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房產抵押貸款一般年限最高可多少年
如果是新房抵押,最長的貸款期限不能超過30年;如果是二手房抵押,則不能超過20年。在計算貸款期限時,借款人應該根據自己的還款能力確定還款期限,以免造成還款壓力。辦理房屋抵押貸款,借款人提供的房屋必須是符合銀行抵押貸款的要求,如果借款人的房屋不符合銀行的抵押貸款條件是不能夠辦理的。以下是銀行規定的房抵條件:第一 有合法的身份;第二有穩定的經濟收入,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無不良信用記錄;第三有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第四以新購住房作最高額抵押的,須具有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房齡在10年以內,並備有或已付不少於所購住房全部價款30%的首付款;第五 已購且辦理了房子抵押貸款的,原房子抵押貸款已還款一年以上,貸款余額小於抵押住房價值的60%,且用作抵押的住房已取得房屋權屬證書,房齡在10年以內;第六能夠提供貸款銀行認可的有效擔保;第七貸款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Ⅱ 房產抵押貸款最長年限是多少
房屋商業貸款年限以下三點同時滿足,以貸款年限最短的為准:
一、貸款年限+房齡小於等於45年;
二、申貸年齡+最長貸款年限小於等於銀行要求的最大還款年齡(一般男的65周歲,女的60周歲);
三、濟南市戶口或者外地戶口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自網簽之日前連續繳存社保半年以上)首套房最長貸款年限為30年,濟南市戶口二套房或外地戶口首套房最長貸款年限為25年,商業房最長貸款年限為10年。
公積金貸款最長貸款年限以下三點同時滿足,以貸款年限最短的為准:
一、貸款年限+房齡小於等於50年;
二、申貸年齡+最長貸款年限小於等於銀行要求的最大還款年齡(一般男的65周歲,女的60周歲);
三、最長貸款年限小於等於30年。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助到您,祝您生活愉快!
Ⅲ 企業擔保貸款後者設備抵押貸款申請周期一般是多長時間謝謝!
申請周期,一般的是沒有這種說法的,企業的設備抵押貸款,這個是要評估機構出具設備抵押物的價值,銀行的工作人員再根據你的抵押物的價值相應打個折,一般的是60%,給予你貸款,在後者是在去辦理登記手續,這些事情都是要時間來處理的,所以貸款申請的時間還是要根據你設備的多少價值來看。所以不要著急,等等,在催下就可以了
Ⅳ 設備抵押貸款的注意事項
法律風險
:在辦理設備
抵押貸款
過程中,其抵押資產的產權只是有限責任公司的才可設定為
抵押物
。在實踐中通常認為是單位股東或法定代表人個人同意以公司資產擔保的無效,而經全體股東同意的擔保合同有效,其中因各地差異有很大不確定性。這類個人擔保抵押貸款若已發生,必須完善相應手續,在
公司章程
中沒有約定禁止
對外擔保
的需補齊
抵押人
全體股東會議就同意給該筆貸款提供擔保的決議,若在公司章程中有禁止對外擔保約定的一定需增加其它形式的第二擔保。
操作風險:①在辦理
設備抵押貸款
時沒有對擬抵押設備的范圍作出界定,如將那些專業性極強的設備,使用期已過的設備,若設定為抵押物,處置時難度極大即不易變現,又難以求得適宜的價格。②將企業按揭取得的設備也設定為抵押物,實際上該設備已設定抵押,造成設備的
重復抵押
。③對抵押物是否屬於抵押人的問題,在業務操作中沒有產權確定報告,存在甲用乙的設備為抵押的狀況。④在辦理抵押貸款過程中,必須在確定了抵押物的合法性基礎上,才能在辦理抵押登記後發放貸款。
價值風險:在辦理設備抵押貸款時,一般都將
抵押率
確定在50%,而忽視設備的
折舊率
和使年限與
貸款期限
的匹配,在辦理設備抵押時一般對抵押物價格都是以其原價值論價,這是一個致命的誤區,若一台三年前以15萬元購置的
鏟車
按現在操作模式可申請抵押貸款7.5萬元,而貸款期限再定為二年,等貸款到期時,該鏟車可能只以當
廢鐵
變賣了,另外,有許多設備都規定了一定的使用年限,所以在確認抵押物時一定確保貸款到期在該設備使用期內。為了減少損失,應注意:①借款人有足夠的自償能力。②有足夠材料證明抵押人擔保意願明晰。③在確定抵押物權屬狀況的情況下承諾辦理貸款。④必須有抵押人同意用設備抵押的合法承諾。
Ⅳ 機器設備抵押貸款。
據了解,機器設備能申請抵押貸款。不過用機器設備辦理抵押貸款,還是要看當地銀行能不能申請。而且還要看機器設備的價值。若機器設備的價值較高,會比較好辦理抵押貸款。
用機器設備辦理抵押貸款,需要申請人先找銀行認可的評估公司,對要辦理抵押貸款的機器設備進行評估,並出具評估報告,有了評估報告後,才好申請抵押貸款。
總之,機器設備能否正常辦理抵押貸款,貸款額度的高低,還要看設備的市場評估價值,不過,有些地區的銀行不受理機器設備抵押貸款,這就需要借款人提前咨詢,以免耽誤正常貸款的正常辦理。
Ⅵ 機器設備抵押貸款貸款額多少
各家銀行規定不一致,要分是通用設備還是專用設備,並且與設備的使用年限有關。銀行一般會規定:扣除折舊後,通用設備可打4折,專用設備打2折。
Ⅶ 企業設備抵押貸款需要注意什麼
法律風險:在辦理設備抵押貸款過程中,其抵押資產的產權只是有限責任公司的才可設定為抵押物。在實踐中通常認為是單位股東或法定代表人個人同意以公司資產擔保的無效,而經全體股東同意的擔保合同有效,其中因各地差異有很大不確定性。這類個人擔保抵押貸款若已發生,必須完善相應手續,在公司章程中沒有約定禁止對外擔保的需補齊抵押人全體股東會議就同意給該筆貸款提供擔保的決議,若在公司章程中有禁止對外擔保約定的一定需增加其它形式的第二擔保。
操作風險:①在辦理設備抵押貸款時沒有對擬抵押設備的范圍作出界定,如將那些專業性極強的設備,使用期已過的設備,若設定為抵押物,處置時難度極大即不易變現,又難以求得適宜的價格。②將企業按揭取得的設備也設定為抵押物,實際上該設備已設定抵押,造成設備的重復抵押。③對抵押物是否屬於抵押人的問題,在業務操作中沒有產權確定報告,存在甲用乙的設備為抵押的狀況。④在辦理抵押貸款過程中,必須在確定了抵押物的合法性基礎上,才能在辦理抵押登記後發放貸款。
價值風險:在辦理設備抵押貸款時,一般都將抵押率確定在50%,而忽視設備的折舊率和使年限與貸款期限的匹配,在辦理設備抵押時一般對抵押物價格都是以其原價值論價,這是一個致命的誤區,若一台三年前以15萬元購置的鏟車按現在操作模式可申請抵押貸款7.5萬元,而貸款期限再定為二年,等貸款到期時,該鏟車可能只以當廢鐵變賣了,另外,有許多設備都規定了一定的使用年限,所以在確認抵押物時一定確保貸款到期在該設備使用期內。為了減少損失,應注意:①借款人有足夠的自償能力。②有足夠材料證明抵押人擔保意願明晰。③在確定抵押物權屬狀況的情況下承諾辦理貸款。④必須有抵押人同意用設備抵押的合法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