心。
10.省資助中心匯總本省各縣(區)匯總表及相關檔案後,提交國家開發銀行省分行。
11.國家開發銀行省分行貸款委員會對省資助中心匯總的貸款總額進行審批,並向省資助中心出具貸款審批確認函(附加蓋公章的《××縣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匯總表》)。
12.省資助中心通過縣(區)資助中心向代理行提交貸款確認函及《××縣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匯總表》)。
13.代理行收到貸款確認函和《××縣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匯總表》,按操作程序辦理借款學生借款手續並代扣資金至各高校賬戶。
14.學校收到上述款項後,向借款學生出具相應的收據或發票
㈧ 貧困大學生生源地助學貸款需要擔保人嗎
不需要,但是必須有共同貸款人一起前往辦理手續,比如說父母等
㈨ 我想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可是銀行說要擔保人,那麼這個擔保人需要辦理什麼手續是只要他的身份證之類的
擔保人可以是你的父母或者是親戚,需要身份證和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