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給別人擔保貸款,主貸跑了導致還不起,進了銀行黑名單,請問我在別
會被扣除,現在中國銀行信息都是聯網的,只要銀行存的錢都會被優先扣除去還對方的貸款,你可以讓你父母辦張卡你用就沒問題了,只要不是你的、你老婆、你孩子的就可以了。你兄弟啥的也可以。不建議使用非直系親屬的身份證去辦卡。
2. 擔保的貸款怎麼辦
經辦人違規,是經辦人的責任,不是借款人和擔保人的責任。
如果銀行要求你提前結清貸款,那麼我覺得,肯定是銀行經辦人員是為了借款人違規,比如資金用途不合規,被銀行貸後管理查出來了,根據借款合同條款,要求你提前結清貸款,合情合理,你如果拒絕結清,會起訴你,到時候等法院判決,當然,銀行肯定一般是會勝訴的,而且起訴你相關費用,全部得你們承擔。
3. 給別人做擔保貸款會不會有什麼麻煩
首先,作為一個貸款擔保人,當借款人向貸款機構提出借款申請的時候,銀行會出於對貸款安全性的考慮,要求提供一個擔保人。當借款人不能按時還款時,擔保人必須要協助借款人將錢還清。這就需要擔保人必須要有足夠的還款能力。
然而,擔保分為連帶責任擔保和一般擔保兩種。其中,一般擔保是指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當借款人不能還款時,由擔保人承擔保證責任;連帶責任擔保是指雙方對擔保方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情況下,擔保人也要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擔保責任,連帶責任擔保方式比一般擔保的風險更大。
因此,幫別人做貸款擔保人需要慎重考慮之後再做決定,在幫別人做擔保之前要注意以下幾點:
1、要考察借款人的信用情況;
2、要對借款人資金的使用進行必要的監督;
3、在為他人做擔保之前要計算自己是否具有擔保的能力。
4. 擔保貸款循環使用需要什麼手續
不知道你循環使用是指如何循環,短貸長用是國內一種比較普遍的做法,就是指用短期借款長期使用。中間必然存在續貸的問題。即便目前市面上銀行鼓吹的N年循環貸,也是如此,每年都需要你還款再貸。
擔保貸款循環貸的話問題不在於貸款,而在於擔保,首先要簽訂最高額授信合同,在時間內,額度隨意使用,然後簽訂最高額抵押或信用擔保合同,在期限內擔保。然後授信合同項下簽訂單次的借款合同,不用另行簽訂擔保合同,而是與最高額擔保合同關聯,還款後借款合同失效,但只要在期限內,最高額授信合同和最高額擔保合同仍舊有效。
舉個例子,你最高額授信100萬,然後某人替你最高額擔保,期限是2015年12月4日-2018年12月3日,那麼在這個期限內你要用款的時候需要簽一個借款合同,借款比如50萬,就不用簽擔保合同了,借款期限是2015年12月比如10日-2016年12月9日,到2016年12月9日的時候,你還款了,借款合同隨之失效,不過最高額擔保合同仍舊有效,不用撤銷。而後你繼續貸款,期限是2016年12月10日-2017年12月9日,仍舊需要重新簽訂借款合同,仍舊使用第一次簽的最高額擔保合同為其提供擔保,以後都是如此,直到授信有效期即20151204-20181203的那個有效期結束。
這裡面有一點,最高額授信是有還款時間順延的,使用期會比授信期長半年。比如你授信期到2018年12月03日截止了,而你2018年比如10月又借了一次款,不是說你2018年12月03日就必須還款,而是說這個時間點之後還可以順延半年,最高額擔保合同也隨之順延。
這樣做的好處就是說不用每年都去做一次授信,不用來來回回的麻煩擔保人去簽擔保合同或抵押手續,只要一次,可以用好幾年。其他和借款沒什麼區別
5. 怎樣擔保貸款
找擔保公司,看你做什麼樣的貸款,一般是需要抵押物的,擔保公司委託評估公司對抵押物進行評估,給予6-7成的貸款額度,屆時擔保公司和銀行和你簽訂貸款合同,隨後你按月還款就行了