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遼寧大學生創業貸款條件、程序
創業貸款辦理程序
01.確認啟動資金(4萬左右)和擔保人,並落實資金。
02.貸款申請人向居住地社區勞動保障服務站提出書面申請(貸款申請書、創業計劃書),社區勞動保障服務站按有關政策予以受理並進行相關創業情況和信用情況的調查。(弄清楚需要哪些資料和證件)。
03.確認社區勞動保障服務站是否有同意意向,如有,則租門面,簽訂租賃合同(索取房產證復印件);轉戶口,辦理就業失業登記證、自主創業證;辦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衛生許可證。
04.與社區勞動保障服務站聯系,向其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就業失業登記證等證件。社區勞動保障服務站發放相關表格,貸款申請人進行填寫,做好申報登記。
05.社區初審後,貸款申請人攜相關資料到市勞動就業局審核後回交社區勞動保障服務站。社區勞動保障服務站將貸款申請人戶口、身份證、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就業失業登記證等資料建檔並報送區勞動就業局。
06.區勞動就業局將有關資料收集審核後,定期與市勞動就業局和市擔保公司匯報。市擔保公司、市財政局、市就業局組織有關人員對申請資料及經營情況進行核實,並確認貸款額度後通知貸款申請人所在的社區勞動保障服務站。
07.社區勞動保障服務站通知貸款申請人到市人力資源市場小額擔保貸款窗口領取財政貼息表格並到市財政局復核辦理貼息手續。貸款申請人到市人力資源市場小額貸款窗口辦理有關放貸及反擔保手續。市商業銀行按市擔保公司通知為貸款申請人放款。
(貸款申請人經信用社區或公務員擔保的,可經住所地社區申報登記後,直接到市人力資源市場小額擔保貸款窗口辦理小額擔保貸款手續,並免除其反擔保手續。)
自主創業證
●申領辦法:符合條件的申領者首先要寫一份申請書,再附上畢業證、身份證及各自的復印件和就業報到證。(一寸照片兩張、戶口本)然後到生源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並填寫由教育廳統一印製的《普通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申請審批表》。其中師范類畢業生到市教育局申請辦理,非師范類畢業生到市人事局辦理。市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對申請人情況進行登記,並依據學校提供的檔案進行核實。對符合條件的申請自主創業的畢業生免費發放《自主創業證》。(有的地方可能在勞動局的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辦理?)(在辦理報到、落戶手續後,可申請辦理《自主創業證》?)(本人檔案需移交到人事局畢業辦?)(落戶本地的外地生源應屆畢業生可以申請嗎?)
●畢業生在擇業期內自領取《自主創業證》之日起三年內有效。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自主創業證》由本人保管。被用人單位錄用的,交由用人單位保管;各有關政策執行部門,在為畢業生辦理享受優惠政策手續時,要在《自主創業證》上,註明優惠的內容,減免額度和享受的時限。
●發放許可權 :《自主創業證》實行屬地化發放,《自主創業證》核發權屬於縣以上(含縣,下同)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未經縣以上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驗印的《自主創業證》一律無效。 各市所轄的縣、區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也可依照上述程序向市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申請領取《自主創業證》。
●畢業期不超過兩年的全日制本科畢業生,在無業情況下,打算自主創業均可以申請辦理。該證有效期三年,但每個申辦人只能辦理一次。同時,在大學生自主創業期間,還擁有重新選擇就業的權利。
註:
①本地生源畢業生未報到,未簽過單位的攜帶報到證;
②本地生源畢業生未報到,已簽過單位的攜帶報到證及原單位出具的退函;
③本地生源畢業生已報到,做直接人事代理的,攜帶人事代理手冊;
④本地生源畢業生已報到,簽過單位的攜帶原單位出具的退函;
⑤外地生源畢業生符合「先落戶,後就業」條件的,在報到落戶後攜帶人事代理手冊;
⑥外地生源畢業生簽過單位的,攜帶原單位出具的退函。)
㈡ 遼寧省對農民創業有哪些扶植政策
我們國家支持創業,不管是農民工還是任何人,力度優惠大,貸款利息低等
㈢ 創業貸款需要什麼條件
創業貸款申請所需條件:
1、身份及營業場所證明
貸款申請人必須具備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和在貸款行所在地合法居住的證明,以及固定的住所或營業場所。固定住所的證明可以是房產證(父母名字的房產證也可),營業場所的證明應該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營業執照及相關行業的經營許可證,說明正在從事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2、資金證明
貸款申請人的投資項目要求已經有一定的自有資金。這是銀行衡量是否借貸的一個重要條件,因為創業貸款金額要求一般最高不超過貸款人正常生產經營活動所需流動資金,以及購置小型設備及特許連鎖經營所需資金總額的70%。
3、結算賬戶
貸款申請人必須在所貸款銀行開立結算賬戶,營業收入要經過銀行結算。而且貸款用途符合國家有關法律和本行信貸政策規定,不允許用於股本權益性等其他投機性投資項目。
4、貸款擔保
貸款申請人需要提供一定的擔保,包括房產抵押、存單質押以及第三方擔保三種形式,另外盡可能提供一些自己的信用狀況、還款能力以及貸款投資方面的信息給銀行,這樣會增加貸款誠信度,以便於順利地獲得貸款。
(3)遼寧創業擔保貸款政策擴展閱讀
四部門聯合通知要求:確保創業貸款真正用於創業就業
2018年10月23日,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聯合發布通知,要求進一步做好創業擔保貸款貼息政策監測分析工作,進一步推動創業擔保貸款規范發展,確保貸款真正用於創業就業。
通知要求,各經辦銀行要進一步加強創業擔保貸款信貸業務管理,依託現有信貸管理系統,加快履行內部程序,於2019年2月底前完成以下工作:
一是在個人和小微企業的現有貸款業務品種中區分「創業擔保貸款」品種。
二是在個人創業擔保貸款中,區分10類借款人: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刑滿釋放人員、高校畢業生、化解過剩產能企業職工和失業人員、返鄉創業農民工、網路商戶、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農村自主創業農民。
根據通知,各經辦銀行應將本行開展的創業擔保貸款業務及時、完整、准確地報送至金融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報送數據時,應保證數據真實可靠。各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不得篡改、毀損、泄露或非法使用創業擔保貸款數據信息,不得與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惡意串通,提供虛假數據。
㈣ 申請創業擔保貸款的條件
申請創業擔保貸款,建議還是先登錄市人社局官方網站,查看相關的就業創業文件。步驟上來說需要先實現創業並取得工商營業執照後,到你戶籍所在地就業服務局(或社區)進行就失業登記,辦理就失業登記證,再到經營所在地社會保障服務所申請創業擔保貸款,提供財產抵押或由擔保人(國家公務員或事業編制人員)對你進行擔保,也可以由小微擔保公司對你的項目進行審查後,由小微擔保公司為你提供擔保。
㈤ 申請創業擔保貸款的條件有哪些
所謂創業擔保貸款,是針對符合貸款條件的人員在自謀職業、自主創業以及吸納符合貸款條件人員的勞動密集型企業在經營過程中面臨的資金困難,由政府出資設立創業貸款擔保基金,經擔保機構承諾擔保,通過銀行發放貸款,並享受國家貼息的一種政策性貸款。貸款申請人向創業地擔保機構提出貸款申請,填寫《創業擔保貸款申請表》,並提交有關材料並對其進行徵信查詢。符合條件的,經現場審核合格後,由經辦銀行發放貸款。個體創業者。是指持有《就業創業證》(《就業失業登記證》)的自謀職業、自主創業或組織起來就業或合夥經營的下列人員: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高校畢業生、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刑釋解教人員、殘疾人、返鄉創業和就近就地從事二三產業的農民等(以下簡稱符合貸款條件人員)。
符合貸款條件企業。是指安置符合貸款條件人員達到在職職工總數30%(100人以上含100人的企業達到15%)以上,由經辦銀行發放貸款。個體創業者。是指持有《就業創業證》(《就業失業登記證》)的自謀職業並與其簽訂一年以上的勞動合同,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勞動用工備案的中小企業。
對符合貸款條件的個人,其創業擔保貸款最高不超過10萬元;對吸納符合貸款條件人員的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合理確定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400萬元。創業擔保貸款的期限創業擔保貸款期限一般不超過兩年。創業擔保貸款貼息優惠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個人貸款享受財政全額貼息補助;對符合條件的企業貸款財政部門按照人民銀行規定的基準利率給予50%貼息補助。
㈥ 申請創業貸款需要什麼條件
1、申請人18周歲到60周歲以下,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擁有中國大陸戶籍。
2、申請人需要持有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以及有關行業許可證。
3、申請人需要從事合法的生產經營活動,並且經營項目有一定的發展潛力和市場競爭力。
4、申請人需要有良好的信用記錄和還款意願,遵紀守法,無不良信用記錄,並可提供抵押物或擔保人。
5、申請人必須在貸款當地有固定住所和經營場所,以租賃形式承租的話,租賃合同期限需在3年以上。
(6)遼寧創業擔保貸款政策擴展閱讀
申請貸款時,應持抵押物清單(擔保合同)和有效證件到所在社區居委會申請,符合規定的,由居委會向所在街(鎮、鄉)推薦;所在街(鎮、鄉)報所在縣(自治縣、市)勞動就業部門,勞動就業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在5個工作日內審查。
並將相關資料送承貸的金融機構,金融機構在5個工作日內提出意見,同意貸款的,就直接對貸款申請人發放。借款期限不超過一年,可以續貸一年。利率按人民銀行規定同期貸款利率執行。
㈦ 遼寧省大學生創業貸款政策是什麼
好像易貸中國 有個 學子易貸 的產品,專門針對大學生的,你可以去看看,也許對你有用
㈧ 遼寧省對大學生自主創業的優惠政策
遼寧省政府鼓勵大學生自主創業的政策
作者:佚名 來源:不詳 發布時間:2006-8-17 8:02:11 發布人:admin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國辦發〔2002〕19號和國辦發〔2003〕49號文件精神,切實做好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遼寧省人民政府於2003年7月下發了《關於促進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若干政策的通知》(遼政發〔2003〕26號)文件。明確規定鼓勵大學畢業生自主創業的具體政策。
(一)稅費減免政策
1.對自主創業的高校畢業生享受《關於貫徹落實下崗失業人員就業和再就業收費優惠政策的通知》(遼政辦發〔2003〕12號)文件規定的所有收費優惠政策。除定向、委培、地區聯辦和享受系統內補貼的畢業生外,對其他高校畢業生取消城市增容費、出省費、出系統費、上崗抵押金等收費。
2.鼓勵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私營經濟。高校畢業生持教育行政主管部門、人事管理部門發放和認定的《畢業證》、《自主創業證》申辦個體工商戶或私人企業的,工商部門對其登記、注冊要優先受理、優先辦照並簡化登記手續。申請從事小規模私營企業的,實行試辦期制。其中從事商貿經營的,試辦期一年;從事生產型、科技型的,試辦期兩年。試辦期間核發營業執照並註明經營期限,免收注冊登記費、變更手續費、年檢費。
3.鼓勵和支持高校畢業生自謀職業、自主創業。對自主創業的高校畢業生,持教育行政主管部門、人事管理部門發放和認定的《畢業證》、《自主創業證》,可享受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財稅〔2002〕208號文件所規定的有關增值稅、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的優惠政策。
4.對新辦的從事咨詢業(包括科研、會計、審計、稅務等咨詢)、信息業、技術服務的企業或經營單位的,經主管稅務機關批准,自開業之日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徵企業所得稅。
5.對新辦的獨立核算的從事交通運輸業、通訊業的企業或經營單位,經主管稅務機關批准,自開業之日起,第一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二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6.對新辦的獨立核算的從事公用事業、商業、物資業、對外貿易業、旅遊業、倉儲業、居民服務業、飲食業、教育文化事業、衛生事業的企業或經營單位,自開業之日起,經主管稅務機關批准,可減征或免徵企業所得稅一年。
7.對到國家確定的「老、少、邊、窮」地區新辦的企業,經主管稅務機關批准,可在三年內免徵企業所得稅。
8.對在社區創辦公益性的服務實體,享受自主創業的所有收費減免、稅收減免、貸款擔保及貼息等一系列優惠政策。
(二)貸款擔保政策
1.各級政府設立的下崗失業人員小額貸款擔保基金和中、小企業擔保基金也要用於為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興辦企業申請小額貸款提供擔保。
2.各級政府也可單獨設立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小額貸款擔保基金,專項用於為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興辦企業申請小額貸款提供擔保。自主創業小額貸款擔保金額一般在2萬元左右,期限一般不超過2年,還款方式和記結息方式由借貸雙方商定;對畢業生合夥經營和組織起來創業的,可根據人數和項目,適當擴大貸款規模。商業銀行根據借款人實際情況審核確定。自主創業小額擔保貸款的責任余額不得超過自主創業擔保基金銀行存款余額的5倍,擔保機構收取的擔保費不超過貸款本金的1%,擔保費由同級財政全額支付。
3.申請自主創業小額貸款擔保的高校畢業生,可自願向所在市教育部門提出申請,並提交以下材料:小額擔保貸款申請書、合理有效的身份證明、貸款創業項目計劃書。所在市教育部門會同人事部門、團委對申請人申請貸款擔保的基本條件進行初審並核發《自主創業證》後,由市教育部門將初審合格的有關申請資料報送同級擔保機構。擔保機構對擔保申請進行審核。擔保機構承諾擔保後,教育部門將申請人有關資料一並報送有貸款擔保協作關系的商業銀行進行貸款審查。商業銀行經審定同意貸款後,與擔保機構簽擔保合同,與貸款申請人簽貸款協議,及時發放貸款,並在申請人的《自主創業證》上註明已辦理擔保貸款。
4.貸款銀行和擔保機構要加強信用擔保風險管理與控制。建立擔保項目風險預警系統,並由貸款銀行對擔保項目進行跟蹤監測,實現動態控制受保人的支付風險。建立反擔保措施,受保人申請風險擔保貸款,要提供抵押擔保人或抵押擔保物,擔保機構和貸款銀行要建立受保人信用信息備忘錄,培育和建立個人信譽檔案。對有信譽的貸款使用主體,第一筆貸款按期償還後可繼續享受優惠貸款。
5.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小額擔保貸款由擔保機構與商業銀行共擔風險,擔保基金單位清償貸款損失額的90%,商業銀行承擔貸款損失額的10%。
(三)財政補助政策
1.對於主動到遼西北和其他地區貧困縣鄉(鎮)、村基層工作的畢業生,實行減免助學貸款的鼓勵政策。到省定貧困縣所屬鄉(鎮)、村工作的,可按助學貸款余額的50%減免;到省定貧困村工作的,可全額減免助學貸款。減免的助學貸款由省、市、縣三級財政負責償還。對紮根上述地區的,可適當提高工資和福利待遇,所需經費由當地財政予以安排。
2.鼓勵高校畢業生積極參加「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對到西部地區服務的志願者,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對到我省遼西北和其他地區貧困縣鄉(鎮)一級教育、衛生、農技、扶貧等單位服務2年的志願者,給予研究生每人每月800元,本科生每人每月600元生活補貼,所需經費由省財政承擔。志願者服務期滿後,在上述地區紮根的,享受每人每月100元生活補貼。
3.鼓勵高校本科畢業生到農村中學任教,普通專科(高職)畢業生到農村小學任教。從2003年起,給予每人每月100元崗位津貼補助,經費由省、市財政各分擔50%,對確有困難的縣,省財政可適當給予補貼。對離開農村中小學任教崗位的,不再發放崗位津貼補助。
(四)促進就業和社會保障政策
1.畢業生回生源地半年以上仍未就業的,可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證明到戶籍所在市或縣勞動保障部門辦理失業登記。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的公共職業介紹機構和街道勞動保障機構應免費為其提供就業服務。對已進行失業登記的高校畢業生,要納入城鎮就業和失業統一管理。有條件的地區可安排其參加臨時性的社會工作、社會公益活動,也可組織其到用人單位見習,用人單位應給予一定報酬。對於因患病等原因6個月內無法工作並確無生活來源的,可持學校證明,由各地民政部門參照當地城鎮低保政策標准,給予臨時救助。此項費用由地方財政安排。
2.放寬高校應屆畢業生就業年限,凡在擇業期二年內找到就業單位的,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要辦理有關畢業生就業手續。
3.鼓勵畢業生到非公有制單位就業。對於到非公有制單位就業的高校畢業生,與到公有制單位就業的畢業生享受同等待遇。非公有制單位要按國家有關規定與所聘高校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辦理社會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手續,保障畢業生的合法權益。
此外,為落實促進大學生就業的若干優惠政策,遼寧省教育廳、遼寧省發展計劃委員會根據遼寧省政府遼政發〔2003〕26號文件精神,聯合下發《貫徹遼寧省人民政府〈關於促進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若干政策的通知〉的意見》(遼教發〔2003〕125號),規范了自主創業的管理工作程序,並制定了《遼寧省普通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發放使用管理的暫行辦法》,對《自主創業證》發放的對象,申領發放程序,使用和管理等具體事宜做出了明確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