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包商銀行三個人擔保的貸款一個人還了兩個人必須還嘛
三個人擔保,現在應該都是連帶責任了,如果借款人不還,那你們三個人是承擔連帶責任的,如果一個人還了,對於超出他負擔的份額可以向你們兩個人追償的,你們兩個不用還銀行了,因為還清了,但是需要給擔保的第三個人。
⑵ 三人共同為朋友貸款擔保,債務人死亡,部分擔保人不想還,可不可以要求均分債務,只償還自己均分的部分
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應當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份額,承擔保證責任。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債權人可以要求任何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保證人都負有擔保全部債權實現的義務。已經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有權向債務人追償,或者要求承擔連帶責任的其他保證人清償其應當承擔的份額。
(1)一般保證責任的情況下,保證人享有先訴抗辯權。應當先用借款人的遺產償還欠款,如對借款人的遺產經法院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擔保人應當承擔償還責任。(2)連帶責任保證的情況下,擔保人與借款人承擔同一的還款責任,不享有先訴抗辯權。即不論債務人是否有遺產,是否經過法院強制執行,擔保人都有義務承擔全部責任,向債權人償還欠款。在連帶保證中,保證人與主債務人為連帶責任人,在保證范圍內債權人既可以選擇向債務人求償,也可以向保證人追償,亦可以向債務人和保證人同時追償,無論債權人選擇誰,債務人和保證人均無權拒絕。
望採納,謝謝!
⑶ 郵局貸款三人擔保最多能帶多少呢
可以幾個人擔保的,但是他們要有能力償還你所欠下的債務的能力。
擔保人:
根據擔保法規定,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里的第三人即擔保人,包括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這里的債權人既是主債的債權人。這里的-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稱為保證債務,也有人稱保證責任。
⑷ 您好,三人互相擔保貸款,每人貸了3萬,有兩人早已還清,一人遲遲未還,現另外兩人被拘役了,該怎麼辦
先想辦法歸還貸款為上,擔保是負連帶責任的,實在還不了,也要把情況向貸款機構說清楚。
⑸ 三人連帶擔保,貸款人還不上,法院會判給一人還還是三個人還
法院會判三個擔保人承擔連帶還款責人。也就是債權人可向任一擔擔保人追償,擔保人代償後再向債務人追償。
⑹ 聯名擔保貨款是怎麼貨款的
現聯名貸款的情況主要是因為主貸人獨自申請時不能滿足審批條件,銀行會要求增加貸款人以便進行放款。聯名貸款有點累似擔保。例如:母親買房(房產證寫的是母親),在申請貸款時,由於母親的年齡、收入等條件不能滿足按揭貸款數額的發放要求(比如發放50萬,但母親自己貸時只夠發放30萬的資格),此時兒子因為有高收入更穩定的工作,銀行會要求兒子作為聯名貸款人,這樣就可在發放50萬的按揭貸款了。在這里兒子作為聯名貸款人其實也就是其母親貸款的擔保人。
⑺ 我和兩共同擔保人為三人為某人擔保貸款,某人因無能力償還而於2010年6月出走,現法院判決讓被告某人承擔還
上述條款是「可以」,屬於銀行權利而並非義務,是否行使的選擇權在銀行。這個案件你如果按法律規定或銀行借款合同條款思維,肯定是你敗訴。
你應該考慮的是三擔保人的責任份額問題!
⑻ 銀行三人互相擔保貸款是怎麼一回事
這是銀行推出的一種貸款產品。
該項產品的特點就是不需要借款人提供抵押物,要求借款人另找兩人、構成三人相互擔保。 三個人分別借款,任意一個人的擔保方式為另外兩個人給他擔保,如果某人還不出,那又另兩個人進行賠償。例如,甲乙丙三人借款,甲乙給丙擔保,丙不還,甲乙還;乙丙給甲擔保;甲丙給乙擔保,一個不還的另兩人還。
⑼ 三家公司在銀行做了聯合擔保貸款,有一方不還怎麼辦
一、三家公司在銀行做了聯合擔保貸款,有一方不還的,需要其他兩家承擔相應的還款金額的。
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十六條 保證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證;
(二)連帶責任保證。
第十七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得行使前款規定的權利:
(一)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序的;
(三)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前款規定的權利的。
第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十九條 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條 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享有債務人的抗辯權。債務人放棄對債務的抗辯權的,保證人仍有權抗辯。
抗辯權是指債權人行使債權時,債務人根據法定事由,對抗債權人行使請求權的權利。
第三節 保證責任
第二十一條 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第二十二條 保證期間,債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人在原保證擔保的范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第二十三條 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四條 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第二十五條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 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第二十七條 保證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條規定就連續發生的債權作保證,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人可以隨時書面通知債權人終止保證合同,但保證人對於通知到債權人前所發生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八條 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對物的擔保以外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
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免除保證責任。
第二十九條 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經法人書面授權或者超出授權范圍與債權人訂立保證合同的,該合同無效或者超出授權范圍的部分無效,債權人和企業法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債權人無過錯的,由企業法人承擔民事責任。
⑽ 三人擔保貸款 法院怎麼執行
既可執行借款人,也可執行每個擔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