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我是貸款買的房子,在還貸款期間可以給人做擔保人嗎
可以做擔保,不過銀行會綜合考慮你現在的信用和風險情況,你的擔保額度不會很大,而且我個人建議你也不要承擔較大的擔保,以免在未來可能發生資金不足的問題。
Ⅱ 有房子,抵押貸款要擔保人嗎
一、銀行抵押貸款可用哪些抵押?
1. 1
房產。銀行抵押貸款可用來抵押的第一樣就是房產,比如個人住房、家庭住房、不動產廠房、商鋪等。用房產抵押貸款,一般需要先評估,評估後,可以貸款至評估價的百分之七八十。
1. 2
Ⅲ 我本人貸款買房了,還能為其它人做貸款的擔保人嗎
不知你用的貸款是公積金還是普通的住房貸款!如果是公積金,你就不能再用本人的公積金為別人擔保了。但是其他的貸款形式仍然還可以為別人作擔保人。因為擔保人主要是有一定的固定收入、穩定的工作、良好的銀行信用記錄就行。擔保人本人是否有貸款,不影響擔保的成立。
Ⅳ 房貸額度不夠用增加擔保人
房貸擔保人需要什麼條件
1、房貸擔保人需要有常住戶口或長期居留身份。
2、房貸擔保人需要有穩定的收入和工作,其個人/企業徵信要良好,還要具備一定的還款能力。
3、房貸擔保人需要自身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議
4、房貸擔保人需要在貸款銀行有儲蓄賬戶或者是公積金賬戶;且存款余額占購買住房所須金額的比例不低於30%,並以此作為購買首期付款;
5、房貸擔保人如果是擔保公司的話,還需要有債權方認可的資產作為抵押。
而具備了上訴條件之後的擔保人,還需要提供自己的婚姻狀況證明、個人/家庭收入證明、公司資產證明等等具備能證明自己有還款能力的材料。另外,做為貸款擔保人也應該要明白自己為他人做擔保,所需要承擔的擔保風險不低。
房貸擔保人有何責任
如借款人不還款,房貸擔保人有是要負上還款責任的。在應承作為擔保人之前,一定要慎重考慮,原因是當你簽名作錢債擔保,即是對貸款機構作出個人負責清還欠債的承擔。即使擔保人和欠債人的關系有變更,例如丈夫擔保妻子做房屋貸款,終兩人離婚,擔保書也不會受婚姻關系解除的影響,它仍然的有效的。
換句話說,當房貸擔保人有一旦簽名作擔保後,便是永久作擔保人,除非借款人獲貸款機構批准取消擔保人資格。
房貸擔保人要負全責,在正常情況下,借款人自己還款,擔保人不用操心,但借款人所借的貸款額及月供款,一般也會顯示在擔保人的信用紀錄內。
房貸擔保人有自己需要申請任何貸款時,他所擔保的債項會被視作是他自己的債項,通常貸款機構會其計算在欠債內,因而有可能影向擔保人的貸款額。
以上就是房貸擔保人需要什麼條件?房貸擔保人有何責任的全部內容,所以,不管是貸款申請人,還是替別人做貸款擔保的都一定要弄清楚自己的義務和責任。貸款人一定要做到按時還款,不要害己害人;貸款擔保人也不要盲目的替別人做擔保,要懂得保護自己。
Ⅳ 房子在貸款中是否可以做擔保人嗎
要看他的房子是怎麼貸?是辦理的分期付款還是全部抵押?如果是分期,那麼前面的首付部分可以貸,如果是全部抵押,那麼沒有辦法貸了
Ⅵ 做了擔保人;自己還能買房子貸款嗎
做了擔保人是可以買房子貸款的。
擔保人只是提供擔保的一個角色,只有貸款人不能如期償還的情況下才會讓擔保人來承擔償還。只要符合貸款條件的,且信用記錄良好的,是可以辦理個人貸款的。不過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
1、他所擔保的借款人正常還款,無逾期;
2、他本人具有還款能力;
3、他本人的信用良好;
4、貸款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在滿足以上條件後,擔保人即可申請貸款。
(6)房子貸款後能添加擔保人擴展閱讀:
擔保人(保證人)在債務人到期不能清償債務時,應當承擔還款責任。
一般保證責任的保證人,享有先訴抗辯權。即在借款人的財產經法院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前,保證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不需要償還欠款。如經強制執行無法履行,保證人應當承擔還款責任。
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務人承擔同一的還款責任,不享有先訴抗辯權。即不論債務人是否有財產,是否經過法院強制執行,保證人都有義務承擔保證責任,向債權人償還借款。
Ⅶ 有房貸的人可以作擔保人嗎
有房貸的人,若個人還款能力高於月供能力,且房貸還款正常,可以申請做擔保人。
根據擔保法規定,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里的第三人即擔保人,包括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這里的債權人既是主債的債權人。貸款擔保人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擔保人具有法律規定的資格,即滿足所需條件:
(一)與本事件無牽連;
(二)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三)在當地有常住戶口和固定住所;
(四)有能力履行擔保義務;
(五)沒有明顯的違約記錄。
《擔保法》規定:
第六條 本法所稱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第七條 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
Ⅷ 關於房子貸款擔保人問題
這首先要看您當初擔保時做的保證是連帶責任保證還是一般責任保證。如果是連帶責任保證,債權人可以選擇在債務人和保證人之間哪個容易執行,先執行哪個;如果是一般保證責任擔保,那麼首先要追索債務人的資產,全部抵償之後的剩餘債務再向保證人追索。其次,看你們三人的擔保是分保還是聯保,即三人分別承擔其中部分金額的擔保,還是每個人都對全部債務擔保。如果是分保,您只需承擔您擔保那部分金額的保證責任,如果是聯保,而且您是三人中經濟實力最強的,有可能先執行您哦。
為銀行貸款擔保,銀行有規定格式的擔保合同,他們為了維護自身權益,一般都在合同中規定保證人要承擔連帶責任保證(您可以看一下當初的保證合同),因此估計連帶責任是跑不了的了。關鍵是在法院判決後銀行如何申請執行。如果銀行覺得你們幾個保證人經濟實力較強,有(甚至掌握了線索)現金資產(銀行存款、有價證券等等),代償能力很強,就很有可能向法院申請先執行保證人的財產。而且根據2004年11月4日最高院公布的《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的第六條:「對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賣、變賣或者抵債。」,如果真符合這一條,您朋友的房子還不能動呢(除非是在您們擔保的同時,他的房產也作了抵押,但看您講的情形好像不是這樣),如果動,銀行還要給他們找個更小的臨時住所,銀行也會嫌麻煩而不申請執行他的房產。
Ⅸ 自己的房子在做按揭貸款,還能幫朋友做銀行貸款擔保人嗎
自己的房子在做按揭貸款,只要按時還款,沒有逾期徵信良好的話就可以為朋友做銀行貸款的擔保人,擔保人滿足的條件是:
擔保人具有法律規定的資格,即滿足所需條件:
(一)與本案無牽連;
(二)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三)在當地有常住戶口和固定住所;
(四)有能力履行擔保義務。
(五)沒有明顯的違約記錄。
Ⅹ 辦有住房按揭的能為別人貸款做擔保人嗎
回答如下:
貸款擔保人要有「能力」為他人貸款提供擔保。
1、某人無固定收入來源,也沒有房產、存款等,此人既是沒辦有住房按揭也不能為他人提供擔保。
2、某人辦有住房按揭貸款,比方說向銀行貸了100萬元,每月的還款是5000元,但他的固定月收入為20000元,還有其他如房產、汽車、股票的資產,此人有能力為他人提供擔保,銀行也會通過。
所以,能否為他人提供擔保,主要是看他的能力(資產),而不是有無住房按揭等負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