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公司替別人擔保貸款需要法人代表簽字嗎
第十六條【公司擔保】 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章程對投資或者擔保的總額及單項投資或者擔保的數額有限額規定的,不得超過規定的限額。
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
前款規定的股東或者受前款規定的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加前款規定事項的表決。該項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
第一百零四條 本法和公司章程規定公司轉讓、受讓重大資產或者對外提供擔保等事項必須經股東大會作出決議的,董事會應當及時召集股東大會會議,由股東大會就上述事項進行表決。
第一百二十一條 上市公司在一年內購買、出售重大資產或者擔保金額超過公司資產總額百分之三十的,應當由股東大會作出決議,並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第一百四十八條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
挪用公司資金;
將公司資金以其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
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同意,將公司資金借貸給他人或者以公司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
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同意,與本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未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同意,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屬於公司的商業機會,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所任職公司同類的業務;
接受他人與公司交易的傭金歸為己有;
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違反對公司忠實義務的其他行為。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前款規定所得的收入應當歸公司所有。
因此,還應當提供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
『貳』 擔保公司為什麼在做企業貸款時,要企業法人代表或者實際控制人作為借款人,公司作為擔保,而並不以公司名
具體情況我不太了解。
1、一般來說,如果借款人是企業,那麼,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和實際控制人要對該借款承擔連帶責任保證,簽擔保合同。
2、如果要用款的企業存在瑕疵,銀行客戶經理可能用採取其他辦法,比如讓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者實際控制人作為借款人,公司作為擔保。
3、可能有其他原因。你可以咨詢一下銀行的客戶經理,他知道原因。
『叄』 朋友用我身份證注冊公司,我成法人代表,發工資給我,然後通過擔保公司向銀行貸款五百萬
如果公司申請貸款及擔保的材料、信息真實,沒有資金抽逃等違法違規行為,即便出現違約等僅涉及民事訴訟,你的責任不會太大;如果偽造貸款信息或轉移、抽逃資金,可能涉及騙貸,屬於非法犯罪。
『肆』 朋友個人辦啦一個廠,由擔保公司擔保向銀行貸款,廠倒閉後,法人代表有什麼責任
破產申請,清算嘍,公司聲譽資產清償就完了。。
『伍』 法人貸款,企業貸款,個人貸款,三者之間的區別是什麼
法人貸款和企業貸款差不多,可以歸為一類,叫做對公貸款。
1、貸款金額通常從貸款用途需求、貸款擔保方式、借款人還款能力等幾方面綜合判斷。
個人貸款和對公貸款最大的差別在於,收入上的差異。個人都是固定工資收入,比較容易判斷;對公貸款則要看經營收入,相對不太標准,而且不同產品還有差異,比如流動資金貸款要估演算法人機構的過往日常運營資金量,而項目貸款則要看項目的未來現金流入;
2、三者都能辦到的,應該是現在所謂的經營性貸款。差別在於個人貸款最終追究的是個人,而對公貸款最終追究的是企業。另外,通常個人貸款應該手續簡便一些。
3、法人和法人代表是兩個概念,如果說法人貸款,就是機構作為借款人了,不是自然人;
4、先要明確,擔保的概念,擔保包括保證、抵押、質押、定金、留置。我估計你的問題中,擔保是指保證。抵押貸款和信用貸款是否需要保證,這個不是一定的。主要看借款人是否有足夠的收入,如果收入不足,多半要增加有足夠收入的保證人。
『陸』 法人代表 擔保貸款
您提出的這個單從法人代表貸款銀行還沒有推出此類項目,不過身為公司法人,對貸款時有一定幫助的和信任程度,不過貸款流程還是比較復雜和時間比較長的!需要對個人信譽考察,企業經營考察,還有固定資產價值評估等
『柒』 本人為一公司法人,公司作為擔保進行貸款,沒有如期償還,我作為法人被列為失信名單,公司法人換了,可以
不能把你從之前的失信名單中移除。因為,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法定代表人需要對公司的對外經營活動負責,也是說作為法定代表人是需要承擔一定法律風險的。如果企業觸犯了有關法律的規定,可能法人代表的人身和財產都會受到一定限制,例如拒不執行法院判決法人代表被拘留、罰款等等。
您的情況屬於公司需要承擔擔保責任,而當前卻未能支付借款,所以你作為法人承擔了連帶責任被列入了失信名單,而被列入失信名單是由於你之前作為公司法人經營公司的行為所導致的,並不會因為法人代表的更換而免除你的連帶責任。
你想要從失信名單中移除,需要積極動員借款人還款,或者是推動你之前的公司盡快承擔擔保責任,支付借款。
『捌』 我是法人代表公司以我名義向銀行貸款走擔保公司,問如果公司還不起,我有什麼責任
你的問題沒有說明白,首先要說明有抵押物嗎?是什麼貸款?我現在單間給你分析一下吧!其一,假設到期沒有償還,銀行會起訴你們兩家,你作為第一被告,擔保公司是第二被告,你們敗訴之後銀行可以要求任何一方或雙方共同承擔債務,當然首先是考慮從擔保公司扣保證金,其次是,要是有抵押物,將申請執行抵押物,最後再看你本人有沒有個人財產。另外你與老闆簽的協議不會被採納。法院完全可以認為這是一種逃避債務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