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房產證夫妻一方,如果抵押房貸,要不要另一方簽字
根據巜民法典》規定,抵押貸款的抵押人以不動產權證登記人為准,無須另一方同意。
❷ 夫妻共同的房產,有一方的名字,有名字的一方私自做房產抵押貸款,抵押合同有效嗎
房產上只登記了抵押人的姓名,抵押合同成立,在不動產登記結構辦理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權生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第十七條
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准。
第一百八十七條 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的財產或者第五項規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築物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
第一百八十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二)建設用地使用權;
(三)以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
(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運輸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
❸ 夫妻房產抵押貸款,只有一方簽字,應該怎麼辦有沒有提前預防的措施
首先,你這個根本談不上抵押貸款。
因為,只是一張房產證放在你這里而已。他們可以掛失重新辦啊,根本沒有約束力!
如果你們簽了借款合同,那麼你可以去法院告對方,然後申請凍結屬於對方的財產。
他們離婚了,屬於他那部分的財產可以申請強制執行。女方的則不可以。
你找專業人士看下你的合同有沒有問題,有問題從新叫對方簽正規合同。
盡量能要要回來,要不回來,要及時叫法院凍結對方固定資產,然後申請強制執行。
❹ 離婚時可以把房屋抵押貸款折現給另一方嗎房產證是兩個人的名字,
離婚時,可以把房屋抵押貸款折現給另一方。
一、夫妻共同財產,是我國《物權法》中規定的共有產權的一種形式。
二、共有產權在分割時,可以雙方協商分割的方式:
1、可以將這個房屋所有權完全轉讓給第三人,將變現收入進行分配。
2、如果一方想要保留這個房屋的產權,可以將這個房屋作價,一方將屬於另一方的價款支付給另一方,取得完全產權。
3、如果雙方對房屋的現行市場價值無法達成一致,可以委託房地產評估公司對這個房屋的現行市場價值進行評估作價,夫妻雙方按照評估價格進行分配。
4、如果想保留房屋產權的一方沒有能力用現款支付給另一方,也可以用這個房屋進行抵押貸款,用貸款獲得的現金支付給另一方。
5、建議在抵押貸款之前,先將產權變更到貸款一方的名下,貸款合同和抵押合同都由貸款一方獨立簽訂。否則,這個房屋產權從法律確權上,還是屬於夫妻共有財產,貸款也還是夫妻兩個人的共同債務。
❺ 夫妻雙方房產,一方能申請抵押貸款嗎
夫妻雙方房產,必須夫妻共同出面才可操作抵押貸款。夫妻共有財產是指夫妻雙方對同一不動產或者動產享有所有權,包括知情權和支配權。
建議夫妻雙方協調共同出面申請抵押貸款。可以參考以下抵押貸款流程:
1、確認貸款夫妻雙方是否滿足貸款條件:一般抵押貸款申請條件如下:
①夫妻雙方同意以個人名下的房產進行抵押登記;
②夫妻雙方有穩定合法的收入來源,保證有按約還貸的能力;
③貸款用途明確,不可作為炒股,賭博等行為;
④夫妻雙方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
⑤房屋產權明晰可直接上市交易;
⑥房齡不超過20年(學區房或地段繁華區房齡不超過30年);
⑦夫妻雙方遵紀守法,沒有違法行為及不良信用記錄;
⑧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2、滿足上述條件後,准備資料,聯系相關貸款機構進行申請:
*貸款申請人到貸款機構填寫貸款申請表,並提交下列材料:
①夫妻雙方同意抵押的書面申請及相關證明;
②抵押人的身份證明;(身份證/戶口本/婚姻狀況證明等)
③對房屋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的證明;(如房產證/土地證)
④房屋估價報告書(專門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需要繳納一定的費用);
⑤銀行其它資料。
3、貸款機構接到貸款人的貸款申請後,安排審查專員對貸款申請人的材料和情況進行審查;
4、貸款申請人通過審查後,貸款申請人將抵押房產的產權證書交銀行收押(銀行規定不同,有的只需房主到房管局進行抵押登記,發放的他權證銀行收押);
5、貸款雙方簽訂放款協議,貸款機構劃款到合同賬戶,貸款申請人按約正常還款即可。
❻ 房產夫妻雙方共有 一方可以用來辦抵押貸款嗎
可以,需要夫妻另一方的同意房產抵押貸款還要滿足貸款的要求:
1、房屋性質;住宅,寫字樓,別墅、商品房、成本價房、經濟適用房(對經濟適用房要求嚴)並且產權明晰20年以內;
2、抵押人或借款人並且身體健全;
3、抵押人或借款人徵信近24個月不得連3累6;
4、抵押人或借款人可以證明還款來源以及其他資產;
5、實際用款用途明確;
6、年齡滿足18-65周歲;
7、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如單身需開單身證明);
8、借款人婚姻狀況證明及復印件。
❼ 夫妻共有房產房產證也是夫妻二人名字,請問單獨一方拿去抵押貸款能行嗎
單獨一方不能拿去抵押貸款。夫妻共有財產處置單方處置沒有效。房產證上登記的所有產權人都要同意,簽字才能貸款。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所謂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是指夫妻結婚後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這段時間,這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夫妻一方對夫妻存續期間的財產的處分,需徵得配偶的同意。
(7)夫妻抵押房產貸款給一方擴展閱讀:
婚姻法第十七條對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應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范圍作出了規定,即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工資、獎金收入及各種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補貼;
(2)生產、經營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擁有的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因繼承遺產和接受贈與所得的財產。對於繼承遺產的所得,指的是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是對財產的實際佔有。即使婚姻關系終止前並未實際佔有,但只要繼承發生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繼承的財產也是夫妻共同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6)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7)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8)發放到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應得部分夫妻共有。
第十八條對應為夫妻一方的財產范圍作了規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1)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❽ 夫妻共同房產證單方可以拿去抵押貸款嗎
您好!根據目前的國家相關政策規定,是不可以的。夫妻共同房產財產必須經雙方同意並簽字後,方可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手續。單方面是不能辦理的,謝謝。若有貸款方面事宜,歡迎咨詢
❾ 房產證夫妻一方,如果抵押房貸,要不要另一方簽字
房產證夫妻一方,如果抵押房貸,要不要另一方簽字;如果是婚後房產,就需要另一方一同到場簽 字的::
因為婚後房產,不管是一方名字或雙方名字都是共有房產,如果抵押貸款就需要雙方到場辦理簽字。否則就需要單身證明或者離婚證,銀行才能受理貸款。
如果房產是屬婚前房產,屬個人所有,抵押貸款就可以不用另一方到場簽字的。
❿ 房屋抵押貸款夫妻一方簽字有效嗎
夫妻單方面抵押無效
如果是把房產證押給人家,沒有辦理抵押登記,更是無效。你可以要回,對方不給直接區房管局掛失補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