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給別人貸款做擔保後,自己還能貸款嗎
一、銀行抵押貸款可用哪些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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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銀行抵押貸款可用來抵押的第一樣就是房產,比如個人住房、家庭住房、不動產廠房、商鋪等。用房產抵押貸款,一般需要先評估,評估後,可以貸款至評估價的百分之七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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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我給別人擔保貸款,我自己還能貸款嗎
你擔保了不影響你繼續貸款,但是如果別人還不上了,你就得還,並且會產生不良信用記錄,這時就會影響你貸款了,三思而後行啊
Ⅲ 做了擔保人以後自己還可以向銀行貸款嗎
一般情況下,是沒有這塊的硬性要求的,但是做擔保人的信息也會體現在自己的信用報告中,而申請貸款時,毫無疑問的是貸款機構會查看個人的信用報告。也就是說,若擔保人所擔保的貸款出現了逾期,那麼,自己的信用記錄也會受到影響,申請貸款恐怕就比較困難了。
不過,若被擔保的一方貸款是正常還款的,或者只是輕微的逾期,那麼,擔保人再申請貸款還是有可能經過的。當然,自身貸款的必要條件還是要滿足的,比如說良好的信用記錄和穩定的收入。
另外,作為貸款擔保人,在債務人不能按期償還貸款時,擔保人需要代為償還貸款。擔保人在申請貸款時,貸款額度可能會受到負債的影響,貸款額度通常不會很高,但最終額度還是要結合擔保人的還款能力來綜合評定。
所以為他人做擔保也需要慎重考慮,一定要對借款人足夠了解,並確保對方有足夠的還款能力,否則,一旦借款人無法償還貸款,擔保人就要承擔償還貸款的責任。
Ⅳ 自己剛給別人做了擔保 自己還可以貸款嗎
只要徵信沒有問題就可以貸款。具體說來,當擔保人需要申請貸款時,銀行首當其沖會根據擔保信息中的提示,查看擔保人及債務人的徵信報告,只有兩人信用記錄都處於良好狀況,沒有嚴重逾期還款情節,擔保人才算是成功闖過了「信譽關」,抵達了證明還款能力強勁的環節,靠近於成功貸款的彼岸。
如果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擔保人需要被迫挺身而出,清償到期債務。因此,申請貸款時,額度會受到負債的牽連,產生負面影響,不過,最終的額度還得結合擔保人的用資需求和還款能力綜合評定。
Ⅳ 拿營業執照給別人做擔保了,自己還能用來貸款嗎
這個可以
機構不一樣
需要你多去理解
不然沒有辦法,需要自己多理解
Ⅵ 為他人作保後,自己還可以貸款嗎
可以是可以,但是一旦給他人做了擔保,那麼擔保人的信息也會體現在自己的信用報告中,而申請貸款時,毫無疑問貸款機構會查看個人的信用報告。而這時候若擔保人所擔保的貸款出現了逾期,那麼,自己的信用記錄也會將受到影響,申請貸款恐怕就比較困難了。
若被擔保的一方貸款是正常還款的,或者只是輕微的逾期,那麼,擔保人再申請貸款還是有可能通過的。當然,自身貸款的必要條件還是要滿足的,比如說良好的信用記錄和穩定的收入。
作為貸款擔保人,在債務人不能按時還款時,擔保人可能會受牽連。也正因為如此擔保人在申請貸款時,貸款額度可能會受到負債的影響,就不會很高,但最終額度還是要結合擔保人的還款能力來綜合評定。
Ⅶ 給別人銀行貸款擔保,還可以自己貸款嗎
可以的,你給別人做擔保,是不耽誤你自己再辦理貸款業務的,理論上你只是擔保人,並不是主貸人,不會算你的負債的
Ⅷ 我幫別人做擔保會影響我以後的貸款嗎
如果您的朋友還款及時,並沒有出現異常情況導致銀行向您這個擔保人追貸的情況,是不會影響你貸款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十二條:
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應當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份額,承擔保證責任,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債權人可以要求任何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保證人都負有擔保全部債權實現的義務。
第十七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得行使前款規定的權利:
(一)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序的
(三)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前款規定的權利的。
第二十一條:
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第二十二條:
保證期間,債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人在原保證擔保的范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第二十七條:
保證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條規定就連續發生的債權作保證,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人可以隨時書面通知債權人終止保證合同,但保證人對於通知到債權人前所發生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八條:
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對物的擔保以外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
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免除保證責任。
第三十一條: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8)給別人擔保以後自己還能貸款嗎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二十三條:
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四條:
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第二十五條: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
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一)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
(二)主合同債權人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願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