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房子抵押銀行貸款期間,能出售嗎
辦理抵押貸款的房屋是辦理不了過戶手續的。
辦理房屋過戶可通過以下方式:
雙方到房屋交易中介公司來處理。中介公司可以用錢幫他還債,然後把房產證要回來辦理過戶手續。
辦理預告登記過戶。當事人簽訂買賣房屋或者其他不動產物權的協議,為保障將來實現物權,按照約定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
預告登記後,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處分該不動產的,不發生物權效力。預告登記後,債權消滅或者自能夠進行不動產登記之日起三個月內未申請登記的,預告登記失效。
B. 房屋抵押銀行貸款再賣房有什麼後果要承擔
辦理抵押後,不可能再進行買賣的,因為在辦理抵押登記時,房產證已經被房產管理部門凍結
C. 房子抵押到銀行貸款,買賣之前需要注意什麼 –
賣房者主要有掛牌、收定、簽約、收款、交房過戶等五個環節
一、掛牌時明確委託方式和期限。
賣方大多數情況下會通過中介公司予以掛牌出售。賣方在掛牌時除明確掛牌價格外,還應明確委託方式和掛牌期限。此外,有些中介公司往往自行或者讓自己的中介人員先付定金把房子定下來,但最後簽約的肯定是他人;所以,賣方不要輕易收取中介的定金。
二、謹慎收取定金。
中介公司找到客戶後會同賣方議價。如賣方接受購買條件,則從中介處簽收定金。但很多中介公司會要求保管該定金,賣方對此要慎重。房子賣了,定金轉為傭金倒也算了,就怕買方毀約賣方可以沒收定金時,中介公司卻要求分賣方一杯羹。
三、簽約時要注意三點。
一是將房屋的物理狀況和權利狀況如實告知買方,最好在合同中寫下來;二是提供「三項證明」,即如有共有人須提供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證明,如有抵押,則提供已經書面通知房屋抵押權人的證明,如該房已經出租,則提供房屋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書面證明。三是交易流程必須與房款支付掛鉤,即確保在房屋過戶前後拿到房款。
四、盡量取得放款承諾。
簽約時,買方通常只支付首期款,餘款待過戶後由銀行支付。但銀行只根據買方指示付款,如在房屋過戶後、銀行放款之前,買方取消了貸款,則銀行自然不會再放款給賣方,故賣方最好能取得買方貸款銀行的放款承諾。
五、交房過戶時避免違約責任。
交房和過戶是賣方的兩大義務,需買方配合。當出現買方因種種原因不予配合時,賣方應書面催告買方,同時要求中介出具相關證明,避免日後違約責任。
買房者主要有下定、調查、簽約、付款、收房過戶等5大環節
一、下定時要明確議價期限。
下定時要明確中介公司向賣方進行議價的期限,保證議價不成時及時拿回款項。與中介簽好居間協議後,要拿份協議原件。在中介議價成功後,應要求中介將賣方簽署的協議和賣方簽的定金收條轉交給自己。
二、注重實地調查。
簽約前,買方應作些調查,首先到房屋實地考察,了解房屋的居住情況、相鄰關系、物業維修資金和物業收費等情況。其次,買方應至交易中心查詢該房屋的產權情況,有無抵押、租賃或被查封等。再次,到房屋所在派出所查明該房屋內戶口情況。最後,如需貸款還應事先向銀行咨詢貸款條件和可貸成數。
三、簽約前多查相關證件。
比如身份證,房屋產權證等等,以確保賣方具有合法資格。同時,買方付款應與賣方履約掛起鉤來,比如簽約、交房、過戶等環節當賣方完成後再相應付款,並且約定賣方違約時買方可相應推遲付款的權利。最後,為保證資金安全,最好能採用資金監管。
四、付款後要收取收據。
房款支付後,應由賣方出具收據。除非賣方明確授權,中介一般無權擅自收受房款。如約定部分房款支付用來償還銀行注銷現有抵押登記的,該筆資金一定要監管或者由買方支付至賣方的還貸賬戶並告知原有銀行直接劃撥,以避免賣方挪用導致無法過戶。
五、收房過戶要驗收。
買方接收房屋時,應根據合同驗收設施設備的移交情況。在過戶前,盡量避免裝修房屋,以防過戶後發生糾紛使買賣復雜化。房屋過戶不僅包括產權過戶,還須注意水電煤話等他項過戶。如該屋內有戶口,要敦促賣方及時遷出。
D. 用房子抵押銀行貸款再去買房子可以嗎
當然可以,按房子抵押價值貸款一般銀行都有業務。
E. 抵押給銀行的房屋能進行買賣嗎
完全可以的
流程是沒問題
有中介擔保應該相對安全
您也可以這樣 首付交給銀行做資金託管
讓中介墊資 做轉按揭貸款
等房子解押以後 再一次性付清首付和剩餘房款
這樣做更安全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